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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會議本﹝二十三﹞日通過並公布翟委員宗泉所 提:「糾正國防部對於陸海空軍軍官關於年資計列之權利事項,擅以行政命 令扣除,且於陸海空軍軍官任官條例公布施行後,仍沿用舊有之代電,辦理 軍官任免,另於六十四年至六十五年間,對於現役軍官考?

  • 日期:87-07-23

  糾正案文指出:本案國防部有左列三項缺失:
國防部對軍官年資計列事項,擅以行政命令逕行扣除,損及陳情人應有權利。
國防部於陸海空軍軍官任官條例公布施行後,仍沿用舊有之代電,辦理軍官任免。
國防部六十四年至六十五年間,對現役軍官考取軍事學校之給與標準,以行政命令多次變更,朝令夕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