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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6-17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暨南大學建置維運「學習歷程公版模組」,因單位未落實標準作業程序、操作人員於移轉學生學習資料過程中參數設定錯誤,又未即時啟動備份機制,釀成81校、7,854位學生、2萬5,210件檔案資料遺失,造成多校師生需耗費額外時間進行事後補救,有負各界對重大教育政策之信任,損及政府形象與公信力。另國教署長期未有資通安全專責單位及人力,對攸關學生學習表現資料之蒐集及利用,核有業務督導不周、系統維運能量不足之缺失,導致八千餘萬元鉅額公帑虛擲並衍生資安破口,政府資安專業能力及素養遭到嚴重質疑,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通過葉大華、葉宜津、王麗珍、賴鼎銘、張菊芳等委員之調查報告,糾正教育部國教署,並應追究相關失職人員及委外團隊責任。
111-06-17速審法修法後將審判中羈押總期限限定為5年,湯景華縱火殺人案件,最高法院為因應實務審判上需要,在羈押屆滿5年後繼續羈押2個月,不合於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也與司法院判斷修法後仍可符合實務審判上需要,有所不同。監察院呼籲,涉及法官辦案期程縮短之修法,允宜考量實務運作之效能。
111-06-16我國大力推動離岸風電政策之際,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自創優先輔導風場機制、浮編採購預算,致有心人可上下其手牟利。前局長施國隆明知卻仍任用廉政風險人員蕭銘彬辦理採購業務,造成公帑損失高達1,400餘萬元,前專門委員兼秘書室主任蕭銘彬收受賄賂857萬元,均有損官箴及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葉宜津、王美玉、賴鼎銘、蕭自佑提案彈劾施國隆、蕭銘彬,並糾正文化資產局
111-06-16監委范巽綠、林盛豐、田秋堇提出「國產材自給率提升案」調查報告,肯定林務局導入國際森林驗證系統(FSC),承諾2年內國有林區皆取得FSC。對於新興木質建築材料之推廣利用,監委期勉內政部加速法規修訂,並與國際接軌。另爰請行政院建構平台統合各部會,研擬政策鼓勵公共建設導入木質構造,以響應「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
111-06-15聖露西亞駐臺特命全權大使路易斯拜會監察院 陳菊院長熱情歡迎 盼未來有更多交流合作
111-06-15交通部航港局辦理燈塔工程,盛姓承辦人涉及採購概算浮編、未實際登島確認竣工、與廠商共同涉犯偽造文書;該局主管未確實掌握工程進度、善盡職責監督,顯見採購流程與內部控制等程序有重大疏漏,監委依法提案糾正。
111-06-14本院建院90周年學術研討會活動實錄及第四場次會議紀錄已置於本院電子出版品,歡迎社會各界下載利用
111-06-14交通部公路總局未積極尋求台20乙線6K+200~ 6K+860段道路拓寬之解決方式,且未儘速完成芒果樹移植事宜,致拓寬改善工程延宕,監察院促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及臺南市南化區公所檢討辦理
111-06-14「計程車、遊覽車、貨運三業」3類職業駕駛人應否實施強制採尿驗毒,監察院促請交通部蒐集分析毒駕肇事風險,評估政策所欲達成之目標、採驗必要性及執行可行性,本於行政權責妥處
111-06-14本院陳情受理中心 自即日起開辦「網路預約臨櫃陳情服務」 歡迎多加利用
111-06-13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以「平權」及「友善」為巡察主軸 瞭解國家風景區通用設計與無障礙環境推動情形
111-06-10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巡察國史館
111-06-10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巡察中央選舉委員會 瞭解選務暨防疫辦理情形
111-06-10監察委員王麗珍10日巡察桃園市 關切桃園海岸治理情形及創新產業推動成效
111-06-10監察委員陳景峻、郭文東巡察苗栗縣 關心銅鑼科學園區廠商排放廢污水之監測情形
111-06-10監委張菊芳向來兢兢業業行使各項監委之職權,並致力保障人權,近期批評者指摘與事實嚴重不符,茲鄭重澄清,以正視聽。
111-06-08監委葉宜津、蔡崇義、賴鼎銘調查玉山杜鵑營地森林大火案,移請法務部查明涉案律師有無移送懲戒事由,並認金管會就涉案屬員應有更積極作為,且林務局聲請假扣押相關程序,亦有檢討改進空間
111-06-08提案彈劾應依調查結果及必要性判斷,單憑提案次數多寡評論委員工作績效,恐失偏頗
111-06-06衛福部原預定於民國108年10月預告食品中「縮水甘油脂肪酸酯」限量標準,因召開產業聯盟說明會後決定暫不訂定,延遲1年於109年10月21日始行法規命令之預告程序,未能通盤考量不同利害關係人意見,且會議討論過程沒有錄音,程序未公開透明,應檢討改進。
111-06-04 端午期間4名監察委員快篩陽性確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