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調查報告 |
審議日期: |
111/08/10 |
公告日期: |
1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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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11司調0030 |
案 由: |
葉大華委員、紀惠容委員、林國明委員調查「據悉,臺東某安置機構林姓主任涉嫌性猥褻收容少年,被害少年為臺東地方法院保護個案,該少年個資(含相關訪視、觀護輔導紀錄)卻遭洪姓主任調查保護官洩漏給林姓犯嫌。兒童權利公約第16條兒少隱私不得遭受恣意或非法干預;另按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及第83-1條規定略以,少年事件應予保密,相關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利益或經少年同意者,不得提供。林姓犯嫌身為兒少社會工作者,卻成為兒少加害者;該主任調查保護官負有保密責任,卻洩漏被害少年個資予犯嫌,本案除兒少隱私權遭受侵害,更可能破壞兒少對體制之信任,造成二度傷害,對兒少權益侵害情節重大。究臺東縣政府針對性猥褻案,是否掌握本案實情?相關處理情形、少年輔導狀況為何?有關安置機構工作人員資格是否有確實查處?另有關主任調查保護官洩密,其實情為何?臺東地院處理情形為何?是否有相關議處及汰除不適任主任調查保護官、少年調查官、少年保護官機制?被害人之疑似性侵害通報處理過程有無違失?均認為有深入調查之必要案。」報告。 |
機關改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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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狀態: |
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
本案文件: |
111司調0030_調查報告 -公布版0823(遮隱本_對外版)v.docx
111司調0030_調查報告 -公布版0823(遮隱本_對外版)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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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文: |
彈劾
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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