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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糾正:外籍漁工在小卷捕撈季節結束後,在勞動契約所定期限內,無法收到契約所簽訂薪資,且捕撈季節結束後,被要求下船,簽下自願離職書,引進之代辦仲介業者及雇主不再提供食宿,仲介在這段期間內另為外籍漁工安排其他工作,又再次收取費用;另超過70位外籍漁工被2家仲介業者安置在同間房屋內,睡覺空間不足,食物亦是教會所提供,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未能即時發覺又無法調查真正原因,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外籍漁工在小卷捕撈季節結束後,在勞動契約所定期限內,無法收到契約所簽訂薪資,且捕撈季節結束後,被要求下船,簽下自願離職書,引進之代辦仲介業者及雇主不再提供食宿,仲介在這段期間內另為外籍漁工安排其他工作,又再次收取費用;另超過70位外籍漁工被2家仲介業者安置在同間房屋內,睡覺空間不足,食物亦是教會所提供,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未能即時發覺又無法調查真正原因,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4330328.pdf)公告糾正:外籍漁工在小卷捕撈季節結束後,在勞動契約所定期限內,無法收到契約所簽訂薪資,且捕撈季節結束後,被要求下船,簽下自願離職書,引進之代辦仲介業者及雇主不再提供食宿,仲介在這段期間內另為外籍漁工安排其他工作,又再次收取費用;另超過70位外籍漁工被2家仲介業者安置在同間房屋內,睡覺空間不足,食物亦是教會所提供,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未能即時發覺又無法調查真正原因,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9月13日113/09/13 上午 10:36:36
公告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為全國水庫中央主管機關,依據自來水法規定統籌指揮調度各區用水,並結合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運用翡翠水庫,使更多民眾使用臺北水源特定區保護良好之翡翠水源,經統計翡翠水庫歷年放水量中,該局對外號稱原水利用率多達9成以上,惟實際提供民生用水占比僅有30.08%,扣除防洪運轉操作所需洩洪等因素外,其餘仍有過半數的55.72%(每年約5億噸)、品質良好之翡翠水源,放水發電後即流向大海,變相造成1.5個翡翠水庫有效蓄水量流失,確有違失乙案。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為全國水庫中央主管機關,依據自來水法規定統籌指揮調度各區用水,並結合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運用翡翠水庫,使更多民眾使用臺北水源特定區保護良好之翡翠水源,經統計翡翠水庫歷年放水量中,該局對外號稱原水利用率多達9成以上,惟實際提供民生用水占比僅有30.08%,扣除防洪運轉操作所需洩洪等因素外,其餘仍有過半數的55.72%(每年約5億噸)、品質良好之翡翠水源,放水發電後即流向大海,變相造成1.5個翡翠水庫有效蓄水量流失,確有違失乙案。(本文下載:1132230415.pdf)公告糾正經濟部水利署為全國水庫中央主管機關,依據自來水法規定統籌指揮調度各區用水,並結合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運用翡翠水庫,使更多民眾使用臺北水源特定區保護良好之翡翠水源,經統計翡翠水庫歷年放水量中,該局對外號稱原水利用率多達9成以上,惟實際提供民生用水占比僅有30.08%,扣除防洪運轉操作所需洩洪等因素外,其餘仍有過半數的55.72%(每年約5億噸)、品質良好之翡翠水源,放水發電後即流向大海,變相造成1.5個翡翠水庫有效蓄水量流失,確有違失乙案。(附件下載:113財正13-糾正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9月11日113/09/11 下午 03:54:31
公告公告113年9月6日廢止第20屆臺東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9月6日廢止第20屆臺東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2900.pdf)公告113年9月6日廢止第20屆臺東縣議員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2900.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9月11日113/09/11 下午 02:58:53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被彈劾人施明德任職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資訊管理組組長期間,利用主導「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及「入出國及移民資訊系統整合更新再造計畫」預算金額高達新臺幣14億餘元之各項採購案的機會,除圖利自己以人頭持股所經營之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並且洩漏應保守秘密之採購資訊,與所辦採購案有利益關係之廠商私下接洽,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藉以圖利得標,俾收取不法利益,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被彈劾人施明德任職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資訊管理組組長期間,利用主導「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及「入出國及移民資訊系統整合更新再造計畫」預算金額高達新臺幣14億餘元之各項採購案的機會,除圖利自己以人頭持股所經營之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並且洩漏應保守秘密之採購資訊,與所辦採購案有利益關係之廠商私下接洽,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藉以圖利得標,俾收取不法利益,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1466.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被彈劾人施明德任職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資訊管理組組長期間,利用主導「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及「入出國及移民資訊系統整合更新再造計畫」預算金額高達新臺幣14億餘元之各項採購案的機會,除圖利自己以人頭持股所經營之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並且洩漏應保守秘密之採購資訊,與所辦採購案有利益關係之廠商私下接洽,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藉以圖利得標,俾收取不法利益,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17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蔡崇義、田秋堇就被彈劾人施明德任職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資訊管理組組長期間,利用主導「外網安全節能終端設備購置案」及「入出國及移民資訊系統整合更新再造計畫」預算金額高達新臺幣14億餘元之各項採購案的機會,除圖利自己以人頭持股所經營之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並且洩漏應保守秘密之採購資訊,與所辦採購案有利益關係之廠商私下接洽,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藉以圖利得標,俾收取不法利益,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違失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9月3日劾字第17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9月11日113/09/11 下午 02:47:47
公告公告113年8月30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8月30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2831.pdf)公告113年8月30日許可政黨設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3183283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9月09日113/09/09 下午 02:50:44
公告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民國112年5月14日知悉該市板橋區某私立幼兒園幼兒體內疑檢出安眠鎮靜類藥物,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徒有稽查行為,卻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規定,本於權責留取行政調查所需之重要影像證據,導致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仍未釐明;對幼兒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之釐清更便宜行事,第一時間推諉園方處理並提供無效檢驗管道,並遲於同年6月5日才入園專案採檢,後續檢驗之公布更失精確嚴謹,致擔憂蔓延,對兒童安置就學也消極處理、未盡周全,該府處理本案各項作為未能確實考量兒童權利,嚴重折損家長對政府之信任,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民國112年5月14日知悉該市板橋區某私立幼兒園幼兒體內疑檢出安眠鎮靜類藥物,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徒有稽查行為,卻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規定,本於權責留取行政調查所需之重要影像證據,導致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仍未釐明;對幼兒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之釐清更便宜行事,第一時間推諉園方處理並提供無效檢驗管道,並遲於同年6月5日才入園專案採檢,後續檢驗之公布更失精確嚴謹,致擔憂蔓延,對兒童安置就學也消極處理、未盡周全,該府處理本案各項作為未能確實考量兒童權利,嚴重折損家長對政府之信任,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430405.pdf)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民國112年5月14日知悉該市板橋區某私立幼兒園幼兒體內疑檢出安眠鎮靜類藥物,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徒有稽查行為,卻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規定,本於權責留取行政調查所需之重要影像證據,導致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仍未釐明;對幼兒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之釐清更便宜行事,第一時間推諉園方處理並提供無效檢驗管道,並遲於同年6月5日才入園專案採檢,後續檢驗之公布更失精確嚴謹,致擔憂蔓延,對兒童安置就學也消極處理、未盡周全,該府處理本案各項作為未能確實考量兒童權利,嚴重折損家長對政府之信任,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公布版)(函行政院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9月05日113/09/05 上午 10:24:40
公告公告糾正教育部自106年4月研擬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然而迄未完成立法,該部雖稱在專法施行前,為強化保障實習生權益,已採取相關措施,但在本件造成外籍留學生維氏○○於校外實習場所職業災害死亡之事故中卻發現,學校對校外實習機構選擇,幾乎未有門檻及要求,又,該部雖有相關評量措施,但僅針對學校擇定校外實習機構之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完全無法真實反映校外實習機構對於既有法令面之遵循程度,與校外實習場所之安全現況,顯怠於保障實習生權益、漠視其生命安全,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教育部自106年4月研擬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然而迄未完成立法,該部雖稱在專法施行前,為強化保障實習生權益,已採取相關措施,但在本件造成外籍留學生維氏○○於校外實習場所職業災害死亡之事故中卻發現,學校對校外實習機構選擇,幾乎未有門檻及要求,又,該部雖有相關評量措施,但僅針對學校擇定校外實習機構之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完全無法真實反映校外實習機構對於既有法令面之遵循程度,與校外實習場所之安全現況,顯怠於保障實習生權益、漠視其生命安全,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430410.pdf)公告糾正教育部自106年4月研擬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然而迄未完成立法,該部雖稱在專法施行前,為強化保障實習生權益,已採取相關措施,但在本件造成外籍留學生維氏○○於校外實習場所職業災害死亡之事故中卻發現,學校對校外實習機構選擇,幾乎未有門檻及要求,又,該部雖有相關評量措施,但僅針對學校擇定校外實習機構之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完全無法真實反映校外實習機構對於既有法令面之遵循程度,與校外實習場所之安全現況,顯怠於保障實習生權益、漠視其生命安全,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函行政院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30日113/08/30 下午 02:55:08
公告公告糾正農業部為充分供應國內雞蛋消費需求及平穩蛋價,於民國111及112年補助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雞蛋緊急調度相關計畫,惟該會於超思有限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即與該公司合作進行雞蛋採購相關作業,且對於貿易商所協助進口的雞蛋,未進行驗收作業,未確實核對所提交易憑證之正確性,逕依所提供之錯誤單據如數支付款項;另該部疏未掌握企業自行進口之數量,亦未察覺國內雞蛋產量已逐漸回穩之情況,且於雞蛋逾期多時始辦理銷毀作業,致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等情,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農業部為充分供應國內雞蛋消費需求及平穩蛋價,於民國111及112年補助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雞蛋緊急調度相關計畫,惟該會於超思有限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即與該公司合作進行雞蛋採購相關作業,且對於貿易商所協助進口的雞蛋,未進行驗收作業,未確實核對所提交易憑證之正確性,逕依所提供之錯誤單據如數支付款項;另該部疏未掌握企業自行進口之數量,亦未察覺國內雞蛋產量已逐漸回穩之情況,且於雞蛋逾期多時始辦理銷毀作業,致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等情,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230360.pdf)公告糾正農業部為充分供應國內雞蛋消費需求及平穩蛋價,於民國111及112年補助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雞蛋緊急調度相關計畫,惟該會於超思有限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即與該公司合作進行雞蛋採購相關作業,且對於貿易商所協助進口的雞蛋,未進行驗收作業,未確實核對所提交易憑證之正確性,逕依所提供之錯誤單據如數支付款項;另該部疏未掌握企業自行進口之數量,亦未察覺國內雞蛋產量已逐漸回穩之情況,且於雞蛋逾期多時始辦理銷毀作業,致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等情,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32200058專案進口雞蛋案_糾正案文-公布欄及刊登公報1130830.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30日113/08/30 下午 01:38:50
公告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簽約之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於民國111年7月間發生A童死亡事件,A童出生僅3個月,卻於死前遭托育人員甲獨留、翻成趴臥久未查看,該中心涉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影響兒童身心健康及同法第51條獨留幼兒情事,該府未確實監督托育品質預防A童憾事發生,事後更顯將系統性疏忽與不當照顧簡化為單一事件,漠視及延宕對托嬰中心其他受不當照顧幼童之調查及適當處遇,亦怠於協助A童家長掌握幼童受不當對待情形,違失明灼案。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簽約之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於民國111年7月間發生A童死亡事件,A童出生僅3個月,卻於死前遭托育人員甲獨留、翻成趴臥久未查看,該中心涉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影響兒童身心健康及同法第51條獨留幼兒情事,該府未確實監督托育品質預防A童憾事發生,事後更顯將系統性疏忽與不當照顧簡化為單一事件,漠視及延宕對托嬰中心其他受不當照顧幼童之調查及適當處遇,亦怠於協助A童家長掌握幼童受不當對待情形,違失明灼案。(本文下載:1134330321.pdf)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簽約之準公共化托嬰中心於民國111年7月間發生A童死亡事件,A童出生僅3個月,卻於死前遭托育人員甲獨留、翻成趴臥久未查看,該中心涉違反兒少權法第83條影響兒童身心健康及同法第51條獨留幼兒情事,該府未確實監督托育品質預防A童憾事發生,事後更顯將系統性疏忽與不當照顧簡化為單一事件,漠視及延宕對托嬰中心其他受不當照顧幼童之調查及適當處遇,亦怠於協助A童家長掌握幼童受不當對待情形,違失明灼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花蓮托嬰中心案.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28日113/08/28 上午 11:12:35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對於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吳姓收容人,其入監後未受到適當身心評估,缺乏合理調整,致身體健康情形衰敗,還遭懲罰;嗣吳員遭同舍陳姓收容人多次毆打、踹踢、踩踏與灌水,並推倒在地後造成頭部撕裂傷,該監管理人員戒護管理不當,未能確實掌握舍房動態,主管人員事後處理消極,處置失當,影響戒護安全,違反禁止酷刑公約,違失情節重大;另於112年1月1日,值勤管理人員未能保持警覺,主動察覺吳員異狀,致吳員全身赤祼逾80分鐘,且未落實交接,亦未依規定簽巡違反勤務規定等情,均核有重大違失案。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對於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吳姓收容人,其入監後未受到適當身心評估,缺乏合理調整,致身體健康情形衰敗,還遭懲罰;嗣吳員遭同舍陳姓收容人多次毆打、踹踢、踩踏與灌水,並推倒在地後造成頭部撕裂傷,該監管理人員戒護管理不當,未能確實掌握舍房動態,主管人員事後處理消極,處置失當,影響戒護安全,違反禁止酷刑公約,違失情節重大;另於112年1月1日,值勤管理人員未能保持警覺,主動察覺吳員異狀,致吳員全身赤祼逾80分鐘,且未落實交接,亦未依規定簽巡違反勤務規定等情,均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630299.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對於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之吳姓收容人,其入監後未受到適當身心評估,缺乏合理調整,致身體健康情形衰敗,還遭懲罰;嗣吳員遭同舍陳姓收容人多次毆打、踹踢、踩踏與灌水,並推倒在地後造成頭部撕裂傷,該監管理人員戒護管理不當,未能確實掌握舍房動態,主管人員事後處理消極,處置失當,影響戒護安全,違反禁止酷刑公約,違失情節重大;另於112年1月1日,值勤管理人員未能保持警覺,主動察覺吳員異狀,致吳員全身赤祼逾80分鐘,且未落實交接,亦未依規定簽巡違反勤務規定等情,均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發文附件_1132630299公告(糾正案文)-再修版v.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27日113/08/27 下午 03:26:43
公告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業務規避查核,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於C補習班共稽查5次,業者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發生性別事件後,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稽查不力,亦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業務規避查核,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於C補習班共稽查5次,業者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發生性別事件後,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稽查不力,亦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430398.pdf)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業務規避查核,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於C補習班共稽查5次,業者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發生性別事件後,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稽查不力,亦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公布版(函行政院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26日113/08/26 上午 11:27:43
公告公告糾正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下稱中教大附小)111年起處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未經調查認定,即於程序外通知家長參加「修復式會談」,甚有家長因此撤銷調查申請而結案,未符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均未能即時導正中教大附小誤用修復式正義策略之情事,應負監督不周之責。另中教大附小處理「校安事件2581701號」、「校安事件2313764號」2件校園性別事件:前件已逾1年無法完成調查,嚴重延宕並影響當事人權益;後件之調查報告原於112年3月作成,卻於113年1月起由國教署二度發文退予該校補正且迄未完成。顯示該校調查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之專業能力有待強化,該署之督導亦屬延遲,均核有失當案。公告糾正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下稱中教大附小)111年起處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未經調查認定,即於程序外通知家長參加「修復式會談」,甚有家長因此撤銷調查申請而結案,未符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均未能即時導正中教大附小誤用修復式正義策略之情事,應負監督不周之責。另中教大附小處理「校安事件2581701號」、「校安事件2313764號」2件校園性別事件:前件已逾1年無法完成調查,嚴重延宕並影響當事人權益;後件之調查報告原於112年3月作成,卻於113年1月起由國教署二度發文退予該校補正且迄未完成。顯示該校調查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之專業能力有待強化,該署之督導亦屬延遲,均核有失當案。(本文下載:1132430392.pdf)公告糾正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下稱中教大附小)111年起處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未經調查認定,即於程序外通知家長參加「修復式會談」,甚有家長因此撤銷調查申請而結案,未符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均未能即時導正中教大附小誤用修復式正義策略之情事,應負監督不周之責。另中教大附小處理「校安事件2581701號」、「校安事件2313764號」2件校園性別事件:前件已逾1年無法完成調查,嚴重延宕並影響當事人權益;後件之調查報告原於112年3月作成,卻於113年1月起由國教署二度發文退予該校補正且迄未完成。顯示該校調查處理校園性別事件之專業能力有待強化,該署之督導亦屬延遲,均核有失當案。(附件下載:黃金葛案-糾正案文公布版(函教育部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23日113/08/23 上午 10:46:15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林文程、蘇麗瓊、賴振昌就被彈劾人吳瑞安涉及收受廠商陳○○之賄款現金新臺幣(下同)100萬元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等規定;又吳瑞安與利害關係人陳○○、張○○等人餐敘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22條第1款、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第2款、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第1項、第8點第2項等規定;又吳瑞安收受廠商陳○○贈送之紅麴、蜆錠、有機白蝦及水果禮盒部分,合計市價約18萬元至20萬元之間,亦未曾簽報政風機構或長官,有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5點第1項、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林文程、蘇麗瓊、賴振昌就被彈劾人吳瑞安涉及收受廠商陳○○之賄款現金新臺幣(下同)100萬元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等規定;又吳瑞安與利害關係人陳○○、張○○等人餐敘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22條第1款、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第2款、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第1項、第8點第2項等規定;又吳瑞安收受廠商陳○○贈送之紅麴、蜆錠、有機白蝦及水果禮盒部分,合計市價約18萬元至20萬元之間,亦未曾簽報政風機構或長官,有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5點第1項、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1354.pdf)公告監察委員林文程、蘇麗瓊、賴振昌就被彈劾人吳瑞安涉及收受廠商陳○○之賄款現金新臺幣(下同)100萬元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等規定;又吳瑞安與利害關係人陳○○、張○○等人餐敘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22條第1款、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第2款、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第1項、第8點第2項等規定;又吳瑞安收受廠商陳○○贈送之紅麴、蜆錠、有機白蝦及水果禮盒部分,合計市價約18萬元至20萬元之間,亦未曾簽報政風機構或長官,有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5點第1項、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1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林文程、蘇麗瓊、賴振昌就被彈劾人吳瑞安涉及收受廠商陳○○之賄款現金新臺幣(下同)100萬元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等規定;又吳瑞安與利害關係人陳○○、張○○等人餐敘部分,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22條第1款、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第2款、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第1項、第8點第2項等規定;又吳瑞安收受廠商陳○○贈送之紅麴、蜆錠、有機白蝦及水果禮盒部分,合計市價約18萬元至20萬元之間,亦未曾簽報政風機構或長官,有違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5點第1項、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7條第1款,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8月6日劾字第1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16日113/08/16 上午 11:59:20
公告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未依花東基金補助計畫管考作業準則所訂,針對廠商歷次所提變更設計及工程窒礙難行之處,本於果菜市場主管機關及拍賣場新建工程主辦機關權責,積極處理;又任令保證責任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執行進度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未依花東基金補助計畫管考作業準則所訂,針對廠商歷次所提變更設計及工程窒礙難行之處,本於果菜市場主管機關及拍賣場新建工程主辦機關權責,積極處理;又任令保證責任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執行進度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230357.pdf)公告糾正花蓮縣政府未依花東基金補助計畫管考作業準則所訂,針對廠商歷次所提變更設計及工程窒礙難行之處,本於果菜市場主管機關及拍賣場新建工程主辦機關權責,積極處理;又任令保證責任花蓮縣蔬菜運銷合作社嚴重誤解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致終止契約、調解不成立、民事訴訟,執行進度已較預定完工日期落後4年,迄未完工,且尚待另籌經費善後,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32200050糾正案文-行政院及刊登公報.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15日113/08/15 下午 04:20:25
公告公告糾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im.B詐欺案發前,對於P2P平臺業者之營運發展,未有强力監管作為,雖已責由銀行公會研議「銀行與網路借貸平台業者建立業務關係審查實務參考做法」,並經該會同意備查後實施。惟im.B平臺案爆發後,卻輕忽銀行對相關規定之遵行程度,核有明顯怠失案。公告糾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im.B詐欺案發前,對於P2P平臺業者之營運發展,未有强力監管作為,雖已責由銀行公會研議「銀行與網路借貸平台業者建立業務關係審查實務參考做法」,並經該會同意備查後實施。惟im.B平臺案爆發後,卻輕忽銀行對相關規定之遵行程度,核有明顯怠失案。(本文下載:1132230323.pdf)公告糾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im.B詐欺案發前,對於P2P平臺業者之營運發展,未有强力監管作為,雖已責由銀行公會研議「銀行與網路借貸平台業者建立業務關係審查實務參考做法」,並經該會同意備查後實施。惟im.B平臺案爆發後,卻輕忽銀行對相關規定之遵行程度,核有明顯怠失案。(附件下載:1132200049im.B案糾正案文-公布欄.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13日113/08/13 下午 03:06:57
公告公告糾正:民國(下同)112年3月14日臺北市發生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之事件,臺北市政府雖依職權聲請緊急保護令及安置案母子,然案家自106年起即陸續有脆弱家庭、成人保護及兒少保護通報,該府雖開案提供服務,惟結案後案家仍持續有成人保護、兒少保護通報案件,顯見案家暴力行為之系統性結構因素未獲妥適處理,且成人及兒少保護通報,亦與案父飲酒後發生夫妻衝突及不當管教或體罰案子有關,而該府早於110年7月即發現案父有飲酒情形,卻遲未就此積極處置,迨至112年1月兒少保護案件開案後方協助案父處理酒癮議題,實有不當且延宕處遇介入時機;本案案母曾於110年7月22日由警政單位進行成人保護通報,該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評估開案提供處遇服務,卻於2個月後以「被害人失聯」結案,惟結案隔日案母隨即再有成人保護通報,經檢視其服務過程,未見積極運用電話聯繫以外之方式,蒐集、查詢取得案家更多資訊,或與社安網網絡成員商討聯訪以確認案母人身安全,忽略家庭暴力被害人因行為人權控關係致無法接聽電話或回覆訊息,並不代表其不需要協助,顯見臺北市政府作為確有未當案。公告糾正:民國(下同)112年3月14日臺北市發生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之事件,臺北市政府雖依職權聲請緊急保護令及安置案母子,然案家自106年起即陸續有脆弱家庭、成人保護及兒少保護通報,該府雖開案提供服務,惟結案後案家仍持續有成人保護、兒少保護通報案件,顯見案家暴力行為之系統性結構因素未獲妥適處理,且成人及兒少保護通報,亦與案父飲酒後發生夫妻衝突及不當管教或體罰案子有關,而該府早於110年7月即發現案父有飲酒情形,卻遲未就此積極處置,迨至112年1月兒少保護案件開案後方協助案父處理酒癮議題,實有不當且延宕處遇介入時機;本案案母曾於110年7月22日由警政單位進行成人保護通報,該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評估開案提供處遇服務,卻於2個月後以「被害人失聯」結案,惟結案隔日案母隨即再有成人保護通報,經檢視其服務過程,未見積極運用電話聯繫以外之方式,蒐集、查詢取得案家更多資訊,或與社安網網絡成員商討聯訪以確認案母人身安全,忽略家庭暴力被害人因行為人權控關係致無法接聽電話或回覆訊息,並不代表其不需要協助,顯見臺北市政府作為確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134330275.pdf)公告糾正:民國(下同)112年3月14日臺北市發生母子遭家暴父公然罰跪街頭之事件,臺北市政府雖依職權聲請緊急保護令及安置案母子,然案家自106年起即陸續有脆弱家庭、成人保護及兒少保護通報,該府雖開案提供服務,惟結案後案家仍持續有成人保護、兒少保護通報案件,顯見案家暴力行為之系統性結構因素未獲妥適處理,且成人及兒少保護通報,亦與案父飲酒後發生夫妻衝突及不當管教或體罰案子有關,而該府早於110年7月即發現案父有飲酒情形,卻遲未就此積極處置,迨至112年1月兒少保護案件開案後方協助案父處理酒癮議題,實有不當且延宕處遇介入時機;本案案母曾於110年7月22日由警政單位進行成人保護通報,該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評估開案提供處遇服務,卻於2個月後以「被害人失聯」結案,惟結案隔日案母隨即再有成人保護通報,經檢視其服務過程,未見積極運用電話聯繫以外之方式,蒐集、查詢取得案家更多資訊,或與社安網網絡成員商討聯訪以確認案母人身安全,忽略家庭暴力被害人因行為人權控關係致無法接聽電話或回覆訊息,並不代表其不需要協助,顯見臺北市政府作為確有未當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05日113/08/05 下午 04:05:55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分別於112年5月20日及同年10月14日發生二起受刑人自殺事件,凸顯該監自殺事件應變處置流程未盡完備,戒護敏感度不足,致未能詳實掌握舍房內動態,適時應處;且該監接續發生受刑人自縊事故,亦顯示其戒護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未盡妥適,致戒護管理人員監控識別度及戒護敏感度不足;又該監事發地點緊急通報、救護措施未盡妥適,洵有影響緊急事件之處置時效;另當事人家屬事發前曾反映收容人有異常警訊及徵兆,惟該監未啟動正式調查,處置有失審慎;此外,該監對於潛在風險收容人(包含隔離保護者),未落實以BSRS-5(簡式健康量表)、PHQ-9(病人健康問卷)進行施測篩檢及評估,及早發現潛在風險,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分別於112年5月20日及同年10月14日發生二起受刑人自殺事件,凸顯該監自殺事件應變處置流程未盡完備,戒護敏感度不足,致未能詳實掌握舍房內動態,適時應處;且該監接續發生受刑人自縊事故,亦顯示其戒護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未盡妥適,致戒護管理人員監控識別度及戒護敏感度不足;又該監事發地點緊急通報、救護措施未盡妥適,洵有影響緊急事件之處置時效;另當事人家屬事發前曾反映收容人有異常警訊及徵兆,惟該監未啟動正式調查,處置有失審慎;此外,該監對於潛在風險收容人(包含隔離保護者),未落實以BSRS-5(簡式健康量表)、PHQ-9(病人健康問卷)進行施測篩檢及評估,及早發現潛在風險,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630255.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分別於112年5月20日及同年10月14日發生二起受刑人自殺事件,凸顯該監自殺事件應變處置流程未盡完備,戒護敏感度不足,致未能詳實掌握舍房內動態,適時應處;且該監接續發生受刑人自縊事故,亦顯示其戒護風險評估及風險管理未盡妥適,致戒護管理人員監控識別度及戒護敏感度不足;又該監事發地點緊急通報、救護措施未盡妥適,洵有影響緊急事件之處置時效;另當事人家屬事發前曾反映收容人有異常警訊及徵兆,惟該監未啟動正式調查,處置有失審慎;此外,該監對於潛在風險收容人(包含隔離保護者),未落實以BSRS-5(簡式健康量表)、PHQ-9(病人健康問卷)進行施測篩檢及評估,及早發現潛在風險,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修正-公告附件_1132630255(公布版)-113.07.29.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05日113/08/05 下午 03:28:24
公告預告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預告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本文下載:1130731295.pdf)預告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附件下載:公告附件_巡察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docx)預告修正「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草案。(附件下載:公告附件_監察院巡迴監察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8月02日113/08/02 下午 04:21:00
公告公告113年7月17日廢止第12屆苗栗縣苗栗市市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7月17日廢止第12屆苗栗縣苗栗市市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2326.pdf)公告113年7月17日廢止第12屆苗栗縣苗栗市市長補選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2326.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7月29日113/07/29 上午 11:03:55
公告公告糾正內政部及臺北市政府(下稱北市府),有關臺北大巨蛋體育館能否作為演唱會使用一節之爭議,按該館係經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經濟建設之一,採BOT方式辦理,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均負有法定監督義務,自95年簽約起,北市府即知除體育館使用外,另要做藝文表演、集會及展覽等使用,並有該簽訂合約書可稽,經查,該府未能本於權責面對建管法令或內政部釋示,漠視藝文表演或演唱會使用形式之適法性,引致紛爭不斷。另內政部業管之建築技術規則內建築物使用類組,對於演唱會使用形式欠缺明確規範,北市府106年起多次函請該部釋示,惟該府稱未明確獲復不足以解決適法性需求,該部亦未能正視臺北大巨蛋複合使用之需求,與時俱進適切修改相關法令,均自有怠失。內政部及北市府允應基於建築法第2條主管機關之職權,就上開相關法制面與實體面之爭議檢討改進,俾維護公共安全;又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北市府為「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之主辦機關,其於111年11月18日所核定臺北大巨蛋開發案投資執行計畫書「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為促參法第43條所定營運計畫一部,依行為時之促參法第52條與第53條,主辦機關即負有監督責任,然上開計畫欠缺相關「審議」制度,報府即同意備查,自有欠缺。另據本案使用執照但書規定「營運前加強室內及戶外避難引導設施,包括本次審議所提室內避難管理對策(7項),並針對節點提出避難演練,強化管理機制」,係屬使用執照附款,亦均無審議規範,北市府自應就其制度面與執行面之闕漏,詳加檢討等違失案。(113教正11)。公告糾正內政部及臺北市政府(下稱北市府),有關臺北大巨蛋體育館能否作為演唱會使用一節之爭議,按該館係經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經濟建設之一,採BOT方式辦理,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均負有法定監督義務,自95年簽約起,北市府即知除體育館使用外,另要做藝文表演、集會及展覽等使用,並有該簽訂合約書可稽,經查,該府未能本於權責面對建管法令或內政部釋示,漠視藝文表演或演唱會使用形式之適法性,引致紛爭不斷。另內政部業管之建築技術規則內建築物使用類組,對於演唱會使用形式欠缺明確規範,北市府106年起多次函請該部釋示,惟該府稱未明確獲復不足以解決適法性需求,該部亦未能正視臺北大巨蛋複合使用之需求,與時俱進適切修改相關法令,均自有怠失。內政部及北市府允應基於建築法第2條主管機關之職權,就上開相關法制面與實體面之爭議檢討改進,俾維護公共安全;又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北市府為「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之主辦機關,其於111年11月18日所核定臺北大巨蛋開發案投資執行計畫書「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為促參法第43條所定營運計畫一部,依行為時之促參法第52條與第53條,主辦機關即負有監督責任,然上開計畫欠缺相關「審議」制度,報府即同意備查,自有欠缺。另據本案使用執照但書規定「營運前加強室內及戶外避難引導設施,包括本次審議所提室內避難管理對策(7項),並針對節點提出避難演練,強化管理機制」,係屬使用執照附款,亦均無審議規範,北市府自應就其制度面與執行面之闕漏,詳加檢討等違失案。(113教正11)。(本文下載:1132430347.pdf)公告糾正內政部及臺北市政府(下稱北市府),有關臺北大巨蛋體育館能否作為演唱會使用一節之爭議,按該館係經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經濟建設之一,採BOT方式辦理,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均負有法定監督義務,自95年簽約起,北市府即知除體育館使用外,另要做藝文表演、集會及展覽等使用,並有該簽訂合約書可稽,經查,該府未能本於權責面對建管法令或內政部釋示,漠視藝文表演或演唱會使用形式之適法性,引致紛爭不斷。另內政部業管之建築技術規則內建築物使用類組,對於演唱會使用形式欠缺明確規範,北市府106年起多次函請該部釋示,惟該府稱未明確獲復不足以解決適法性需求,該部亦未能正視臺北大巨蛋複合使用之需求,與時俱進適切修改相關法令,均自有怠失。內政部及北市府允應基於建築法第2條主管機關之職權,就上開相關法制面與實體面之爭議檢討改進,俾維護公共安全;又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北市府為「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臺北大巨蛋BOT案」之主辦機關,其於111年11月18日所核定臺北大巨蛋開發案投資執行計畫書「防災及緊急應變計畫」,為促參法第43條所定營運計畫一部,依行為時之促參法第52條與第53條,主辦機關即負有監督責任,然上開計畫欠缺相關「審議」制度,報府即同意備查,自有欠缺。另據本案使用執照但書規定「營運前加強室內及戶外避難引導設施,包括本次審議所提室內避難管理對策(7項),並針對節點提出避難演練,強化管理機制」,係屬使用執照附款,亦均無審議規範,北市府自應就其制度面與執行面之闕漏,詳加檢討等違失案。(113教正11)。(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7月26日113/07/26 下午 02:5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