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辦理甲童之脆弱家庭案件,於112至113年甲童二度遭通報兒少保護事件時,調查訪視未臻確實,且漏未評估甲母過往施虐紀錄,處理甲童之安置決策過程亦怠於收集完整家庭資訊,致持續未能識別及評估甲童受虐風險,且自113年6月7日訪視甲童後,對於甲母持續迴避家訪且對甲童照顧情形交代不清,卻均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尋求警政單位協助或積極處置,督導機制亦嚴重失靈,致使於甲童死前近5個月,該府均未能訪視甲童確認照顧狀況,而甲童自113年6月後即遭甲母持續施虐,最終於113年11月7日遭嚴重施虐而死,高市府處理本案過程諸多疏漏,嚴重損及兒童生存權益,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辦理甲童之脆弱家庭案件,於112至113年甲童二度遭通報兒少保護事件時,調查訪視未臻確實,且漏未評估甲母過往施虐紀錄,處理甲童之安置決策過程亦怠於收集完整家庭資訊,致持續未能識別及評估甲童受虐風險,且自113年6月7日訪視甲童後,對於甲母持續迴避家訪且對甲童照顧情形交代不清,卻均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尋求警政單位協助或積極處置,督導機制亦嚴重失靈,致使於甲童死前近5個月,該府均未能訪視甲童確認照顧狀況,而甲童自113年6月後即遭甲母持續施虐,最終於113年11月7日遭嚴重施虐而死,高市府處理本案過程諸多疏漏,嚴重損及兒童生存權益,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215.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辦理甲童之脆弱家庭案件,於112至113年甲童二度遭通報兒少保護事件時,調查訪視未臻確實,且漏未評估甲母過往施虐紀錄,處理甲童之安置決策過程亦怠於收集完整家庭資訊,致持續未能識別及評估甲童受虐風險,且自113年6月7日訪視甲童後,對於甲母持續迴避家訪且對甲童照顧情形交代不清,卻均未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尋求警政單位協助或積極處置,督導機制亦嚴重失靈,致使於甲童死前近5個月,該府均未能訪視甲童確認照顧狀況,而甲童自113年6月後即遭甲母持續施虐,最終於113年11月7日遭嚴重施虐而死,高市府處理本案過程諸多疏漏,嚴重損及兒童生存權益,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社正7-高雄兒虐案糾正案文-發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5:45:21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30.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26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30.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5:13:39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4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4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28.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43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28.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5:13:30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405.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8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405.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5:13:17 |
| 公告 | 公告監察委員范巽綠、葉宜津就陳建名鄉長身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首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並保護部屬執行職務時不受不當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卻因涉入刑事案件之個人原因,致職員因而遭工作不合常理調動等情,造成職員身心權益、公所機關形象與聲譽均嚴重受損,確未謹慎公正行使職權,惡化職員職場工作環境,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 | 公告監察委員范巽綠、葉宜津就陳建名鄉長身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首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並保護部屬執行職務時不受不當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卻因涉入刑事案件之個人原因,致職員因而遭工作不合常理調動等情,造成職員身心權益、公所機關形象與聲譽均嚴重受損,確未謹慎公正行使職權,惡化職員職場工作環境,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50731455.pdf) | 公告監察委員范巽綠、葉宜津就陳建名鄉長身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首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並保護部屬執行職務時不受不當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卻因涉入刑事案件之個人原因,致職員因而遭工作不合常理調動等情,造成職員身心權益、公所機關形象與聲譽均嚴重受損,確未謹慎公正行使職權,惡化職員職場工作環境,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5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范巽綠、葉宜津就陳建名鄉長身為雲林縣褒忠鄉公所首長,本應注意維護公務職場並保護部屬執行職務時不受不當騷擾或精神上不法侵害,卻因涉入刑事案件之個人原因,致職員因而遭工作不合常理調動等情,造成職員身心權益、公所機關形象與聲譽均嚴重受損,確未謹慎公正行使職權,惡化職員職場工作環境,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5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下午 04:45:07 |
| 公告 | 公告糾正苗栗縣三灣鄉公所未依法令規定妥善管理苗栗縣三灣鄉垃圾衛生掩埋場,致109年間承包苗栗縣三灣國民小學操場整修工程之廠商業者於時任鄉長温志強授意放行下,非法進場傾倒整修工程刨除之PU跑道廢棄物,並以不實之「一般廢棄物」名目繳交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苗栗縣三灣鄉公所未依法令規定妥善管理苗栗縣三灣鄉垃圾衛生掩埋場,致109年間承包苗栗縣三灣國民小學操場整修工程之廠商業者於時任鄉長温志強授意放行下,非法進場傾倒整修工程刨除之PU跑道廢棄物,並以不實之「一般廢棄物」名目繳交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280.pdf) | 公告糾正苗栗縣三灣鄉公所未依法令規定妥善管理苗栗縣三灣鄉垃圾衛生掩埋場,致109年間承包苗栗縣三灣國民小學操場整修工程之廠商業者於時任鄉長温志強授意放行下,非法進場傾倒整修工程刨除之PU跑道廢棄物,並以不實之「一般廢棄物」名目繳交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上午 10:26:28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376.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19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37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30日 | 115/04/30 上午 09:24:20 |
| 公告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5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5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352.pdf) | 公告本院許可115年直轄市市長、縣(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共計55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5年11月2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許可公告115183135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8日 | 115/04/28 下午 04:55:09 |
| 公告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未建立警環跨機關聯合防弊機制,疏於督導整合;所屬警察局忽視風紀預警,資安稽核與績效審核形同虛設,致多名員警長期收賄包庇、濫查個資洩密及偽造文書詐財;所屬環境保護局廉政控管顯有不足,且行政調查草率敷衍,致生稽查員公然索賄,離職後更違反旋轉門條款轉任業者顧問。桃園市政府暨所屬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內控機制功能不彰,執法防線遭不法土方業者擊破,導致基層人員集體貪瀆造假,嚴重敗壞官箴與政府公信力,核有重大違失案。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未建立警環跨機關聯合防弊機制,疏於督導整合;所屬警察局忽視風紀預警,資安稽核與績效審核形同虛設,致多名員警長期收賄包庇、濫查個資洩密及偽造文書詐財;所屬環境保護局廉政控管顯有不足,且行政調查草率敷衍,致生稽查員公然索賄,離職後更違反旋轉門條款轉任業者顧問。桃園市政府暨所屬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內控機制功能不彰,執法防線遭不法土方業者擊破,導致基層人員集體貪瀆造假,嚴重敗壞官箴與政府公信力,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245.pdf) | 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未建立警環跨機關聯合防弊機制,疏於督導整合;所屬警察局忽視風紀預警,資安稽核與績效審核形同虛設,致多名員警長期收賄包庇、濫查個資洩密及偽造文書詐財;所屬環境保護局廉政控管顯有不足,且行政調查草率敷衍,致生稽查員公然索賄,離職後更違反旋轉門條款轉任業者顧問。桃園市政府暨所屬警察局及環境保護局內控機制功能不彰,執法防線遭不法土方業者擊破,導致基層人員集體貪瀆造假,嚴重敗壞官箴與政府公信力,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發文公告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8日 | 115/04/28 下午 04:44:00 |
| 公告 | 公告糾正: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工商休閒園區第一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工程(含三年試運轉)」,未依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規劃設計污水處理廠處理功能,致無法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證(文件),復因實際進流水量不足而無法進行功能測試,未能發揮應有污水處理量能,又未能充分掌握實際維護運轉情形與污水處理實效,且寬限廠商逾期辦理全廠設備移交、總檢查作業及檢查報告,屢未依約辦理相關設施之點交、歸還作業,致移交文件與電腦資訊檔案等資料闕如,徒增縣有財產管控及點交歸還之履約爭議,確有怠失案。 | 公告糾正: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工商休閒園區第一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工程(含三年試運轉)」,未依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規劃設計污水處理廠處理功能,致無法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證(文件),復因實際進流水量不足而無法進行功能測試,未能發揮應有污水處理量能,又未能充分掌握實際維護運轉情形與污水處理實效,且寬限廠商逾期辦理全廠設備移交、總檢查作業及檢查報告,屢未依約辦理相關設施之點交、歸還作業,致移交文件與電腦資訊檔案等資料闕如,徒增縣有財產管控及點交歸還之履約爭議,確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219.pdf) | 公告糾正:金門縣政府辦理「金門工商休閒園區第一期開發區污水處理廠工程(含三年試運轉)」,未依審查通過之環境影響說明書變更內容對照表規劃設計污水處理廠處理功能,致無法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證(文件),復因實際進流水量不足而無法進行功能測試,未能發揮應有污水處理量能,又未能充分掌握實際維護運轉情形與污水處理實效,且寬限廠商逾期辦理全廠設備移交、總檢查作業及檢查報告,屢未依約辦理相關設施之點交、歸還作業,致移交文件與電腦資訊檔案等資料闕如,徒增縣有財產管控及點交歸還之履約爭議,確有怠失案。(附件下載:金門休閒園區污水案糾正案文(發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7日 | 115/04/27 下午 02:40:17 |
| 公告 | 公告糾正:社福團體於標得中央或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標案履約或核銷時,多次發現不合理及窒礙難行之處,亦屢屢向衛生福利部反映,卻均遲遲未獲回應或妥善解決,肇致社福團體抱怨不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4年「社會福利服務類採購」專案稽核報告發現,現行社福服務採購制度確實存有多項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缺失或窒礙之處;衛生福利部長期輕忽社福團體對於執行社福採購案所遭遇及反映的各類問題,怠於制定符合社福專業特性之採購、經費編列指引及標準作業程序,影響我國社會福利服務之整體品質與效能,核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社福團體於標得中央或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標案履約或核銷時,多次發現不合理及窒礙難行之處,亦屢屢向衛生福利部反映,卻均遲遲未獲回應或妥善解決,肇致社福團體抱怨不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4年「社會福利服務類採購」專案稽核報告發現,現行社福服務採購制度確實存有多項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缺失或窒礙之處;衛生福利部長期輕忽社福團體對於執行社福採購案所遭遇及反映的各類問題,怠於制定符合社福專業特性之採購、經費編列指引及標準作業程序,影響我國社會福利服務之整體品質與效能,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4330172.pdf) | 公告糾正:社福團體於標得中央或地方政府社會福利標案履約或核銷時,多次發現不合理及窒礙難行之處,亦屢屢向衛生福利部反映,卻均遲遲未獲回應或妥善解決,肇致社福團體抱怨不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114年「社會福利服務類採購」專案稽核報告發現,現行社福服務採購制度確實存有多項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缺失或窒礙之處;衛生福利部長期輕忽社福團體對於執行社福採購案所遭遇及反映的各類問題,怠於制定符合社福專業特性之採購、經費編列指引及標準作業程序,影響我國社會福利服務之整體品質與效能,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4330172.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7日 | 115/04/27 下午 02:39:44 |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所屬高雄女子監獄對戒護管理人員值勤教育訓練未盡周延,致戒護管理人員應處糖尿病、急重症等收容人戒護知能與敏感度不足,對收容人方○○病況處置失當。該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之收容人楊○○多次遭同舍房收容人拉扯導致跌撞牆壁受傷,惟該監處置消極,醫療、戒護處遇及執勤管理均有失當;又該署桃園監獄辦理楊員移監後通知作業亦與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規定未合,影響家屬探視權益。該署臺北看守所對收容人林○○醫療處遇未盡妥適,於其昏迷期間未及時採取醫療行動,致林員罹患○○引發○○○○○。以上各節均損及矯正機關對精神及特殊慢性疾病收容人醫療、健康權之保障,核有嚴重怠失案。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所屬高雄女子監獄對戒護管理人員值勤教育訓練未盡周延,致戒護管理人員應處糖尿病、急重症等收容人戒護知能與敏感度不足,對收容人方○○病況處置失當。該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之收容人楊○○多次遭同舍房收容人拉扯導致跌撞牆壁受傷,惟該監處置消極,醫療、戒護處遇及執勤管理均有失當;又該署桃園監獄辦理楊員移監後通知作業亦與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規定未合,影響家屬探視權益。該署臺北看守所對收容人林○○醫療處遇未盡妥適,於其昏迷期間未及時採取醫療行動,致林員罹患○○引發○○○○○。以上各節均損及矯正機關對精神及特殊慢性疾病收容人醫療、健康權之保障,核有嚴重怠失案。(本文下載:1152630152.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所屬高雄女子監獄對戒護管理人員值勤教育訓練未盡周延,致戒護管理人員應處糖尿病、急重症等收容人戒護知能與敏感度不足,對收容人方○○病況處置失當。該署嘉義監獄鹿草分監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之收容人楊○○多次遭同舍房收容人拉扯導致跌撞牆壁受傷,惟該監處置消極,醫療、戒護處遇及執勤管理均有失當;又該署桃園監獄辦理楊員移監後通知作業亦與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規定未合,影響家屬探視權益。該署臺北看守所對收容人林○○醫療處遇未盡妥適,於其昏迷期間未及時採取醫療行動,致林員罹患○○引發○○○○○。以上各節均損及矯正機關對精神及特殊慢性疾病收容人醫療、健康權之保障,核有嚴重怠失案。(附件下載:監所案糾正案文公布版1150416.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7日 | 115/04/27 上午 10:42:16 |
| 公告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員警於跨轄追緝毒品通緝犯時,未落實報告及通報程序且輕忽執勤安全,派出所主管亦疏於管控查緝情形;又未善盡謹慎查證之責,誤認某女教師為通緝犯配偶而逕予強押回派出所盤查,且員警於確認該名教師身分人別時,多次出言挑釁與羞辱,復剝奪其聯繫親友之正當法律程序權益。其執法過程涉有諸多不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侵害民眾權益甚鉅,嚴重斲傷警察形象,確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員警於跨轄追緝毒品通緝犯時,未落實報告及通報程序且輕忽執勤安全,派出所主管亦疏於管控查緝情形;又未善盡謹慎查證之責,誤認某女教師為通緝犯配偶而逕予強押回派出所盤查,且員警於確認該名教師身分人別時,多次出言挑釁與羞辱,復剝奪其聯繫親友之正當法律程序權益。其執法過程涉有諸多不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侵害民眾權益甚鉅,嚴重斲傷警察形象,確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1930216.pdf) | 公告糾正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忠孝派出所員警於跨轄追緝毒品通緝犯時,未落實報告及通報程序且輕忽執勤安全,派出所主管亦疏於管控查緝情形;又未善盡謹慎查證之責,誤認某女教師為通緝犯配偶而逕予強押回派出所盤查,且員警於確認該名教師身分人別時,多次出言挑釁與羞辱,復剝奪其聯繫親友之正當法律程序權益。其執法過程涉有諸多不當,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侵害民眾權益甚鉅,嚴重斲傷警察形象,確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內正5.網站公布欄.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4日 | 115/04/24 下午 04:55:28 |
| 公告 | 公告糾正臺東縣關山鎮關山國民小學。該校於114年間通報其附設幼兒園特幼班教保人員施暴及不當體罰幼生案。惟查該校時任甲校長於同年1月9日親見丙師重摔幼生監視畫面後,同日通報逕填報受傷人數為0,且未列緊急事件,後續更疏未確實查證A童受暴傷勢,僅憑乙師片面說詞,即將傷因歸咎於幼兒自身狀況及環境物品,致家長質疑包庇並延誤送醫驗傷時機,而該案經首次通報後,該校未因特幼生受傷而列為緊急事件,及修正受傷人數,於同年3月14日因媒體報導,方續行通報,並修正為緊急事件,惟受傷人數仍填列為0,清查程序顯有延宕;且校方知悉丙師踢擊、重摔幼兒等施暴行為後,卻未向家長說明細節或提供關鍵錄影,致家長遲至同年2月27日方知真相,嚴重損及幼生就醫權益。甲校長雖以調查期間應予保密為由置辯,惟其作為顯未積極保障法定代理人權利,並損及幼兒受暴後之權益維護,核有嚴重違失案。(115教正4)。 | 公告糾正臺東縣關山鎮關山國民小學。該校於114年間通報其附設幼兒園特幼班教保人員施暴及不當體罰幼生案。惟查該校時任甲校長於同年1月9日親見丙師重摔幼生監視畫面後,同日通報逕填報受傷人數為0,且未列緊急事件,後續更疏未確實查證A童受暴傷勢,僅憑乙師片面說詞,即將傷因歸咎於幼兒自身狀況及環境物品,致家長質疑包庇並延誤送醫驗傷時機,而該案經首次通報後,該校未因特幼生受傷而列為緊急事件,及修正受傷人數,於同年3月14日因媒體報導,方續行通報,並修正為緊急事件,惟受傷人數仍填列為0,清查程序顯有延宕;且校方知悉丙師踢擊、重摔幼兒等施暴行為後,卻未向家長說明細節或提供關鍵錄影,致家長遲至同年2月27日方知真相,嚴重損及幼生就醫權益。甲校長雖以調查期間應予保密為由置辯,惟其作為顯未積極保障法定代理人權利,並損及幼兒受暴後之權益維護,核有嚴重違失案。(115教正4)。(本文下載:1152430179.pdf) | 公告糾正臺東縣關山鎮關山國民小學。該校於114年間通報其附設幼兒園特幼班教保人員施暴及不當體罰幼生案。惟查該校時任甲校長於同年1月9日親見丙師重摔幼生監視畫面後,同日通報逕填報受傷人數為0,且未列緊急事件,後續更疏未確實查證A童受暴傷勢,僅憑乙師片面說詞,即將傷因歸咎於幼兒自身狀況及環境物品,致家長質疑包庇並延誤送醫驗傷時機,而該案經首次通報後,該校未因特幼生受傷而列為緊急事件,及修正受傷人數,於同年3月14日因媒體報導,方續行通報,並修正為緊急事件,惟受傷人數仍填列為0,清查程序顯有延宕;且校方知悉丙師踢擊、重摔幼兒等施暴行為後,卻未向家長說明細節或提供關鍵錄影,致家長遲至同年2月27日方知真相,嚴重損及幼生就醫權益。甲校長雖以調查期間應予保密為由置辯,惟其作為顯未積極保障法定代理人權利,並損及幼兒受暴後之權益維護,核有嚴重違失案。(115教正4)。(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告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4日 | 115/04/24 下午 03:59:57 |
| 公告 | 公告115年4月1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115年4月16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4月1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115年4月16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263.pdf) | 公告115年4月15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115年4月16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26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3日 | 115/04/23 上午 10:53:21 |
| 公告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辦理「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新(擴)建工程中長程個案計畫」,怠於修正計畫,且工程未能如期如質完成,致計畫紓解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等預期效益遲遲無法達成,亦尚無法成為國內首座智慧監獄,難以提升我國矯正及人權形象。又,法務部矯正署亦未善盡督導該監之責,均核有怠失。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辦理「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新(擴)建工程中長程個案計畫」,怠於修正計畫,且工程未能如期如質完成,致計畫紓解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等預期效益遲遲無法達成,亦尚無法成為國內首座智慧監獄,難以提升我國矯正及人權形象。又,法務部矯正署亦未善盡督導該監之責,均核有怠失。(本文下載:1152630145.pdf) | 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辦理「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新(擴)建工程中長程個案計畫」,怠於修正計畫,且工程未能如期如質完成,致計畫紓解矯正機關超額收容問題等預期效益遲遲無法達成,亦尚無法成為國內首座智慧監獄,難以提升我國矯正及人權形象。又,法務部矯正署亦未善盡督導該監之責,均核有怠失。(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告).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1日 | 115/04/21 下午 03:20:18 |
| 公告 | 糾正臺東縣政府、臺東縣武陵國民小學(下稱武陵國小)及臺東縣立豐田國民中學(下稱豐田國中)。武陵國小113年間辦理第113001號校園性別事件,有「調查人員不具專業資格」「以學校承辦人擔任調查工作」「調查人員未迴避後續學生輔導工作」「未保全證據,逕命家長學生刪除影像」「調查結果未依法通知當事人」等違法情事;臺東縣政府詎一再宣稱武陵國小並無違失云云,直至監察院取得關鍵證詞後,該府始積極釐清該校責任,命其重啟調查。又,武陵國小I生遭遇之性別事件,在武陵國小、臺東縣政府警察局、臺東縣政府社會處(下稱社會處)等機關單位間,有不同認定;經監察院介入調查,臺東縣政府教育處(下稱教育處)坦承過去未接觸過警政端資料,且I生曾於113年4月30日自述遭受性侵害,係社會處獲報並查處在案,惟社會處並未通知教育處,故教育處遲至114年12月5日,才轉知武陵國小補辦校安通報並續處。核臺東縣政府行政監督鬆散,業務橫向聯繫機制失靈,難辭違失之咎。另,豐田國中調查處理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以「要確認家長是否撤案及是否同意學生轉學」為由,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且曾擬以「停聘」取代「解聘」而違反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實屬不當案。(115教正6)。 | 糾正臺東縣政府、臺東縣武陵國民小學(下稱武陵國小)及臺東縣立豐田國民中學(下稱豐田國中)。武陵國小113年間辦理第113001號校園性別事件,有「調查人員不具專業資格」「以學校承辦人擔任調查工作」「調查人員未迴避後續學生輔導工作」「未保全證據,逕命家長學生刪除影像」「調查結果未依法通知當事人」等違法情事;臺東縣政府詎一再宣稱武陵國小並無違失云云,直至監察院取得關鍵證詞後,該府始積極釐清該校責任,命其重啟調查。又,武陵國小I生遭遇之性別事件,在武陵國小、臺東縣政府警察局、臺東縣政府社會處(下稱社會處)等機關單位間,有不同認定;經監察院介入調查,臺東縣政府教育處(下稱教育處)坦承過去未接觸過警政端資料,且I生曾於113年4月30日自述遭受性侵害,係社會處獲報並查處在案,惟社會處並未通知教育處,故教育處遲至114年12月5日,才轉知武陵國小補辦校安通報並續處。核臺東縣政府行政監督鬆散,業務橫向聯繫機制失靈,難辭違失之咎。另,豐田國中調查處理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以「要確認家長是否撤案及是否同意學生轉學」為由,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且曾擬以「停聘」取代「解聘」而違反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實屬不當案。(115教正6)。(本文下載:1152430182.pdf) | 糾正臺東縣政府、臺東縣武陵國民小學(下稱武陵國小)及臺東縣立豐田國民中學(下稱豐田國中)。武陵國小113年間辦理第113001號校園性別事件,有「調查人員不具專業資格」「以學校承辦人擔任調查工作」「調查人員未迴避後續學生輔導工作」「未保全證據,逕命家長學生刪除影像」「調查結果未依法通知當事人」等違法情事;臺東縣政府詎一再宣稱武陵國小並無違失云云,直至監察院取得關鍵證詞後,該府始積極釐清該校責任,命其重啟調查。又,武陵國小I生遭遇之性別事件,在武陵國小、臺東縣政府警察局、臺東縣政府社會處(下稱社會處)等機關單位間,有不同認定;經監察院介入調查,臺東縣政府教育處(下稱教育處)坦承過去未接觸過警政端資料,且I生曾於113年4月30日自述遭受性侵害,係社會處獲報並查處在案,惟社會處並未通知教育處,故教育處遲至114年12月5日,才轉知武陵國小補辦校安通報並續處。核臺東縣政府行政監督鬆散,業務橫向聯繫機制失靈,難辭違失之咎。另,豐田國中調查處理該校足球隊教練體罰事件,以「要確認家長是否撤案及是否同意學生轉學」為由,延宕審議調查報告,且曾擬以「停聘」取代「解聘」而違反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實屬不當案。(115教正6)。(附件下載:糾正案文.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20日 | 115/04/20 上午 11:43:38 |
| 公告 | 公告糾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賴姓前分局長長期收受廠商賄賂高達823萬元,洩漏採購機密並護航廠商圍標,且高公局長期以「工程契約包裹勞務需求」,使廠商派駐人員得以進駐機關,甚至淪為賴員處理鉅額不法賄款之工具,內部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又採購底價核定權力過度集中於首長一人,缺乏客觀審議與覆核機制,致賴員得以肆意洩漏及墊高底價圖利特定廠商;另高公局面對賴員涉犯貪瀆重罪,不僅輕縱僅記一大過,復消極不行使先行停職權限,反率准其復職並派任簡任要職,嚴重打擊士氣並損害政府廉潔信譽,均有違失案。 | 公告糾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賴姓前分局長長期收受廠商賄賂高達823萬元,洩漏採購機密並護航廠商圍標,且高公局長期以「工程契約包裹勞務需求」,使廠商派駐人員得以進駐機關,甚至淪為賴員處理鉅額不法賄款之工具,內部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又採購底價核定權力過度集中於首長一人,缺乏客觀審議與覆核機制,致賴員得以肆意洩漏及墊高底價圖利特定廠商;另高公局面對賴員涉犯貪瀆重罪,不僅輕縱僅記一大過,復消極不行使先行停職權限,反率准其復職並派任簡任要職,嚴重打擊士氣並損害政府廉潔信譽,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52530085.pdf) | 公告糾正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賴姓前分局長長期收受廠商賄賂高達823萬元,洩漏採購機密並護航廠商圍標,且高公局長期以「工程契約包裹勞務需求」,使廠商派駐人員得以進駐機關,甚至淪為賴員處理鉅額不法賄款之工具,內部監督機制形同虛設;又採購底價核定權力過度集中於首長一人,缺乏客觀審議與覆核機制,致賴員得以肆意洩漏及墊高底價圖利特定廠商;另高公局面對賴員涉犯貪瀆重罪,不僅輕縱僅記一大過,復消極不行使先行停職權限,反率准其復職並派任簡任要職,嚴重打擊士氣並損害政府廉潔信譽,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52530085發文附件.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7日 | 115/04/17 上午 10:53:52 |
| 公告 | 公告115年4月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同年月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 | 公告115年4月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同年月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51831163.pdf) | 公告115年4月2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及同年月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51831163.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6日 | 115/04/16 下午 03:34:45 |
| 公告 | 公告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案件時,未具體審查申請人是否為真正且持續之實際使用者,縱屬82年7月21日以後始繼受取得地上物者,仍容許換約續租,並據以申請讓售,形同得透過交易取得承租及承購資格,規避公開程序,衍生承租權商品化及「先占、再租、後買」等不合理現象,影響國有財產處分之正當性與公平性,核有未當案。(115財正5) | 公告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案件時,未具體審查申請人是否為真正且持續之實際使用者,縱屬82年7月21日以後始繼受取得地上物者,仍容許換約續租,並據以申請讓售,形同得透過交易取得承租及承購資格,規避公開程序,衍生承租權商品化及「先占、再租、後買」等不合理現象,影響國有財產處分之正當性與公平性,核有未當案。(115財正5)(本文下載:1152230178.pdf) | 公告糾正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理國有非公用土地出租案件時,未具體審查申請人是否為真正且持續之實際使用者,縱屬82年7月21日以後始繼受取得地上物者,仍容許換約續租,並據以申請讓售,形同得透過交易取得承租及承購資格,規避公開程序,衍生承租權商品化及「先占、再租、後買」等不合理現象,影響國有財產處分之正當性與公平性,核有未當案。(115財正5)(附件下載:8.糾正案文_國有土地分割出售-上網公布○○版.docx) | 監察院 | 中華民國 115年04月16日 | 115/04/16 下午 02:3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