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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糾正:肯亞籍白領移工於111年間以專業身分(藝術及演藝工作)受聘僱來臺,工作期間雇主未依契約規定給付薪資,並要求渠等從事未經許可之農業、清潔回收等藍領外籍移工工作,甚扣留移工證件及剋扣移工工資。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於112年接獲1955專線申訴案件後,未能針對疑點深入究明事實真相,對於申訴內容多採雇主說詞或以移工並無異議作為事證;且於無預警稽查前先行聯繫雇主,查察過程中,又未隔別詢問,甚至任由移工雇主擔任翻譯,查察作為流於形式,核有怠失。又,勞動部作為外國人聘僱管理之中央主管機關,未能及時釐清勞雇雙方契約性質,肇致本案白領外籍移工薪資非但低於勞基法所定基本工資,其所領薪資甚不足藍領外籍移工之家事移工最低薪資;且移工在職期間,雇主均未為其等投保勞保及災保,詎勞動部迨至本院啟動調查後方獲知上情,凸顯白領外籍移工整體聘僱管理確有闕漏。本案移工遭諸多不合理對待,並經鑑別確認為人口販運被害人,斲傷政府形象。以上各節,臺南市政府及勞動部均有嚴重怠失案。公告糾正:肯亞籍白領移工於111年間以專業身分(藝術及演藝工作)受聘僱來臺,工作期間雇主未依契約規定給付薪資,並要求渠等從事未經許可之農業、清潔回收等藍領外籍移工工作,甚扣留移工證件及剋扣移工工資。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於112年接獲1955專線申訴案件後,未能針對疑點深入究明事實真相,對於申訴內容多採雇主說詞或以移工並無異議作為事證;且於無預警稽查前先行聯繫雇主,查察過程中,又未隔別詢問,甚至任由移工雇主擔任翻譯,查察作為流於形式,核有怠失。又,勞動部作為外國人聘僱管理之中央主管機關,未能及時釐清勞雇雙方契約性質,肇致本案白領外籍移工薪資非但低於勞基法所定基本工資,其所領薪資甚不足藍領外籍移工之家事移工最低薪資;且移工在職期間,雇主均未為其等投保勞保及災保,詎勞動部迨至本院啟動調查後方獲知上情,凸顯白領外籍移工整體聘僱管理確有闕漏。本案移工遭諸多不合理對待,並經鑑別確認為人口販運被害人,斲傷政府形象。以上各節,臺南市政府及勞動部均有嚴重怠失案。(本文下載:1144330083.pdf)公告糾正:肯亞籍白領移工於111年間以專業身分(藝術及演藝工作)受聘僱來臺,工作期間雇主未依契約規定給付薪資,並要求渠等從事未經許可之農業、清潔回收等藍領外籍移工工作,甚扣留移工證件及剋扣移工工資。臺南市政府勞工局於112年接獲1955專線申訴案件後,未能針對疑點深入究明事實真相,對於申訴內容多採雇主說詞或以移工並無異議作為事證;且於無預警稽查前先行聯繫雇主,查察過程中,又未隔別詢問,甚至任由移工雇主擔任翻譯,查察作為流於形式,核有怠失。又,勞動部作為外國人聘僱管理之中央主管機關,未能及時釐清勞雇雙方契約性質,肇致本案白領外籍移工薪資非但低於勞基法所定基本工資,其所領薪資甚不足藍領外籍移工之家事移工最低薪資;且移工在職期間,雇主均未為其等投保勞保及災保,詎勞動部迨至本院啟動調查後方獲知上情,凸顯白領外籍移工整體聘僱管理確有闕漏。本案移工遭諸多不合理對待,並經鑑別確認為人口販運被害人,斲傷政府形象。以上各節,臺南市政府及勞動部均有嚴重怠失案。(附件下載:肯亞移工糾正案文(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26日114/02/26 上午 10:26:50
公告公告糾正交通部觀光署對於所轄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管之橋梁、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興建橋梁之養護作業,雖已於「風景特定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建立相關養護及督導考核機制,卻未能依要點善盡督導及考核責任,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交通部觀光署對於所轄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管之橋梁、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興建橋梁之養護作業,雖已於「風景特定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建立相關養護及督導考核機制,卻未能依要點善盡督導及考核責任,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2530053.pdf)公告糾正交通部觀光署對於所轄13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經管之橋梁、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興建橋梁之養護作業,雖已於「風景特定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建立相關養護及督導考核機制,卻未能依要點善盡督導及考核責任,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風景區人行天橋步道案糾正案文0214審查後公告版.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25日114/02/25 下午 03:27:47
公告公告糾正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處理李師92年所涉校園性平事件,有「未成年被害學生向行為人李師道歉」及「吃案」等嚴重違失;98年間又因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提出具爭議之法律意見,竟2次未能審議通過李師涉及另案性平案件之調查報告書,且教育部以當時「人力不足」、「未明列性別平等教育之業務職掌」為由,未行適當之處置並阻斷違法行為,致李師持續性侵學生,且案件懸宕逾15年始有處理結果;又該校93年至113年確有多案未通報、未調查、調查報告及會議紀錄及資料佚失等情事,防治及處置性侵害相關機制失靈;另該校縱容教師及高年級學生,以暴力方式對待學生,受害者因該校「師徒制、學長學弟制」、「學院部、高職以下一貫制」之「權力結構」特殊性,擔心失去住宿及就學資源,並畏懼教師掌握演出機會之權勢,僅能隱忍並礙難揭露,使受教者長期處於暴力、受虐及身心受侵害之惡劣校園環境,均有違失案。(114教正4)公告糾正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處理李師92年所涉校園性平事件,有「未成年被害學生向行為人李師道歉」及「吃案」等嚴重違失;98年間又因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提出具爭議之法律意見,竟2次未能審議通過李師涉及另案性平案件之調查報告書,且教育部以當時「人力不足」、「未明列性別平等教育之業務職掌」為由,未行適當之處置並阻斷違法行為,致李師持續性侵學生,且案件懸宕逾15年始有處理結果;又該校93年至113年確有多案未通報、未調查、調查報告及會議紀錄及資料佚失等情事,防治及處置性侵害相關機制失靈;另該校縱容教師及高年級學生,以暴力方式對待學生,受害者因該校「師徒制、學長學弟制」、「學院部、高職以下一貫制」之「權力結構」特殊性,擔心失去住宿及就學資源,並畏懼教師掌握演出機會之權勢,僅能隱忍並礙難揭露,使受教者長期處於暴力、受虐及身心受侵害之惡劣校園環境,均有違失案。(114教正4)(本文下載:1142430111.pdf)公告糾正國立臺灣戲曲學院處理李師92年所涉校園性平事件,有「未成年被害學生向行為人李師道歉」及「吃案」等嚴重違失;98年間又因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提出具爭議之法律意見,竟2次未能審議通過李師涉及另案性平案件之調查報告書,且教育部以當時「人力不足」、「未明列性別平等教育之業務職掌」為由,未行適當之處置並阻斷違法行為,致李師持續性侵學生,且案件懸宕逾15年始有處理結果;又該校93年至113年確有多案未通報、未調查、調查報告及會議紀錄及資料佚失等情事,防治及處置性侵害相關機制失靈;另該校縱容教師及高年級學生,以暴力方式對待學生,受害者因該校「師徒制、學長學弟制」、「學院部、高職以下一貫制」之「權力結構」特殊性,擔心失去住宿及就學資源,並畏懼教師掌握演出機會之權勢,僅能隱忍並礙難揭露,使受教者長期處於暴力、受虐及身心受侵害之惡劣校園環境,均有違失案。(114教正4)(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函行政院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25日114/02/25 上午 10:32:54
公告公告糾正國立東華大學對於該校理工一館於民國(下同)113年4月3日上午因天然災害(地震致電氣因素或化學品翻覆等複合因素)起火燃燒,其中B棟物理系於第一時間掌控火勢而得以滅火,D棟化學系卻因實驗室內化學品貯存不當、化學品櫃未妥適固定、未設置化學品清單、未適當執行應變、化學品危害通識制度不足等原因,導致消防人員難以入室搜尋火點並進行災害搶救,又因存放大量書籍、化學品及化學氣體管線連通,造成火勢蔓延及化學反應爆炸而致該棟建築損毀,實難辭管理失當之責,且與教育部108年4月編訂「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有間,確有怠失案。公告糾正國立東華大學對於該校理工一館於民國(下同)113年4月3日上午因天然災害(地震致電氣因素或化學品翻覆等複合因素)起火燃燒,其中B棟物理系於第一時間掌控火勢而得以滅火,D棟化學系卻因實驗室內化學品貯存不當、化學品櫃未妥適固定、未設置化學品清單、未適當執行應變、化學品危害通識制度不足等原因,導致消防人員難以入室搜尋火點並進行災害搶救,又因存放大量書籍、化學品及化學氣體管線連通,造成火勢蔓延及化學反應爆炸而致該棟建築損毀,實難辭管理失當之責,且與教育部108年4月編訂「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有間,確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42430106.pdf)公告糾正國立東華大學對於該校理工一館於民國(下同)113年4月3日上午因天然災害(地震致電氣因素或化學品翻覆等複合因素)起火燃燒,其中B棟物理系於第一時間掌控火勢而得以滅火,D棟化學系卻因實驗室內化學品貯存不當、化學品櫃未妥適固定、未設置化學品清單、未適當執行應變、化學品危害通識制度不足等原因,導致消防人員難以入室搜尋火點並進行災害搶救,又因存放大量書籍、化學品及化學氣體管線連通,造成火勢蔓延及化學反應爆炸而致該棟建築損毀,實難辭管理失當之責,且與教育部108年4月編訂「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相關規定有間,確有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函教育部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20日114/02/20 上午 11:46:18
公告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於67年間自原「陽明山管理局」接管該市北投區湖山段2小段22地號等土地後,疏未確實巡查,迨至107年間始發現其部分範圍約558平方公尺遭國際大旅館長期占用供停車場等使用,嗣108年11月間以減收93萬餘元使用補償金並裝設木樁圍籬之方式排除佔用後,竟又應民意代表之請託而默許該圍籬遭移除並回復可供停車狀態,明顯棄守市產管理職責;另該處將路燈工程採購部分業務交付所屬技術工友承辦,又未妥善監督,致部分技術工友於107年至109年間涉嫌多次向承攬廠商收賄,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於67年間自原「陽明山管理局」接管該市北投區湖山段2小段22地號等土地後,疏未確實巡查,迨至107年間始發現其部分範圍約558平方公尺遭國際大旅館長期占用供停車場等使用,嗣108年11月間以減收93萬餘元使用補償金並裝設木樁圍籬之方式排除佔用後,竟又應民意代表之請託而默許該圍籬遭移除並回復可供停車狀態,明顯棄守市產管理職責;另該處將路燈工程採購部分業務交付所屬技術工友承辦,又未妥善監督,致部分技術工友於107年至109年間涉嫌多次向承攬廠商收賄,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134.pdf)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於67年間自原「陽明山管理局」接管該市北投區湖山段2小段22地號等土地後,疏未確實巡查,迨至107年間始發現其部分範圍約558平方公尺遭國際大旅館長期占用供停車場等使用,嗣108年11月間以減收93萬餘元使用補償金並裝設木樁圍籬之方式排除佔用後,竟又應民意代表之請託而默許該圍籬遭移除並回復可供停車狀態,明顯棄守市產管理職責;另該處將路燈工程採購部分業務交付所屬技術工友承辦,又未妥善監督,致部分技術工友於107年至109年間涉嫌多次向承攬廠商收賄,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臺北市公燈處糾正案(公告版).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18日114/02/18 下午 03:45:01
公告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不承認春秋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之合法經營者,卻長期容任該公司經營管理墓園,不僅持續核發埋葬許可證,甚於97年將其評鑑為優良墓園,直至109年1月始對其違法經營及收埋等行為進行裁罰,並於同年1月30日許可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之殯葬設施經營業。該府未善盡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外界對該墓園合法經營的誤解在先,隨後又無視國人營葬習俗,未針對善意購買設置墓基民眾之權益保障,提出適當配套措施或規劃因應作為,以致後續紛擾不斷,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不承認春秋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之合法經營者,卻長期容任該公司經營管理墓園,不僅持續核發埋葬許可證,甚於97年將其評鑑為優良墓園,直至109年1月始對其違法經營及收埋等行為進行裁罰,並於同年1月30日許可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之殯葬設施經營業。該府未善盡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外界對該墓園合法經營的誤解在先,隨後又無視國人營葬習俗,未針對善意購買設置墓基民眾之權益保障,提出適當配套措施或規劃因應作為,以致後續紛擾不斷,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104.pdf)公告糾正,新北市政府不承認春秋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之合法經營者,卻長期容任該公司經營管理墓園,不僅持續核發埋葬許可證,甚於97年將其評鑑為優良墓園,直至109年1月始對其違法經營及收埋等行為進行裁罰,並於同年1月30日許可道環展業有限公司為春秋墓園之殯葬設施經營業。該府未善盡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外界對該墓園合法經營的誤解在先,隨後又無視國人營葬習俗,未針對善意購買設置墓基民眾之權益保障,提出適當配套措施或規劃因應作為,以致後續紛擾不斷,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公布欄.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13日114/02/13 下午 04:28:11
公告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偵辦黃姓少年謊報自己涉犯妨害自由案件,因認黃姓少年供述不實誤導辦案,基於破案心切,多次對黃姓少年刑求逼供,且遲延通知少年父親到場,從而使少年在無適當之人或輔佐人在場陪同情形下,獨自受該局員警刑求;另該局員警未依規定領用保管及使用電擊器,使電擊器裝備不當淪為刑求工具,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桃園市警局身為桃園分局及武陵所之直屬上級機關,本應基於行政一體,確實督導所屬分局及其派出所,落實少事法針對未成年少年之正當法律程序及CRC有關司法少年基本人權之保護,桃園市警局未落實督導責任以致發生本案違失,其督導所屬不周,允應深切檢討,積極研謀制度性之改善方案,以杜絕其轄屬各分局及派出所再度發生執法過當爭議,重建該局員警形象案。」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偵辦黃姓少年謊報自己涉犯妨害自由案件,因認黃姓少年供述不實誤導辦案,基於破案心切,多次對黃姓少年刑求逼供,且遲延通知少年父親到場,從而使少年在無適當之人或輔佐人在場陪同情形下,獨自受該局員警刑求;另該局員警未依規定領用保管及使用電擊器,使電擊器裝備不當淪為刑求工具,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桃園市警局身為桃園分局及武陵所之直屬上級機關,本應基於行政一體,確實督導所屬分局及其派出所,落實少事法針對未成年少年之正當法律程序及CRC有關司法少年基本人權之保護,桃園市警局未落實督導責任以致發生本案違失,其督導所屬不周,允應深切檢討,積極研謀制度性之改善方案,以杜絕其轄屬各分局及派出所再度發生執法過當爭議,重建該局員警形象案。」(本文下載:1141930118.pdf)公告糾正「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偵辦黃姓少年謊報自己涉犯妨害自由案件,因認黃姓少年供述不實誤導辦案,基於破案心切,多次對黃姓少年刑求逼供,且遲延通知少年父親到場,從而使少年在無適當之人或輔佐人在場陪同情形下,獨自受該局員警刑求;另該局員警未依規定領用保管及使用電擊器,使電擊器裝備不當淪為刑求工具,均核有違失,情節重大。桃園市警局身為桃園分局及武陵所之直屬上級機關,本應基於行政一體,確實督導所屬分局及其派出所,落實少事法針對未成年少年之正當法律程序及CRC有關司法少年基本人權之保護,桃園市警局未落實督導責任以致發生本案違失,其督導所屬不周,允應深切檢討,積極研謀制度性之改善方案,以杜絕其轄屬各分局及派出所再度發生執法過當爭議,重建該局員警形象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告版.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13日114/02/13 下午 04:27:53
公告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明知所屬葉育忻曾涉及多起重大違法違紀行為並受懲戒處分,仍遴選其擔任寧夏路派出所所長,又未落實考核監督,衍生勾結詐欺集團之重大風紀案件;內政部警政署未督導所屬各警察機關落實法紀教育、業務督導及風紀查察,機先防範,致近年來不肖員警勾結詐欺、毒品等犯罪集團,洩漏偵查訊息及出賣民眾個資之案例層出不窮,均核有怠失案。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明知所屬葉育忻曾涉及多起重大違法違紀行為並受懲戒處分,仍遴選其擔任寧夏路派出所所長,又未落實考核監督,衍生勾結詐欺集團之重大風紀案件;內政部警政署未督導所屬各警察機關落實法紀教育、業務督導及風紀查察,機先防範,致近年來不肖員警勾結詐欺、毒品等犯罪集團,洩漏偵查訊息及出賣民眾個資之案例層出不窮,均核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41930113.pdf)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明知所屬葉育忻曾涉及多起重大違法違紀行為並受懲戒處分,仍遴選其擔任寧夏路派出所所長,又未落實考核監督,衍生勾結詐欺集團之重大風紀案件;內政部警政署未督導所屬各警察機關落實法紀教育、業務督導及風紀查察,機先防範,致近年來不肖員警勾結詐欺、毒品等犯罪集團,洩漏偵查訊息及出賣民眾個資之案例層出不窮,均核有怠失案。(附件下載:糾.公佈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12日114/02/12 上午 10:39:59
公告公告糾正國立成功大學,該校校安中心於民國(下同)112年6月9日接獲通報人檢舉簡姓副教授(下稱簡師)涉有對學生言語及肢體騷擾情事,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後,認定簡師性騷擾行為屬實,惟早於96年間即有學生向系上教師反映簡師涉校園性別事件,但相關教師並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查處,致使後續多名學生受害,並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相關教師違反通報義務、未盡輔導之責,顯有違失案。公告糾正國立成功大學,該校校安中心於民國(下同)112年6月9日接獲通報人檢舉簡姓副教授(下稱簡師)涉有對學生言語及肢體騷擾情事,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後,認定簡師性騷擾行為屬實,惟早於96年間即有學生向系上教師反映簡師涉校園性別事件,但相關教師並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查處,致使後續多名學生受害,並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相關教師違反通報義務、未盡輔導之責,顯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2430064.pdf)公告糾正國立成功大學,該校校安中心於民國(下同)112年6月9日接獲通報人檢舉簡姓副教授(下稱簡師)涉有對學生言語及肢體騷擾情事,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後,認定簡師性騷擾行為屬實,惟早於96年間即有學生向系上教師反映簡師涉校園性別事件,但相關教師並未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通報、查處,致使後續多名學生受害,並經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定相關教師違反通報義務、未盡輔導之責,顯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函教育部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10日114/02/10 下午 03:50:36
公告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就該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於111年7月至112年7月間發生教保員涉嫌性侵害多名幼童事件,該府教育局接獲111年首起疑似性侵害事件之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未入園稽查訪視,亦未於第一時間擴大清查,僅由不具幼教專業且未受性平調查訓練之約聘承辦人自行摸索處理,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提出調查報告,並對行為人予以暫時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等維護幼童權益之相關措施,以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該府未能督促所屬社政與教育主管機關發揮跨局處間之協調聯繫及整合功能,未就通報制度進行跨局處研討合作機制,未清查潛在被害人及實施性侵害防治教育宣導,該府社會局亦未主動聯繫該府教育局與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積極追蹤後續處理情形,致使111年7月通報案件並無列管追蹤,核有重大違失案。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就該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於111年7月至112年7月間發生教保員涉嫌性侵害多名幼童事件,該府教育局接獲111年首起疑似性侵害事件之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未入園稽查訪視,亦未於第一時間擴大清查,僅由不具幼教專業且未受性平調查訓練之約聘承辦人自行摸索處理,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提出調查報告,並對行為人予以暫時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等維護幼童權益之相關措施,以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該府未能督促所屬社政與教育主管機關發揮跨局處間之協調聯繫及整合功能,未就通報制度進行跨局處研討合作機制,未清查潛在被害人及實施性侵害防治教育宣導,該府社會局亦未主動聯繫該府教育局與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積極追蹤後續處理情形,致使111年7月通報案件並無列管追蹤,核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42430060.pdf)公告糾正臺北市政府就該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於111年7月至112年7月間發生教保員涉嫌性侵害多名幼童事件,該府教育局接獲111年首起疑似性侵害事件之校安通報及社政通報,未入園稽查訪視,亦未於第一時間擴大清查,僅由不具幼教專業且未受性平調查訓練之約聘承辦人自行摸索處理,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提出調查報告,並對行為人予以暫時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等維護幼童權益之相關措施,以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該府未能督促所屬社政與教育主管機關發揮跨局處間之協調聯繫及整合功能,未就通報制度進行跨局處研討合作機制,未清查潛在被害人及實施性侵害防治教育宣導,該府社會局亦未主動聯繫該府教育局與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積極追蹤後續處理情形,致使111年7月通報案件並無列管追蹤,核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版(函行政院及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08日114/02/08 上午 11:10:08
公告公告糾正:113年3月臺北市寶林茶室餐廳發生疑因處理食物不當,導致35人食物中毒就醫,其中6人死亡之事件。臺北市政府於113年3月24日中午即接獲食品中毒個案通報,惟遲至當日傍晚始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且於個案已住院休克並表示餐廳「炒粿條」有發苦、發酸異狀等情下,均未針對疑似問題食材及餐點進行下架、保留、封存等預防性措施,亦未針對餐廳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臺北市政府專業警覺性不足,致稽查當日仍有8名民眾至該餐廳用餐,並引發食品中毒症狀;又該府2度至現場稽查,均未依該府《食品中毒事件通報、調查、採樣及送驗作業程序書》規定,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食材抽驗作業延宕數日,錯失採樣黃金期,肇致本案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113年3月臺北市寶林茶室餐廳發生疑因處理食物不當,導致35人食物中毒就醫,其中6人死亡之事件。臺北市政府於113年3月24日中午即接獲食品中毒個案通報,惟遲至當日傍晚始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且於個案已住院休克並表示餐廳「炒粿條」有發苦、發酸異狀等情下,均未針對疑似問題食材及餐點進行下架、保留、封存等預防性措施,亦未針對餐廳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臺北市政府專業警覺性不足,致稽查當日仍有8名民眾至該餐廳用餐,並引發食品中毒症狀;又該府2度至現場稽查,均未依該府《食品中毒事件通報、調查、採樣及送驗作業程序書》規定,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食材抽驗作業延宕數日,錯失採樣黃金期,肇致本案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44330038.pdf)公告糾正:113年3月臺北市寶林茶室餐廳發生疑因處理食物不當,導致35人食物中毒就醫,其中6人死亡之事件。臺北市政府於113年3月24日中午即接獲食品中毒個案通報,惟遲至當日傍晚始至寶林茶室現場稽查,且於個案已住院休克並表示餐廳「炒粿條」有發苦、發酸異狀等情下,均未針對疑似問題食材及餐點進行下架、保留、封存等預防性措施,亦未針對餐廳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臺北市政府專業警覺性不足,致稽查當日仍有8名民眾至該餐廳用餐,並引發食品中毒症狀;又該府2度至現場稽查,均未依該府《食品中毒事件通報、調查、採樣及送驗作業程序書》規定,即時針對當下食材及餐點進行採樣,食材抽驗作業延宕數日,錯失採樣黃金期,肇致本案迄今仍未查獲病原菌來源,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寶林糾正案文(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03日114/02/03 下午 04:32:36
公告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長期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第一、第二核能發電廠工程採購案件,該公司賈姓員工收受廠商金錢賄賂涉犯貪瀆不法,多件採購案遭不肖廠商圍標,該公司之採購內控機制、上級監督與廉政風險管理功能顯然不彰,核有重大違失乙案。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長期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第一、第二核能發電廠工程採購案件,該公司賈姓員工收受廠商金錢賄賂涉犯貪瀆不法,多件採購案遭不肖廠商圍標,該公司之採購內控機制、上級監督與廉政風險管理功能顯然不彰,核有重大違失乙案。(本文下載:1142230058.pdf)公告糾正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長期未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第一、第二核能發電廠工程採購案件,該公司賈姓員工收受廠商金錢賄賂涉犯貪瀆不法,多件採購案遭不肖廠商圍標,該公司之採購內控機制、上級監督與廉政風險管理功能顯然不彰,核有重大違失乙案。(附件下載:114財正1-經濟部.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03日114/02/03 下午 04:31:35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於民國112年間接獲多件有關勵志中學陳情案件,未敏感本案涉及對學生之管教議題,仍交由勵志中學自行調查,未即時發揮督導責任,確保調查過程公平性及維護學生權益,遭致校內外質疑不斷,凸顯現行少年矯正學校疑涉霸凌、不當管教事件遭檢舉之調查程序,仍缺乏完善制度供各矯正學校依循,本院前已就此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該署迄今仍怠於改善,依法提案糾正。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於民國112年間接獲多件有關勵志中學陳情案件,未敏感本案涉及對學生之管教議題,仍交由勵志中學自行調查,未即時發揮督導責任,確保調查過程公平性及維護學生權益,遭致校內外質疑不斷,凸顯現行少年矯正學校疑涉霸凌、不當管教事件遭檢舉之調查程序,仍缺乏完善制度供各矯正學校依循,本院前已就此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該署迄今仍怠於改善,依法提案糾正。(本文下載:1142630041.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於民國112年間接獲多件有關勵志中學陳情案件,未敏感本案涉及對學生之管教議題,仍交由勵志中學自行調查,未即時發揮督導責任,確保調查過程公平性及維護學生權益,遭致校內外質疑不斷,凸顯現行少年矯正學校疑涉霸凌、不當管教事件遭檢舉之調查程序,仍缺乏完善制度供各矯正學校依循,本院前已就此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該署迄今仍怠於改善,依法提案糾正。(附件下載:勵志中學案-糾正案文-委員會公布版.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2月03日114/02/03 上午 11:16:37
公告公告糾正:(原)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辦民國(下同)75年3月23日該市金○珍銀樓搶案,承辦本案之司法警察(官),因另案於75年6月19日逮捕郭○雄時,因為「作案手法似曾相識」,基於「靈感」而「大膽假設」,在已有郭○雄涉犯金○珍銀樓搶案的偏見,為求破案的情況下,先對郭○雄施以刑求逼供行為,待郭○雄受迫供出蘇○坤時,承辦員警再逮捕並對蘇○坤施以刑求逼供行為,進而製作有重大瑕疵之刑事案件筆錄,嚴重影響刑事被告權益,新竹市警察局應於偵查犯罪中輔助檢察官,層層簽核把關下,卻竟皆未察基層員警之違失,而將有重大瑕疵刑事案件筆錄移送至檢察機關,均有重大違失案。公告糾正:(原)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辦民國(下同)75年3月23日該市金○珍銀樓搶案,承辦本案之司法警察(官),因另案於75年6月19日逮捕郭○雄時,因為「作案手法似曾相識」,基於「靈感」而「大膽假設」,在已有郭○雄涉犯金○珍銀樓搶案的偏見,為求破案的情況下,先對郭○雄施以刑求逼供行為,待郭○雄受迫供出蘇○坤時,承辦員警再逮捕並對蘇○坤施以刑求逼供行為,進而製作有重大瑕疵之刑事案件筆錄,嚴重影響刑事被告權益,新竹市警察局應於偵查犯罪中輔助檢察官,層層簽核把關下,卻竟皆未察基層員警之違失,而將有重大瑕疵刑事案件筆錄移送至檢察機關,均有重大違失案。(本文下載:1142630036.pdf)公告糾正:(原)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辦民國(下同)75年3月23日該市金○珍銀樓搶案,承辦本案之司法警察(官),因另案於75年6月19日逮捕郭○雄時,因為「作案手法似曾相識」,基於「靈感」而「大膽假設」,在已有郭○雄涉犯金○珍銀樓搶案的偏見,為求破案的情況下,先對郭○雄施以刑求逼供行為,待郭○雄受迫供出蘇○坤時,承辦員警再逮捕並對蘇○坤施以刑求逼供行為,進而製作有重大瑕疵之刑事案件筆錄,嚴重影響刑事被告權益,新竹市警察局應於偵查犯罪中輔助檢察官,層層簽核把關下,卻竟皆未察基層員警之違失,而將有重大瑕疵刑事案件筆錄移送至檢察機關,均有重大違失案。(附件下載:公告附件_1142630036(公布版)-糾正新竹市警局.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1月24日114/01/24 上午 10:49:40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臺東縣蘭嶼鄉鄉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臺東縣蘭嶼鄉鄉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41830078.pdf)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臺東縣蘭嶼鄉鄉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4年2月14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41830078.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1月09日114/01/09 下午 04:19:35
公告公告糾正僑務委員會,為該會知悉有性騷擾情事時,未依法啟動調查及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致無法避免傷害繼續擴大,使被害人仍陷於敵意、不友善的工作環境長達4個餘月;嗣於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後,接續予以調職、年終考績丙等,並先後以被害人有曠職、與中資人員接觸等事由,各記一大過等不利處分,不符行政程序法第7條比例原則,亦未針對被害人有利部分加以考量,與行政程序法第6條平等原則、第8條誠信原則、第9條及第36條有利不利應一律注意原則相違,牴觸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則之要求,而衍生被害人因提出申訴致遭不利處分之疑慮,均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僑務委員會,為該會知悉有性騷擾情事時,未依法啟動調查及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致無法避免傷害繼續擴大,使被害人仍陷於敵意、不友善的工作環境長達4個餘月;嗣於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後,接續予以調職、年終考績丙等,並先後以被害人有曠職、與中資人員接觸等事由,各記一大過等不利處分,不符行政程序法第7條比例原則,亦未針對被害人有利部分加以考量,與行政程序法第6條平等原則、第8條誠信原則、第9條及第36條有利不利應一律注意原則相違,牴觸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則之要求,而衍生被害人因提出申訴致遭不利處分之疑慮,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4230322.pdf)公告糾正僑務委員會,為該會知悉有性騷擾情事時,未依法啟動調查及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致無法避免傷害繼續擴大,使被害人仍陷於敵意、不友善的工作環境長達4個餘月;嗣於被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後,接續予以調職、年終考績丙等,並先後以被害人有曠職、與中資人員接觸等事由,各記一大過等不利處分,不符行政程序法第7條比例原則,亦未針對被害人有利部分加以考量,與行政程序法第6條平等原則、第8條誠信原則、第9條及第36條有利不利應一律注意原則相違,牴觸行政法上一般法律原則之要求,而衍生被害人因提出申訴致遭不利處分之疑慮,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公告-附件(113國正14).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1月02日114/01/02 下午 03:24:24
公告公告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為海軍劍龍級海虎潛艦於112年12月21日執行任務偵巡時,因「後救難浮標」非預期釋放,該艦艦長派員上甲板處理回收作業及後續救援人員等節失當,致出艙11人中有7人陸續吊掛舷邊,其中6人因安全索反覆纏絞變形斷裂落海,迄今仍有3人失聯等情,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為海軍劍龍級海虎潛艦於112年12月21日執行任務偵巡時,因「後救難浮標」非預期釋放,該艦艦長派員上甲板處理回收作業及後續救援人員等節失當,致出艙11人中有7人陸續吊掛舷邊,其中6人因安全索反覆纏絞變形斷裂落海,迄今仍有3人失聯等情,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4230315.pdf)公告糾正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為海軍劍龍級海虎潛艦於112年12月21日執行任務偵巡時,因「後救難浮標」非預期釋放,該艦艦長派員上甲板處理回收作業及後續救援人員等節失當,致出艙11人中有7人陸續吊掛舷邊,其中6人因安全索反覆纏絞變形斷裂落海,迄今仍有3人失聯等情,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建議公開版)糾正案文_海虎_糾正公告-發文附件.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4年01月02日114/01/02 上午 10:36:16
公告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對有個別處遇需求受刑人吳員戒護管理不當,因矯正人力及案關戒護人員情緒管理相關知能不足,以腳鐐發出聲響為由咆哮受刑人,不當施以強制力及手銬、腳鐐、警棍等武器、戒具,造成受刑人傷勢,戒護人員情緒管理及採行控制手段措施失當,且施用戒具紀錄表施用手銬起始時間記載有誤、腳鐐施用時間有明顯塗改痕跡,衍生偽造文書之爭議,均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對有個別處遇需求受刑人吳員戒護管理不當,因矯正人力及案關戒護人員情緒管理相關知能不足,以腳鐐發出聲響為由咆哮受刑人,不當施以強制力及手銬、腳鐐、警棍等武器、戒具,造成受刑人傷勢,戒護人員情緒管理及採行控制手段措施失當,且施用戒具紀錄表施用手銬起始時間記載有誤、腳鐐施用時間有明顯塗改痕跡,衍生偽造文書之爭議,均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630439.pdf)公告糾正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監獄對有個別處遇需求受刑人吳員戒護管理不當,因矯正人力及案關戒護人員情緒管理相關知能不足,以腳鐐發出聲響為由咆哮受刑人,不當施以強制力及手銬、腳鐐、警棍等武器、戒具,造成受刑人傷勢,戒護人員情緒管理及採行控制手段措施失當,且施用戒具紀錄表施用手銬起始時間記載有誤、腳鐐施用時間有明顯塗改痕跡,衍生偽造文書之爭議,均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3司正0013糾正公告稿.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12月27日113/12/27 下午 03:17:23
公告公告糾正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汪姓上尉作戰官等4人為志願役軍、士官,竟知法犯法,竊取及侵占相關軍品,而其等所屬軍種司令、指揮部均係於檢、調進行偵辦後,始查悉上情,國防部及本案所涉相關部隊內部管理及監察機制,顯然失靈等情,均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汪姓上尉作戰官等4人為志願役軍、士官,竟知法犯法,竊取及侵占相關軍品,而其等所屬軍種司令、指揮部均係於檢、調進行偵辦後,始查悉上情,國防部及本案所涉相關部隊內部管理及監察機制,顯然失靈等情,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4230296.pdf)公告糾正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汪姓上尉作戰官等4人為志願役軍、士官,竟知法犯法,竊取及侵占相關軍品,而其等所屬軍種司令、指揮部均係於檢、調進行偵辦後,始查悉上情,國防部及本案所涉相關部隊內部管理及監察機制,顯然失靈等情,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66旅軍士官涉賣軍品案-(糾正案文-00公告稿-附件).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12月26日113/12/26 下午 12:26:13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南投縣草屯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南投縣草屯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3878.pdf)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南投縣草屯鎮鎮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4年1月17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31833878.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12月19日113/12/19 下午 04:3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