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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盛豐 監察委員

林盛豐
林盛豐 監察委員
屆次:第6屆
任期:109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15/01/08115年劾字第2號被彈劾人陳漢志為通霄鎮第18屆鎮長,於108年間辦理「通霄鎮第13公墓懷恩堂3樓第2期內裝工程委託專案管理含監造案」,索取並收受得標廠商之賄款新臺幣(下同)16萬6,733元,案經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追加起訴,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判決被彈劾人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扣案之犯罪所得16萬6,733元沒收在案。核其所為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等相關規定,違法失職事證明確,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4/11/06114年劾字第25號被彈劾人陳英樓任職新竹縣新埔鎮鎮長期間,兼任立橙豬腳店負責人及均寶營造有限公司董事,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111/10/06111年劾字第23號新竹縣新豐鄉前鄉長徐茂淦涉嫌利用職務,要求盧姓業者無償拆除其弟媳老宅,再指示下屬開放所轄新豐鄉衛生垃圾掩埋場供盧姓業者非法傾倒事業廢棄物,圖自己與他人利益,違法情節重大,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