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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3/06108財正0005瓦歷斯.貝林、蔡崇義委員提:花蓮區漁會違反漁會法施行細則及漁會人事管理辦法等規定,未派代總幹事逾2年3個月,花蓮縣政府身為主管機關未能即時斧正違法,反同意備查該會違法決議,亦怠於執行漁會法第44至49條所賦予之監督責任,任由該漁會長期違法並行使代理總幹事職權,違失事證至為明確;而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明知花蓮縣政府未盡監督能事,卻僅行文提醒該府應盡監督職責,面對地方主管機關消極處理及漁會違法失職一籌莫展,嚴重影響漁會運作之穩定,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1082200005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82200005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108/02/21108國正0002仉桂美委員、王美玉委員、包宗和委員、李月德委員提:國防部檢討放寬「籌建獵雷艦案」投標廠商資本額門檻之決策過程中,顯然輕忽得標廠商資本額過低之財務風險,導致「籌建獵雷艦」採購案之建軍備戰任務以失敗收場;又所送立法院之預算解凍書面資料內容未予更新,致引發立法委員及社會輿論之強烈批判;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明知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之陳情係要求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非屬其權責範圍,事後該公司確實藉由此次拜會而達成放寬獵雷艦聯貸案的授信條件,以取得資金之目的;另本案國防部海軍司令部於106年5、6月間3度函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協助調查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資金流向疑義時,該會未審慎考量此一罕見情況與聯貸金額龐大,以及該公司甫於106年1月3日拜會該會主任委員希望可協助解決其資金壓力,其聯貸案之資金流向顯確有疑慮,竟僅將其交由相關銀行查復後,即據以回覆國防部海軍司令部無法得知其資金流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辦理之興達漁港土地標租案,表面上係應漁業團體反映需求辦理,但實際上顯係為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量身訂做等,經核均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8國正2)...詳全文(公布版)海軍獵雷艦案-糾正案文(108國正2)恢復委員署名.docx (公布版)海軍獵雷艦案-糾正案文(108國正2)恢復委員署名.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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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4108內正0004王幼玲委員、田秋堇委員提,衛生福利部未正視勞動權益意識提升、勞資關係改變的趨勢,漠視地方政府對於委託社福團體辦理法定社會服務的經費;並以部分補助辦理法定服務,造成社福團體經營困難;轉嫁責任給委外補助團體,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社工案糾正案文-委員會後上網版P37(1080419).docx 社工案糾正案文-委員會後上網版P37(1080419).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2/14108內正0003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提: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下稱原文會)係原住民族委員會(下稱原民會)捐助設立之財團法人並受其指揮監督。原文會自民國(下同)103年成立起,逐年遞增勞務承攬員工,至107年6月底已達全部員工之3成,其中,勞務承攬員工亦高達8成為原住民。原文會與員工簽訂之勞務承攬契約書,承攬業務僅係職位名稱,且承攬報酬係以1月為1期而分期給付固定報酬,每期須完成工作進度亦未表明,顯未以「一定工作之完成」為其契約要素。且勞務承攬人員須受部門主管監督指揮,但實質年薪資相較於正職員工短少12餘萬元,也無法享有相關勞動權益保障,甚至勞動部也發現該會承攬人員需與正職員工一樣遵守作業規定,原民會長期疏於管理,放任原文會違反勞動法令,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核有嚴重怠失;原文會自立名為之「趴班人員」實係部分工時勞工,惟原文會就其是否投保勞保,一問三不知,且原民會及原文會明知勞動部已訂定「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卻藐視法規,不僅未遵守甚至公然違法剝削勞工權益,原民會與原文會於監察院詢問會議前未先行充分瞭解趴班人員之勞動權益,嚴重剝削趴班人員,原民會亦未本於權責監督原文會,顯有不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原民台案糾正案文1080201OO版修正.docx 原民台案糾正案文1080201OO版修正.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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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4108內正0006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衛生福利部公告「包裝醬油製程之標示規定」,率爾刪除鑑別醬油製程為釀造與否關鍵指標之果糖酸含量規定;又僅以中華民國國家標準丙級醬油之總氮量標準,據為其合格門檻,標準失諸寬鬆;而該部訂定醬油中「單氯丙二醇」之限量標準有欠嚴謹,且食品藥物管理署竟從未抽查市售醬油之「4-甲基咪唑」含量情形,經核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醬油糾正公告.doc 醬油糾正公告.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02/14108內正0005王幼玲委員、張武修委員、尹祚芊委員提: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護理之家怠未依規定對住民自備之電磁波床墊等用電物品善盡安全管制之責,竟僅依住民家屬之要求,未經專業評估及檢查,亦未取得防火管理人許可,即放任該住民擅自使用於先,復於該床墊長達近1年之使用期間,更未再確認其安全性於后,終因該床墊電氣因素釀成107年8月13日大火災害;該機構復未即時通報消防機關,致該院火警受信總機作動響起警報逾7分鐘後,消防機關始獲該院報案,該院災害緊急應變及通報演練作業亦有欠確實與熟練,相關防災設備啟閉時程更難謂迅速即時,經核確有違失,該院洵難辭監督管理不力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公布版) .docx 糾正案文(公布版) .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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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4108內正0007高鳳仙、章仁香委員提,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工程員戴一貫與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前專門委員黃建昌等2人,長期服務於該府建管單位,分別擔任高階文官及施工勘驗與使用執照審查之重要工作。該2人私底下卻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建商往來密切,戴一貫不僅有借名登記與投資建商之建案獲取超出一般行情之利益等違反廉政倫理規範之行為,更有收受建商40萬元賄款之情事而遭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10月及褫奪公權4年,並經該府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依法懲戒;黃建昌亦有投資建商之建案與大額金錢借貸等違反廉政倫理規範之行為。臺北市政府對該2人嚴重違失行為竟渾然不知,年年給予考績甲等,且黃建昌更由該市建築管理工程處副總工程司,一路調升主任秘書及該府都市發展局專門委員,直到案發後,該府雖給予該2人考績乙等,並認為其行為已違反「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規定,惟卻以「情節輕微」為由,僅給予申誡2次之懲處,該府事前未善盡監督之責,事後懲處過輕,核有明確違失。...詳全文108內正7.docx 108內正7.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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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3108司正0002王美玉委員、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法務部矯正署對於至少二成以上受刑人在監服刑無法滿足基本生活需求,已違背憲法第15條、第155條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0條第1項等規定。且該署未善盡督導各矯正機關,致有58.4%之受刑人從事委託加工作業,每月收入卻十分低廉,相較於僅有6%的受刑人從事自營加工作業,平均每月收入卻相對於委託加工作業受刑人之勞作金高出許多倍,與聯合國「受刑人處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第76點規定不符。而104年2月高雄大寮監獄挾持人質事件震驚社會,6名受刑人訴求之一,即為監所勞作金不足以生存的困境,經本院於105年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在案,該署迄今仍未落實改善;又各矯正機關竟有五成以上受刑人以摺紙袋、摺紙蓮花等紙品科為委託加工作業項目,以及辦理委託作業之程序有諸多缺失,作業機制過於僵化,致生受刑人為得4分滿分作業成績以順利假釋,必須埋首苦幹強迫勞動情事,監督機制徒具形式,均核有違失,爰予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監所作業金案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docx 監所作業金案糾正案文(上網)(加委員).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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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3108教正0002高鳳仙委員提: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對於該校教師違法與學生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者,其處置未符合性別平等教育法及該校專任教授服務規則與教師倫理守則所定之相關規定,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0213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docx 1080213糾正案文-公布版(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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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3108教正0003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提:國立嘉義特殊教育學校無法善盡學校治理,衍生教師以殘暴的方式施以違法管教的體罰事件,危害學生身體健康與人格尊嚴,損及其學習權益,有悖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內容規定,造成學生身心嚴重受創,有負民眾託付教育機關的信賴;又該校於魏姓學生自他校轉入後,怠於將其相關背景及輔導資料轉介任課教師,致使教師無法迅速掌握與銜接該生之生活習性及相關學習背景,藉以提供符合身心障礙學生身心正向發展與需求之教育活動及教學輔導措施,以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該校對於教師所提出的學生問題行為輔導紀錄,只在期末統一繳交,未能即時檢視查核提供協助,使輔導機制流於形式;另未能即時發現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的不當行為,教室巡堂淪於形式,致使學生家長申訴並尋求校外團體協助,且未能儘速釐清案情真相並妥善處理相關爭點,肇致事態擴大,使師生及學校聲譽受害延長,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上網).docx 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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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3108司正0001林雅鋒委員、楊芳婉委員提:自94年2月2日、106年4月19日分別修正刑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後,目前宣告強制工作之法令,均採刑前實施強制工作。然100年1月1日至107年11月29日法務部矯正署所頒規定,卻限結訓後2年內出監或得報請假釋者,方得參加技能訓練班,足徵強制工作實際上並未於刑前實施,又據該署查復,強制工作處分期間,受處分者之作業方式與一般受刑人相同,此執行方式不但與保安處分性質不符,更使強制工作處分形同變相延長受處分人刑期,法務部矯正署長期以來未依法行政,法務部亦疏於監督,致強制工作處分引發違反罪刑相當性疑慮,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004糾正案文0129(強制工作).docx 004糾正案文0129(強制工作).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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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2/12108財正0003楊芳玲委員、蔡崇義委員、張武修委員提︰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長期輕忽轉口貨物安全上之風險,貨物轉運過程疏於監管,又對於自由貿易港區倉儲業者自主管理可能衍生安全上之漏洞未能預先防範,使不法人士有可乘之機,肇致貨棧內貨櫃遭移動情事發生並涉及非法行為,除危害社會治安,亦斲傷執法機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財正0003.docx 108財正0003.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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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10108教正0001蔡崇義委員提:教育部體育署對於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前執行長自上任起,即著手大幅修改該中心組織章程,規劃將原本扁平化之組織架構比照行政機關科層化組織擴大編制,並增設各階層主管及競技運動強化委員會等不當擴編作為,未能確實發揮監督機關職責嚴予導正,遲至107年3月間爆發前執行長大量進用新人,不當將選手訓練經費挪作人事費等爭議後,該署始進行查處並責成該中心檢討糾正,相關作為,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01-國訓中心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10801-國訓中心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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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8108交正0001尹祚芊委員、楊美鈴委員、楊芳婉委員提,公路總局為關懷高齡年長者之行車安全,原以年滿75歲駕駛人作為「高齡駕駛人駕駛執照管理制度」之實施對象,最後竟便宜行事,以簡化行政作業為由,改為制度實施日期起方屆滿75歲之駕駛人,及受違規記點或吊扣駕駛執照之逾75歲駕駛人為適用對象,而非全面納管,此舉恐危及高齡駕駛人及其他用路人之交通安全,核有嚴重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交正1+銀髮族駕駛案糾正案文.docx 108交正1+銀髮族駕駛案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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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3108內正0002張武修委員、瓦歷斯.貝林委員提,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執行「蘭嶼低階核廢料對居民長期健康與安全評估及健康流行病學調查先驅研究計畫」過程中,雖已將「蘭嶼居民健康檢查」納入計畫第一期作業,惟該院於計畫遲未獲取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之情形下,早已預先知悉該計畫納入健康檢查後仍無法落實執行,但竟未積極採取解決方法,尤其該計畫第一期主要工作目的在於探究原住民地區居民健康檢查法令之相關研析,但最終該計畫竟仍未能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衛福部及執行計畫之國衛院甚消極以此為由,使經濟部於106年6月30日終止計畫,延宕蘭嶼居民健康檢查作業近6年之久,且耗用經費達新臺幣2,860萬餘元,經濟部與衛福部顯有計畫執行督管不力之咎。...詳全文108內正0002.doc 108內正0002.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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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3108內正0001陳慶財委員、楊美鈴委員、方萬富委員提,內政部制定殯葬管理條例時,顯未能務實通盤瞭解殯葬業之問題,在法制上預為釐清因應,其後亦未能掌握問題之所在,致相關之規範及函釋未盡周延,歷時10多年竟未能對症化解爭議,滋生諸多民怨,確有怠失 ,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殯葬設施管理案糾正案文1080103(公布版).docx 殯葬設施管理案糾正案文1080103(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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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2108財正0001仉桂美委員、章仁香委員提:經濟部未確實辦理國內能源政策之政策環評,該部暨台電公司對深澳電廠擴建計畫未能詳實評估,致該廠興建或停建間決策反覆,且停辦程序係因政策指示所啟動,且僅憑短期內2次內部會議即決定電力缺口因應對策,與「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所規定「應詳予檢討」有所不符,確有違失;環保署未能要求開發單位就深澳電廠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案再行詳實調查、分析及評估,與環境影響評估之精神未盡相符,且對相關開發案件顯係配合政策指導,且密集召開環評審查會議,藉政府機關代表人數優勢投票通過審查,嚴重斲傷國內環評審查制度及公信力,洵有未當,爰均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深澳電廠案糾正案文-公告版.docx 深澳電廠案糾正案文-公告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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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1/02108財正0002林雅鋒委員、孫大川副院長提: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身為本案礦業土地管理機關,發現建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建台公司或建台水泥公司)於國有礦業用地租約終止後,將土地復整期間開挖之礦產運出牟利,卻未主動負起職責,延宕多年始對該公司提起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之訴訟,復因於第一審勝訴判決後,未提供擔保聲請就建台公司之財產為假執行,致第二審判決建台公司受有新臺幣5,488萬8,855元之不當得利確定後,建台公司之負債已大於資產,國有財產署之不當得利債權已無法受償,加上續租換約時同意該公司改以其自行簽發之本票擔保,且未基於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增加其他債權保障措施,確保債權實現餘地,又因怠於行使票據權利,任令本票逾期失效,致無從確保土地復整工作順利進行,嚴重損及國產權益,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財正0002.doc 108財正0002.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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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13107教正0018包宗和委員、仉桂美委員提:教育部職掌全國教育業務,負責高等教育政策之規劃,惟卻認為大學人事權限及大學校長遴選及聘任事宜,非屬大學自治權之範圍,形成重監督、輕自治之思維,顯有未當。又有關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辦理校長遴聘事項,教育部對於非其業管法規之行政程序法,逕行自行擴張解釋該法主管機關法務部100年7月4日之函示,認公立大學校長之遴選仍有行政程序法第32條及第33條等迴避規定之適用,顯有違誤。而對於大學校長遴選案,任令相同之事實,適用法令不一,而為不同之處理,逾越憲法第162條適法性監督之範圍,嚴重斲傷政府信譽及大學自治精神,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大學自治案1213審後版(上網公布).doc 糾正案文-大學自治案1213審後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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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2/13107教正0019楊芳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李月德委員提:宜蘭縣政府辦理「礁溪天主堂(礁溪天主堂、辦公室及宿舍、慈惠幼稚園、文聲復健院等)」歷史建築登錄案過程,迄至該縣歷史空間審議委員會審議前仍未確認其所有權屬,致審議決議後,方因所有權屬資料有誤,決定重行審議;復未妥處審議決議公布事宜,致有未依規定公布審議決議並引發質疑之情事;亦未善盡保護該建築群之責,致該建築群部分遭拆除,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7教正0019)...詳全文107教正19-礁溪天主堂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107教正19-礁溪天主堂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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