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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告113年4月2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2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156.pdf)公告113年4月25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156.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5月02日113/05/02 下午 03:23:21
公告公告113年4月23日及24 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23日及24 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125.pdf)公告113年4月23日及24 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2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125.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30日113/04/30 下午 04:24:33
公告公告113年4月19日、22日及2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19日、22日及2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106.pdf)公告113年4月19日、22日及23日廢止109年立法委員、111年直轄市議員及111年縣(市)議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7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106.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29日113/04/29 上午 10:58:07
公告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未覈實評估「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6年(106至111年度)中長程計畫」財務收益,又該文化園區112年度決算短絀近4億元,遊園車呈現低度使用狀態等情,另該會亦未善盡審查及督導責任,均有怠失案。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未覈實評估「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6年(106至111年度)中長程計畫」財務收益,又該文化園區112年度決算短絀近4億元,遊園車呈現低度使用狀態等情,另該會亦未善盡審查及督導責任,均有怠失案。(本文下載:1131930247.pdf)公告糾正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未覈實評估「臺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綠珠雕琢再造6年(106至111年度)中長程計畫」財務收益,又該文化園區112年度決算短絀近4億元,遊園車呈現低度使用狀態等情,另該會亦未善盡審查及督導責任,均有怠失案。(附件下載:1130424糾正案文(公告).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29日113/04/29 上午 10:09:48
公告公告113年4月17日及18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17日及18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046.pdf)公告113年4月17日及18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046.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24日113/04/24 上午 10:38:19
公告公告113年4月11日、12日、15日及16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及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11日、12日、15日及16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及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1005.pdf)公告113年4月11日、12日、15日及16日廢止109年總統、副總統及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1005.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9日113/04/19 下午 03:08:27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就被彈劾人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於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出入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事後發現分別為地下匯兌業者郭○○實際管領之八八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實際管領之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又被彈劾人王涂芝檢察官於111年2月至11月指揮偵辦郭○○等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罪案,於111年3月4日、6月23日、11月7日簽發拘票,效期合計自111年3月4日至112年5月6日,指示相關機關於被告入出國時進行留置及執行拘提。嗣郭○○於上開管制期間4度出入境,王涂芝檢察官明知檢警將於111年11月2日執行搜索,卻又以偵查程序尚未完備等理由,指示內政部移民署及刑事警察局不予留置及拘提郭○○,任其正常通關,迨郭○○於111年10月26日出境未歸,而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且每次執行拘提後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背強制處分之法定程序。以上事由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就被彈劾人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於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出入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事後發現分別為地下匯兌業者郭○○實際管領之八八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實際管領之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又被彈劾人王涂芝檢察官於111年2月至11月指揮偵辦郭○○等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罪案,於111年3月4日、6月23日、11月7日簽發拘票,效期合計自111年3月4日至112年5月6日,指示相關機關於被告入出國時進行留置及執行拘提。嗣郭○○於上開管制期間4度出入境,王涂芝檢察官明知檢警將於111年11月2日執行搜索,卻又以偵查程序尚未完備等理由,指示內政部移民署及刑事警察局不予留置及拘提郭○○,任其正常通關,迨郭○○於111年10月26日出境未歸,而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且每次執行拘提後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背強制處分之法定程序。以上事由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0702.pdf)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就被彈劾人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於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出入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事後發現分別為地下匯兌業者郭○○實際管領之八八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實際管領之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又被彈劾人王涂芝檢察官於111年2月至11月指揮偵辦郭○○等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罪案,於111年3月4日、6月23日、11月7日簽發拘票,效期合計自111年3月4日至112年5月6日,指示相關機關於被告入出國時進行留置及執行拘提。嗣郭○○於上開管制期間4度出入境,王涂芝檢察官明知檢警將於111年11月2日執行搜索,卻又以偵查程序尚未完備等理由,指示內政部移民署及刑事警察局不予留置及拘提郭○○,任其正常通關,迨郭○○於111年10月26日出境未歸,而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且每次執行拘提後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背強制處分之法定程序。以上事由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10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林國明、葉宜津、高涌誠就被彈劾人黃錦秋檢察官、王涂芝檢察官於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出入私人招待所無償接受招待,事後發現分別為地下匯兌業者郭○○實際管領之八八會館,及地下匯兌業者涂○○實際管領之睿森銀樓地下室,有違檢察官倫理規範,違失情節重大;又被彈劾人王涂芝檢察官於111年2月至11月指揮偵辦郭○○等涉犯地下匯兌及洗錢等罪案,於111年3月4日、6月23日、11月7日簽發拘票,效期合計自111年3月4日至112年5月6日,指示相關機關於被告入出國時進行留置及執行拘提。嗣郭○○於上開管制期間4度出入境,王涂芝檢察官明知檢警將於111年11月2日執行搜索,卻又以偵查程序尚未完備等理由,指示內政部移民署及刑事警察局不予留置及拘提郭○○,任其正常通關,迨郭○○於111年10月26日出境未歸,而於同年11月11日發布通緝,且每次執行拘提後均未要求執行人員記載不執行之事由及繳回拘票,違背強制處分之法定程序。以上事由經核均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4月9日劾字第10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_公布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8日113/04/18 上午 10:21:20
公告公告糾正行政院核頒之「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傷亡目標設定,從105年至115年之10年間皆設定死亡人數每年下降5%,且未具體設定受傷人數下降之目標值,無具改革決心,復未善盡督導交通部落實執行之責,以致平均每年逾3,000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112年受傷人數上升至近54萬人為歷史最高點;而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之人數整體呈現遞增態樣,且逾半數發生在路口,引發國外媒體以「行人地獄」形容我國道路交通狀況及「還路於民大遊行」訴求改革,交通部雖即提出因應改善措施,惟112年行人交通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且路口死傷之比率未減反增,皆創近年新高,益發凸顯我國道安制度長年「以車為本」,輕忽行人路口安全問題;又,102年取消各類普通(汽、機車)駕駛執照定期換發新照後,對於未繳清違規罰鍰者,並無有效因應之配套對策,肇致112年11月止逾1,301萬人仍未結清違規罰鍰,金額高達395.2億元,累計未結件數高達2,573萬餘件,10年間未結案件數成長逾11.5倍,且累犯者近218萬人,長期容任違規者不守法的行為,傷害民眾生命安全及相關權益案。公告糾正行政院核頒之「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傷亡目標設定,從105年至115年之10年間皆設定死亡人數每年下降5%,且未具體設定受傷人數下降之目標值,無具改革決心,復未善盡督導交通部落實執行之責,以致平均每年逾3,000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112年受傷人數上升至近54萬人為歷史最高點;而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之人數整體呈現遞增態樣,且逾半數發生在路口,引發國外媒體以「行人地獄」形容我國道路交通狀況及「還路於民大遊行」訴求改革,交通部雖即提出因應改善措施,惟112年行人交通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且路口死傷之比率未減反增,皆創近年新高,益發凸顯我國道安制度長年「以車為本」,輕忽行人路口安全問題;又,102年取消各類普通(汽、機車)駕駛執照定期換發新照後,對於未繳清違規罰鍰者,並無有效因應之配套對策,肇致112年11月止逾1,301萬人仍未結清違規罰鍰,金額高達395.2億元,累計未結件數高達2,573萬餘件,10年間未結案件數成長逾11.5倍,且累犯者近218萬人,長期容任違規者不守法的行為,傷害民眾生命安全及相關權益案。(本文下載:1132530105.pdf)公告糾正行政院核頒之「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對於道路交通事故傷亡目標設定,從105年至115年之10年間皆設定死亡人數每年下降5%,且未具體設定受傷人數下降之目標值,無具改革決心,復未善盡督導交通部落實執行之責,以致平均每年逾3,000人死於道路交通事故,112年受傷人數上升至近54萬人為歷史最高點;而行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與受傷之人數整體呈現遞增態樣,且逾半數發生在路口,引發國外媒體以「行人地獄」形容我國道路交通狀況及「還路於民大遊行」訴求改革,交通部雖即提出因應改善措施,惟112年行人交通事故件數逾40萬件,增幅6.7%,且路口死傷之比率未減反增,皆創近年新高,益發凸顯我國道安制度長年「以車為本」,輕忽行人路口安全問題;又,102年取消各類普通(汽、機車)駕駛執照定期換發新照後,對於未繳清違規罰鍰者,並無有效因應之配套對策,肇致112年11月止逾1,301萬人仍未結清違規罰鍰,金額高達395.2億元,累計未結件數高達2,573萬餘件,10年間未結案件數成長逾11.5倍,且累犯者近218萬人,長期容任違規者不守法的行為,傷害民眾生命安全及相關權益案。(附件下載:1132530105發文附件.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8日113/04/18 上午 10:21:00
公告公告糾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年來僅憑消極的職場減災宣導及罰鍰,實不具嚇阻事業單位及起重機操作員機之效果,112年5月10日事故不幸釀成1死多傷,益發凸顯該署長期輕忽國內營造業工安問題,核有違失。臺中捷運監控/告警系統之資訊/告警顯示設計,資訊圖控過小、告警未伴隨警音、告警顯示字體過小、告警描述內容不足等問題存在已久,造成第一時間判斷不易及行控中心人員負擔,迄無修正改善,終至錯失本次事故緊急應變時機,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亦有違失案。公告糾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年來僅憑消極的職場減災宣導及罰鍰,實不具嚇阻事業單位及起重機操作員機之效果,112年5月10日事故不幸釀成1死多傷,益發凸顯該署長期輕忽國內營造業工安問題,核有違失。臺中捷運監控/告警系統之資訊/告警顯示設計,資訊圖控過小、告警未伴隨警音、告警顯示字體過小、告警描述內容不足等問題存在已久,造成第一時間判斷不易及行控中心人員負擔,迄無修正改善,終至錯失本次事故緊急應變時機,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亦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2530111.pdf)公告糾正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年來僅憑消極的職場減災宣導及罰鍰,實不具嚇阻事業單位及起重機操作員機之效果,112年5月10日事故不幸釀成1死多傷,益發凸顯該署長期輕忽國內營造業工安問題,核有違失。臺中捷運監控/告警系統之資訊/告警顯示設計,資訊圖控過小、告警未伴隨警音、告警顯示字體過小、告警描述內容不足等問題存在已久,造成第一時間判斷不易及行控中心人員負擔,迄無修正改善,終至錯失本次事故緊急應變時機,臺中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亦有違失案。(附件下載:113.04.15-中捷案糾正案文-對外公布版.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8日113/04/18 上午 10:20:41
公告公告糾正文化部洽請臺北市政府代辦北部流行音樂興建中心工程,受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之建築師事務所分別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既經雙方調解成立,調解協議實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對於機關具有拘束力,機關應依調解成立結果,就超出計畫核定經費之履約爭議款項新臺幣(下同)1.9億餘元,儘速籌劃財源先行墊付廠商,再行釐清爭議款項支付責任歸屬,避免衍生無謂之利息費用支出。然文化部與臺北市政府就該款項支付責任雙方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未付款,致衍生鉅額利息費用每月高達80萬餘元,累計需支付千萬餘元,亦乏積極因應作為,此事件經媒體大肆報導,造成外界訾議聲浪不斷,實嚴重損傷政府威信。又本案工程修正計畫請增經費預算竟未確實調整增編技術服務費,且未確實審查,致廠商於完工後提出爭議請求支付服務費,無相應經費預算可支應,且迄本院調查期間,該二機關就技術服務費編列及支付責任,仍存極大認知差異,爭議未解。以上各節,核均有嚴重怠失案。公告糾正文化部洽請臺北市政府代辦北部流行音樂興建中心工程,受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之建築師事務所分別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既經雙方調解成立,調解協議實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對於機關具有拘束力,機關應依調解成立結果,就超出計畫核定經費之履約爭議款項新臺幣(下同)1.9億餘元,儘速籌劃財源先行墊付廠商,再行釐清爭議款項支付責任歸屬,避免衍生無謂之利息費用支出。然文化部與臺北市政府就該款項支付責任雙方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未付款,致衍生鉅額利息費用每月高達80萬餘元,累計需支付千萬餘元,亦乏積極因應作為,此事件經媒體大肆報導,造成外界訾議聲浪不斷,實嚴重損傷政府威信。又本案工程修正計畫請增經費預算竟未確實調整增編技術服務費,且未確實審查,致廠商於完工後提出爭議請求支付服務費,無相應經費預算可支應,且迄本院調查期間,該二機關就技術服務費編列及支付責任,仍存極大認知差異,爭議未解。以上各節,核均有嚴重怠失案。(本文下載:1132530115.pdf)公告糾正文化部洽請臺北市政府代辦北部流行音樂興建中心工程,受委託辦理規劃設計、監造與專案管理之建築師事務所分別向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既經雙方調解成立,調解協議實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對於機關具有拘束力,機關應依調解成立結果,就超出計畫核定經費之履約爭議款項新臺幣(下同)1.9億餘元,儘速籌劃財源先行墊付廠商,再行釐清爭議款項支付責任歸屬,避免衍生無謂之利息費用支出。然文化部與臺北市政府就該款項支付責任雙方函文往返長達1年多,遲未付款,致衍生鉅額利息費用每月高達80萬餘元,累計需支付千萬餘元,亦乏積極因應作為,此事件經媒體大肆報導,造成外界訾議聲浪不斷,實嚴重損傷政府威信。又本案工程修正計畫請增經費預算竟未確實調整增編技術服務費,且未確實審查,致廠商於完工後提出爭議請求支付服務費,無相應經費預算可支應,且迄本院調查期間,該二機關就技術服務費編列及支付責任,仍存極大認知差異,爭議未解。以上各節,核均有嚴重怠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北流工程款爭議-對外公布版.doc)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8日113/04/18 上午 10:20:22
公告公告113年4月11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11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0961.pdf)公告113年4月11日廢止政黨政治獻金專戶1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0961.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6日113/04/16 下午 04:35:03
公告公告糾正:有關蓬萊島雜誌訴訟案,法務部調查局(下稱調查局)於73年間佈建數名線民蒐集蓬萊島雜誌社動態資料,並對於蓬萊島雜誌社及相關人員進行監聽,將該雜誌社內相關情報定期上報。又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下稱警總)於73年間舉行「現階段加強文化審檢措施暨現存問題座談會」,宋楚瑜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文化傳播工作會主任之身分於座談會中提及:「依法追訴為民主國家常軌現象,惟以非公職個人告訴為妥,如馮滬祥教授對『蓬萊島』雜誌惡意毀謗,已採取追訴行動」之言論,座談會附件之「加強文化審檢工作責任區分表」,並列明國家安全局與警總職責包含「建議在適當時機對違法言論當事人依法追訴、嚴懲不法、以昭炯戒」之任務,黨政不分情形可見一斑。另73年間調查局第三處曾呈報蓬萊島週刊誹謗案調查專報,說明:「復據『情治工作座談會』第135次會議總政戰部提馮滬祥依法控告『蓬萊島』週刊情形中,主席裁示對偏激雜誌人身攻訐提出告訴,請國家安全局繼續研辦,並請警總與法院及檢察官保持聯繫,對馮教授控案從旁提供協助。」,該情治工作座談會係於73年10月12日在國家安全局第三處召開,主席為國家安全局第三處馬端溥處長。上開政府機關相關行為,係威權統治當局為控管政治言論,以達鞏固威權統治目的之作為,顯已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犯人民受憲法保障之權利,顯有未當案。公告糾正:有關蓬萊島雜誌訴訟案,法務部調查局(下稱調查局)於73年間佈建數名線民蒐集蓬萊島雜誌社動態資料,並對於蓬萊島雜誌社及相關人員進行監聽,將該雜誌社內相關情報定期上報。又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下稱警總)於73年間舉行「現階段加強文化審檢措施暨現存問題座談會」,宋楚瑜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文化傳播工作會主任之身分於座談會中提及:「依法追訴為民主國家常軌現象,惟以非公職個人告訴為妥,如馮滬祥教授對『蓬萊島』雜誌惡意毀謗,已採取追訴行動」之言論,座談會附件之「加強文化審檢工作責任區分表」,並列明國家安全局與警總職責包含「建議在適當時機對違法言論當事人依法追訴、嚴懲不法、以昭炯戒」之任務,黨政不分情形可見一斑。另73年間調查局第三處曾呈報蓬萊島週刊誹謗案調查專報,說明:「復據『情治工作座談會』第135次會議總政戰部提馮滬祥依法控告『蓬萊島』週刊情形中,主席裁示對偏激雜誌人身攻訐提出告訴,請國家安全局繼續研辦,並請警總與法院及檢察官保持聯繫,對馮教授控案從旁提供協助。」,該情治工作座談會係於73年10月12日在國家安全局第三處召開,主席為國家安全局第三處馬端溥處長。上開政府機關相關行為,係威權統治當局為控管政治言論,以達鞏固威權統治目的之作為,顯已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犯人民受憲法保障之權利,顯有未當案。(本文下載:1132630123.pdf)公告糾正:有關蓬萊島雜誌訴訟案,法務部調查局(下稱調查局)於73年間佈建數名線民蒐集蓬萊島雜誌社動態資料,並對於蓬萊島雜誌社及相關人員進行監聽,將該雜誌社內相關情報定期上報。又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下稱警總)於73年間舉行「現階段加強文化審檢措施暨現存問題座談會」,宋楚瑜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文化傳播工作會主任之身分於座談會中提及:「依法追訴為民主國家常軌現象,惟以非公職個人告訴為妥,如馮滬祥教授對『蓬萊島』雜誌惡意毀謗,已採取追訴行動」之言論,座談會附件之「加強文化審檢工作責任區分表」,並列明國家安全局與警總職責包含「建議在適當時機對違法言論當事人依法追訴、嚴懲不法、以昭炯戒」之任務,黨政不分情形可見一斑。另73年間調查局第三處曾呈報蓬萊島週刊誹謗案調查專報,說明:「復據『情治工作座談會』第135次會議總政戰部提馮滬祥依法控告『蓬萊島』週刊情形中,主席裁示對偏激雜誌人身攻訐提出告訴,請國家安全局繼續研辦,並請警總與法院及檢察官保持聯繫,對馮教授控案從旁提供協助。」,該情治工作座談會係於73年10月12日在國家安全局第三處召開,主席為國家安全局第三處馬端溥處長。上開政府機關相關行為,係威權統治當局為控管政治言論,以達鞏固威權統治目的之作為,顯已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侵犯人民受憲法保障之權利,顯有未當案。(附件下載:蓬萊案糾正案文公布版0416.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6日113/04/16 下午 02:56:29
公告公告113年4月8日及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8日及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0937.pdf)公告113年4月8日及9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6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0937.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2日113/04/12 下午 04:21:19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王美玉就駐南非代表處前副參事呂志堅於111年7、8月至112年5月12日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該駐處1名女屬員為具性意味之言行,令被害人不舒服、緊張害怕,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亦業經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王美玉就駐南非代表處前副參事呂志堅於111年7、8月至112年5月12日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該駐處1名女屬員為具性意味之言行,令被害人不舒服、緊張害怕,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亦業經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0661.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王美玉就駐南非代表處前副參事呂志堅於111年7、8月至112年5月12日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該駐處1名女屬員為具性意味之言行,令被害人不舒服、緊張害怕,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亦業經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4月9日劾字第9號彈劾案審查決定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宜津、王美玉就駐南非代表處前副參事呂志堅於111年7、8月至112年5月12日利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多次對該駐處1名女屬員為具性意味之言行,令被害人不舒服、緊張害怕,造成敵意性、脅迫性、冒犯性之工作環境,亦業經外交部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決議性騷擾成立,核其性騷擾行為不僅侵犯被害人人格尊嚴,並嚴重影響外交人員之聲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之規定,情節重大,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9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2日113/04/12 上午 11:31:25
公告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雲林縣虎尾鎮鎮長補選、第19屆臺東縣大武鄉鄉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雲林縣虎尾鎮鎮長補選、第19屆臺東縣大武鄉鄉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0930.pdf)公告本院許可第19屆雲林縣虎尾鎮鎮長補選、第19屆臺東縣大武鄉鄉長補選擬參選人開立政治獻金專戶計2戶。各專戶得收受政治獻金期間為自專戶許可設立日起至113年4月12日止,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名冊1131830930.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1日113/04/11 下午 02:52:43
公告公告113年4月1日、2日及3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4月1日、2日及3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0910.pdf)公告113年4月1日、2日及3日廢止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4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0910.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10日113/04/10 下午 04:22:26
公告公告糾正A機構發生甲男事件後,臺東縣政府未依規定組成危機評估處遇小組,亦未通知相關地方政府知悉並邀請加入團隊共同處理,雖對A機構裁處12萬元並限期改善6個月,卻未善盡監督A機構改善,經本院糾正後,A機構仍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112年3月間發生更為嚴重之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事件,致甫入機構安置之院生即發生受害、院生求助即必須離院等情事;衛生福利部未善盡監督臺東縣政府妥處;嗣後,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檢討事件責任竟全數歸咎於基層人員及中階主管,未見相關主管有因督導不周而被懲處究責,嚴重打擊公部門基層士氣;花蓮縣政府為A機構安置個案來源之大宗,卻對該縣○姓少年個案置之不理、對○姓少年長期遭到機構不當對待求助無門,非但未察覺,也未積極協助輔導轉安置,嚴重損及兒少個案權益,均核有違失案。公告糾正A機構發生甲男事件後,臺東縣政府未依規定組成危機評估處遇小組,亦未通知相關地方政府知悉並邀請加入團隊共同處理,雖對A機構裁處12萬元並限期改善6個月,卻未善盡監督A機構改善,經本院糾正後,A機構仍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112年3月間發生更為嚴重之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事件,致甫入機構安置之院生即發生受害、院生求助即必須離院等情事;衛生福利部未善盡監督臺東縣政府妥處;嗣後,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檢討事件責任竟全數歸咎於基層人員及中階主管,未見相關主管有因督導不周而被懲處究責,嚴重打擊公部門基層士氣;花蓮縣政府為A機構安置個案來源之大宗,卻對該縣○姓少年個案置之不理、對○姓少年長期遭到機構不當對待求助無門,非但未察覺,也未積極協助輔導轉安置,嚴重損及兒少個案權益,均核有違失案。(本文下載:1134330138.pdf)公告糾正A機構發生甲男事件後,臺東縣政府未依規定組成危機評估處遇小組,亦未通知相關地方政府知悉並邀請加入團隊共同處理,雖對A機構裁處12萬元並限期改善6個月,卻未善盡監督A機構改善,經本院糾正後,A機構仍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112年3月間發生更為嚴重之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事件,致甫入機構安置之院生即發生受害、院生求助即必須離院等情事;衛生福利部未善盡監督臺東縣政府妥處;嗣後,臺東縣政府社會處檢討事件責任竟全數歸咎於基層人員及中階主管,未見相關主管有因督導不周而被懲處究責,嚴重打擊公部門基層士氣;花蓮縣政府為A機構安置個案來源之大宗,卻對該縣○姓少年個案置之不理、對○姓少年長期遭到機構不當對待求助無門,非但未察覺,也未積極協助輔導轉安置,嚴重損及兒少個案權益,均核有違失案。(附件下載:糾正案文-公布.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08日113/04/08 下午 03:46:29
公告公告113年3月27日及4月1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公告113年3月27日及4月1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本文下載:1131830886.pdf)公告113年3月27日及4月1日廢止111年直轄市議員、113年立法委員擬參選人政治獻金專戶計5戶,專戶名冊詳如附件。(附件下載:公告廢止名冊1131830886.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03日113/04/03 下午 03:37:32
公告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就被彈劾人陳淑蘭未善盡主管權責,有裁量怠惰及袒護不正當行為之包庇情事,讓不當對待兒少之機構工作人員仍續留在機構現場服務,使臺東縣政府經本院糾正甲男事件後,A機構仍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其中112年3月間發生更為嚴重之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事件,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於接獲甲男事件通報案,第一時刻竟先通知A機構所屬基金會,涉嫌違反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保密之規定,未善盡「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監督管理」之責,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讓A機構申辦衛生福利部團體家庭實驗計畫草草了事;另亦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補助限制之規定。核其所為,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爰依監察法第6條及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後段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就被彈劾人陳淑蘭未善盡主管權責,有裁量怠惰及袒護不正當行為之包庇情事,讓不當對待兒少之機構工作人員仍續留在機構現場服務,使臺東縣政府經本院糾正甲男事件後,A機構仍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其中112年3月間發生更為嚴重之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事件,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於接獲甲男事件通報案,第一時刻竟先通知A機構所屬基金會,涉嫌違反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保密之規定,未善盡「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監督管理」之責,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讓A機構申辦衛生福利部團體家庭實驗計畫草草了事;另亦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補助限制之規定。核其所為,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爰依監察法第6條及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後段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本文下載:1130730580.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就被彈劾人陳淑蘭未善盡主管權責,有裁量怠惰及袒護不正當行為之包庇情事,讓不當對待兒少之機構工作人員仍續留在機構現場服務,使臺東縣政府經本院糾正甲男事件後,A機構仍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其中112年3月間發生更為嚴重之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事件,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於接獲甲男事件通報案,第一時刻竟先通知A機構所屬基金會,涉嫌違反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保密之規定,未善盡「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監督管理」之責,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讓A機構申辦衛生福利部團體家庭實驗計畫草草了事;另亦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補助限制之規定。核其所為,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爰依監察法第6條及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後段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113年劾字第6號彈劾案文_公布版.pdf)公告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林國明就被彈劾人陳淑蘭未善盡主管權責,有裁量怠惰及袒護不正當行為之包庇情事,讓不當對待兒少之機構工作人員仍續留在機構現場服務,使臺東縣政府經本院糾正甲男事件後,A機構仍持續發生多起不當管教及性平事件,其中112年3月間發生更為嚴重之機構工作人員強制猥褻院生事件,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於接獲甲男事件通報案,第一時刻竟先通知A機構所屬基金會,涉嫌違反兒少權法第66條第2項保密之規定,未善盡「兒少安置教養機構監督管理」之責,致生甲男、乙男事件,讓A機構申辦衛生福利部團體家庭實驗計畫草草了事;另亦涉及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關係人補助限制之規定。核其所為,損及兒少權益甚鉅,更有損機關聲譽,違失情節重大,爰依監察法第6條及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0條之1後段規定,提案彈劾,經審查決定彈劾成立。(附件下載:監察院113年3月5日劾字第6號彈劾案審查決定書.pdf)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03日113/04/03 下午 02:52:00
公告公告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該院後續辦理『垂直起降無人機製作等3項』採購有不合理評選情事,且原評選優勝者採用失標廠商協力廠商之光學產品交貨,違反採購公平精神;陸軍司令部及中科院在建案及作戰需求規劃階段作業未臻周全,致外界疑慮,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對中科院督導不周,均核有怠失」案。(113國正4)公告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該院後續辦理『垂直起降無人機製作等3項』採購有不合理評選情事,且原評選優勝者採用失標廠商協力廠商之光學產品交貨,違反採購公平精神;陸軍司令部及中科院在建案及作戰需求規劃階段作業未臻周全,致外界疑慮,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對中科院督導不周,均核有怠失」案。(113國正4)(本文下載:1134230093.pdf)公告糾正「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委託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該院後續辦理『垂直起降無人機製作等3項』採購有不合理評選情事,且原評選優勝者採用失標廠商協力廠商之光學產品交貨,違反採購公平精神;陸軍司令部及中科院在建案及作戰需求規劃階段作業未臻周全,致外界疑慮,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對中科院督導不周,均核有怠失」案。(113國正4)(附件下載:戰術型無人飛行載具案糾正案文【去機敏公布版】1134230093.docx)監察院中華民國 113年04月01日113/04/01 下午 03: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