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3-04 | 臺灣高等檢察署前檢察官羅榮乾任職檢察機關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討論涉訟案件,且長期與其飲宴聚會,收受饋贈等情事,有損檢察官之公正、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提案彈劾 |
111-02-10 | 國家人權委員會展開「兒少安置機構及校園性侵」系統性訪查研究工作 |
111-01-25 | 撤銷緩刑確定裁定違背法令,監察院調查意見補充檢察總長所提起非常上訴案件之理由,終獲最高法院認有理由,撤銷改判 |
111-01-17 |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巡察最高檢察署,期盼雙方互動溝通,彼此互助共同提升司法人權 |
111-01-12 | 陳菊院長偕同監察委員觀摩國民法官模擬法庭 |
110-12-24 | 高醫檢驗毒品誤判案件,亟待釐清,監察委員蔡崇義、張菊芳申請自動調查 |
110-12-10 | 監察委員蔡崇義、張菊芳巡察新北市 關心新北施政成果及重大開發計畫執行情形 |
110-11-23 | 苗栗縣政府辦理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案,對於該場「聯外道路」及與經營不可分割之必要設施應否納入申請開發面積,迄今近20年仍未能積極依法釐清妥處,招致規避環評之訾議,核有未當,監察委員田秋堇、林盛豐、張菊芳要求苗栗縣政府及環保署檢討改進 |
110-11-18 | 網路揭露南投某高中生疑涉性侵案,監察院查無學校及警方處理過程涉有權勢介入及吃案。惟南投縣政府社勞處第一時間未依法本於職權積極妥處,反因南投草屯警分局連發五澄清聲明文、社勞處依法開罰時未與網路社群平臺業者有良性溝通,引燃網路怒火延燒多月,出現網路公審及霸凌亂象,嚴重侵害兒少相關當事人隱私權益。監察院針對南投縣政府社會溝通及危機處理應變能力不足致侵害兒少隱私權,促請南投縣政府督同所屬檢討改進。 |
110-11-16 | 監察院調查人頭帳戶案,係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陳訴人拘束或干涉;監察調查案件尊重司法審判獨立,亦不涉及審判核心。 |
110-11-12 | 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以「安全」為主軸 巡察花蓮地區交通建設 |
110-11-08 | 國發基金投資東貝及如興2家上市公司虧損嚴重 監察委員張菊芳、賴振昌、王麗珍申請自動調查 |
110-11-05 |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巡察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台灣國家婦女館,以及醫策會 |
110-11-02 | 陳菊院長出席司法院巡察,期盼兩院互動溝通,共同提升司法人權 |
110-10-21 |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大學生A女遭梁姓男子性侵殺害前,同校B女亦遭梁男侵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警員未依規定受理B女報案,衍生其後A女命案,歸仁分局未落實監督與覈實查證機制,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陳景峻、林國明對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之糾正案,本案亦凸顯警政機關為刑案破獲率所衍生的績效文化,所帶來不良影響。 |
110-10-20 | 違法提供劍道館供棒球隊學生充當宿舍、聘任不符資格的教練,對於該教練性侵害及不當體罰學生未善盡監督之責、違反性平法召開會前會意圖讓學校主管說詞一致,監院通過彈劾青溪國中前後任校長張秋銘、沈亞丘及學務主任黃光榮 |
110-10-15 | 大專校院兼任、專任教師人力比逼近1:1,逾半私校占比達5成以上,部分高達8成,且聘用未符法定目的,整體監督機制未周,監察院通過張菊芳委員、林國明委員及賴鼎銘委員提案,糾正教育部 |
110-10-06 |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大學生A女遭梁姓男子性侵殺害前,時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警員高武源對同校學生B女報案,未依規定受理,所長張忠肯、歸仁分局分局長楊慶裕未盡監督之責;以及歸仁分局新聞稿、分局長對外受訪時未傳遞B女曾報案之正確訊息,導致外界質疑員警吃案,嚴重損及警察機關信譽及形象。高武源、張忠肯、楊慶裕等3人核有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監察委員張菊芳、陳景峻、林國明所提彈劾案 |
110-09-29 | 教育部逾2萬件高中職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遺失 涉有重大疏失 監察委員葉大華、葉宜津、王麗珍、賴鼎銘、張菊芳申請自動調查 |
110-09-13 | 監察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巡察海、空軍北部軍事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