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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菊芳 監察委員

張菊芳
張菊芳 監察委員
屆次:第6屆
任期:109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
日期標題
111-09-19監委巡察海軍131艦隊沱江艦及陸軍蘭指部
111-09-14蔡崇義、張菊芳、王麗珍監委調查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醫院毒品檢驗錯誤案,要求法務部、司法院再次進行全面清查後,積極辦理應聲請再審之案件,並協助受害人依刑事補償法請求補償
111-09-13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9月13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鴻義章、張菊芳、王麗珍提案,糾正交通部及所屬臺鐵局、鐵道局110年4月2日太魯閣號列車事故之各項違失;至於本案凸顯之工程管理制度問題,請工程會會同營建署等有關機關共同檢討查處。
111-09-07臺鐵局前局長張政源、交通部常務次長兼任該局前代理局長祁文中及工務處前處長陳仲俊等人,因110年4月2日該局第408次太魯閣號列車出軌撞擊清水隧道北口事故怠忽督導之責,造成49人死亡、3百餘人受傷案件,監察委員葉宜津、蔡崇義、鴻義章、張菊芳、王麗珍針對相關違失人員提案彈劾
111-09-02桃園市工廠消防安檢 消防局缺乏有效監督 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申請自動調查
111-08-26監察委員張菊芳、郭文東、施錦芳、葉大華調查人頭帳戶案,指出司法程序應多強化對脆弱處境者之敏感度,及移民署、勞動部、衛福部對移工及街友之宣導尚有不足,應檢討改進,以免其帳戶遭詐騙集團不法利用
111-08-23兒童人權調查案系列之三、四:政府防範機制不足、執行也不落實,讓家長送托後,換來孩童受虐體罰的創傷
111-08-18兒童人權調查案系列之二:返家機制不健全、執行不落實,讓安置兒少返家之路變成夢魘
111-08-16兒童人權系列一:短期補習班脫法成為變形金剛 教育部103年不當函釋,變相讓業者脫法,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稽查不力使違法短期補習班坐大,監察院通過糾正教育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111-08-03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前法官兼庭長陳義仲任職法院期間,與涉訟當事人翁茂鍾有不當接觸情事,有損法官之獨立、公正、中立、廉潔、正直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張菊芳、趙永清、林郁容、王麗珍提案彈劾,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審查全數通過彈劾
111-08-01農地遭焚化爐底渣回填 監察委員張菊芳、王麗珍函詢促成機關檢討並完成「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法令之修正,限制「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使用不得位於農牧用地等敏感地區
111-07-19監察委員張菊芳、蔡崇義巡察新北市 關切寶高智慧產業園區規劃及招商情形、央北社會住宅規劃及安坑輕軌工程執行情形
111-07-05「沒發聲不代表沒發生!」女職員疑遭性侵輕生,處理過程不符合程序正義 監察院糾正新北市衛生局
111-07-04國家人權委員會辦理「兒少安置機構及校園性侵」系統性訪查研究 徵募有意願民眾進行訪談
111-06-22內政部消防署研訂「充實消防人力推動計畫」並於107年6月函請地方政府,逐年擴編消防機關員額,惟實施情形尚未符進度。且該署港務消防隊人力來源未有效規劃及配置未盡合宜及消防署組織條例修正延宕多年等問題,監察院要求內政部檢討改進,並協助、督促地方政府及所屬消防署檢討改善。
111-06-17教育部國教署委託國立暨南大學建置維運「學習歷程公版模組」,因單位未落實標準作業程序、操作人員於移轉學生學習資料過程中參數設定錯誤,又未即時啟動備份機制,釀成81校、7,854位學生、2萬5,210件檔案資料遺失,造成多校師生需耗費額外時間進行事後補救,有負各界對重大教育政策之信任,損及政府形象與公信力。另國教署長期未有資通安全專責單位及人力,對攸關學生學習表現資料之蒐集及利用,核有業務督導不周、系統維運能量不足之缺失,導致八千餘萬元鉅額公帑虛擲並衍生資安破口,政府資安專業能力及素養遭到嚴重質疑,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通過葉大華、葉宜津、王麗珍、賴鼎銘、張菊芳等委員之調查報告,糾正教育部國教署,並應追究相關失職人員及委外團隊責任。
111-06-14交通部公路總局未積極尋求台20乙線6K+200~ 6K+860段道路拓寬之解決方式,且未儘速完成芒果樹移植事宜,致拓寬改善工程延宕,監察院促請交通部公路總局及臺南市南化區公所檢討辦理
111-06-10監委張菊芳向來兢兢業業行使各項監委之職權,並致力保障人權,近期批評者指摘與事實嚴重不符,茲鄭重澄清,以正視聽。
111-05-26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巡察臺中港交通建設 瞭解離岸風場海域航行安全與離岸風電產業推動情形
111-05-03台糖土地遭偷倒廢棄物恐需逾10億元清除費用 監察委員王麗珍、張菊芳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