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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7108內正0045高涌誠委員、陳師孟委員提,臺北市政府採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手段,以獲捐取得臺北市文山區永建國小遷校等用地為前提,配合中國國民黨將革命實踐研究院中興山莊土地由「行政區」、「機關用地」變更為價值較高的「住宅區」等,俾便該黨出售土地予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籌措黨務經費。然本案涉及中國國民黨黨產處理及產權取得爭議,時任臺北市市長馬英九身為行為時該黨副主席,卻未自行迴避,仍於民國(下同)93年1月10日核准中興山莊南北側土地都市計畫專案變更規劃結果。再依94年4月馬英九先生擔任臺北市市長期間市府所擬計畫草案顯示,中國國民黨為本案都市計畫個案變更之唯一實施者,藉都市計畫回饋條件之成就,獨得變更後新增之「住三用地」1萬3,538坪,然因欠缺對整體地區發展需求之考量及其他私地主開發權益之調和,致民眾多有質疑與陳情,尤有甚者,最後都市計畫委員會甚至決議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以特定價格收購被劃為保護區及學校用地之其他地主土地,做為都市計畫變更條件之一,致其他私人地主之土地權益單方淪為實施者獨得住三用地之回饋條件標的,不僅與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規定未合,更有圖利特定政黨及財團之疑慮。此外,本案持續有相關行政調查及刑事調查進行,臺北市政府卻以案涉政治問題、地權疑義非屬都市計畫委員會或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權責等由切割,賡續辦理都市計畫變更、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並發給建造執照,增加黨產處理或原權利人權益回復之困難,均有缺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上網.doc 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108/12/17108內正0044張武修委員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未有藥事相關法規授權下,逕行於92年訂定「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調製作業要點」規避藥事法之管理,該要點更允許醫院所調製之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藥品,得供應其他醫院使用,逾越藥事法規定;而該署對於核醫放射性藥品之販賣、流通等運銷管理,係以「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調製作業要點」優先適用於藥事法及其授權訂定之藥物製造優良規範,致地方衛生局之查處,難以認定違反藥事法;再則我國藥害救濟之要件須為正當使用及合法藥物,國內自104年已有藥商取得斷層掃描用正子放射同位素F-18-FDG之藥品許可證並經許可生產供應之合法藥物等情,長期漠視民眾用藥所生藥害之救濟權益,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X名字發文附件)P17.docx 糾正案文(X名字發文附件)P17.pdf 連結已結案
機關改善情形
108/12/17108內正0043江綺雯委員、林雅鋒委員、楊芳婉委員提,本案臺南市政府因未設緊急安置庇護中心,對緊急安置之黃童,未及完整評估,即指示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下稱家扶中心)先行媒合並安置於寄養家庭,對寄養家庭又未依相關指標進行複核,緊急安置期間亦未實地訪視 ,顯未善盡監督之責。該寄養家庭將年幼的黃童與曾受家内性侵,且尚在心理輔導之楊童安排睡在同一通舖,其風險評估不足。其後黃童在寄養家庭遭楊童多次性侵,市府於107年4月8日受理通報後,在兒童受創後亟需親子依附關係之際,卻以尊重幼童意願為由,拒絕黃母於同年4月13日及26日申請親子會面,又遲未告知黃童父母 該重大事件,均有失當,爰依法提 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台南市社會局上網.docx 糾正案文-台南市社會局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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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2108教正0019陳師孟委員提:國立斗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辦理該校實習商店興建營運移轉案,規劃及實際執行均欠缺公益性,對於作為教育主體之學校師生並未帶來具體實質效益,且該校與BOT廠商議約時,未妥慎維護學校權益,於未符法令及招商文件規定條件下,即刪除或修改原招商公告契約,減輕BOT廠商履約責任,損及學校權益;另本案實際使用現況為餐廳,然使用執照登載為高中教室,用途不符實際,有違建築法規定等,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斗六家商BOT案糾正案文-送委員會版(上網公布).docx 斗六家商BOT案糾正案文-送委員會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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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2108教正0018張武修委員、高涌誠委員提:我國既於西元2003年簽署世界運動禁藥管制規範同意施行,自應依規範內容確實遵行,以配合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對選手服用禁藥的態度,零容忍」之宣示,然中華奧會從未依規範公告違規人員姓名、禁用物質/方法、違規條項及處分等資訊,教育部亦未能本於主管機關之責,督導中華奧會實施及執行國際運動賽會禁藥管制規範,嗣經WADA來函要求改善,並遭媒體大肆報導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嚴重斲傷政府打擊禁藥及輔導選手之形象;又教育部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監督機關,對該中心違法任用受禁賽處分期內之我國舉重選手許○○為教練一職,未依權責依法給予撤銷或其他妥適處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12糾正案文(上網版).docx 10812糾正案文(上網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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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1108司正0006賴芳徵於103年4月29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出入口與數十群眾集會靜坐訴求反核四,被警方逮捕。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李權哲明知其右手受傷與賴芳徵無關,竟於案發當日下午即向媒體誣指賴芳徵傷害罪嫌,再提出虛假之受傷照片移送檢察官偵查,並於偵查審理筆錄具結虛偽證述賴芳徵傷害罪嫌,提出告訴,已涉有誣告罪、偽證罪、偽造證據等罪嫌。李權哲之下屬員警並於職務報告書及偵查審理筆錄附和其虛偽指述,詎中正第一分局未查,仍據以移送檢察官偵查起訴,顯有栽贓賴芳徵,入人於罪之重大違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核有監督不周之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賴芳徵妨害公務案糾正案文20191216.doc 賴芳徵妨害公務案糾正案文20191216.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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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1108司正0007王幼玲委員、高涌誠委員、楊芳婉委員提:法務部所屬監所設備老舊,超收嚴重,缺乏無障礙環境及設施,對於肢體障礙者、聽障者及認知障礙者欠缺協助資源;而由於精神醫療團隊人力缺乏,非但無法協助精神障礙者復健,監所的環境反讓其身心狀態惡化,而管理人員亦無法分辨其病情變化,常被視為違抗規範遭到違紀處分,甚至單獨監禁、使用戒具,嚴重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14條、第15條等相關規定;又疑似精神障礙者在司法偵辦審理期間,並未均經過精神鑑定,在監所收容後亦缺乏專職心理師精神鑑測評估並分類,無法立即分辨收容人的精神症狀,急性期才轉送矯正署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造成管理人員戒護及照顧之壓力。且監所精神醫療資源有限,多僅有藥物治療,對病情治療、復歸社會無積極功能。另對於不能自理生活確實符合拒絕收監之身心障礙者,亦未依法落實執行,以減輕監所負擔;此外,矯正機關對收容人具身心障礙者,未善盡查詢病史權責,進而予以詳細分類並提供合理調整,入監前之醫療病歷未有轉介機制,司法審查階段之精神鑑定資料亦未確實轉銜至監所,以致未能及時進行和緩處遇的評估,迄至病發始能發現收容人患精神疾病,與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及我國人權報告等相關規範意旨有悖,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70800303糾正案文.docx 1070800303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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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0108交正0004張武修委員、王幼玲委員提,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6432車次普悠瑪號列車於107年10月21日發生嚴重出軌意外,該局竟未於第一時間通報消防機關,致宜蘭縣政府消防局雖自路人報案7分鐘後趕赴現場,然搶救發動作業係來自路人資訊不明之報案而無法迅即掌握列車乘載人數等動員人力、機具所需關鍵重要資訊,更迄未規劃建置事故發生後自動連線通報系統,造成事故發生後逾17分鐘,該局始由冬山站人員以市話將猶不完整之災情通報消防機關,除與「分秒必爭,不容延誤」等人命搶救原則相悖,尤凸顯國內軌道事故緊急通報程序、設備與演練之疏漏及不足,交通部監督不力,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詳全文108交正4 PUIMA緊急醫療救護案 糾正案文.docx 108交正4 PUIMA緊急醫療救護案 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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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10108交正0005蔡崇義委員、田秋堇委員提,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於契約中明訂CMIS功能應納入MMIS驗證範圍,以為MMIS完成履約之必要條件,以致MMIS完成後,無法介接CMIS進行驗收測試及上線。CMIS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該局亦未依契約即時處理,並依契約規定收繳逾期違約金。另該局及專案管理廠商審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相關文件作業天數,超過契約規定合理天數達236天,審查作業效率不彰。該局自與簽約至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日止,已歷時6年9個月,耗費公帑2億7,447萬餘元;且該二系統目前均在訴訟中,迄未完成驗收,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外).docx 糾正案文(外).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12/04108財正0029田秋堇委員、林盛豐委員、趙永清委員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電公司)於本院調查核四廠一號機因施工測試期間設備損壞而移用二號機相關設備之過程,所提供資料內容前後不一,設備組件損壞、採購及修復個數未能確實清查正確,顯見台電公司核四廠之料件管理系統紊亂,且回復本院公文一再發生資料正確性不足,核有怠失;另台電公司於81年陳報核四廠興建計畫,竟以69年所估算成本陳報,未能如實報告核四建廠成本,致使政府無法確實評估該項投資計畫之成本效益,台電公司表示當時即考慮日後再以追加預算方式提出,此亦導致政府長年來不得不對核四預算持續加碼,形成台電公司及國家之財務負擔,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核四移用案糾正案文1216(公布版).doc 附件一(含頁碼)-公布版.pdf 附件二(含頁碼)-公布版.pdf 核四移用案糾正案文1216(公布版).pdf 連結機關檢討改善情形,仍須持續定期追蹤。
108/11/19108內正0034王幼玲委員、王美玉委員提,行政院對外籍移工生育之非本國籍子女身分權益之維護及改善緩不濟急,洵有不當;移民署雖研訂對外籍移工子女之身分問題之處理機制,惟該處理流程與現實脫節,致這類兒少在辦理戶籍登記、歸化、居留或出養時皆遭遇重重阻礙,致地方政府苦於照顧及善後解決,且置外籍移工子女身分權益處理於不顧,明顯不符兒童權利公約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應以兒少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之規定,核有違失;勞動部對外籍移工於懷孕期間雖有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以及請休假期間有喘息服務,惟該法及喘息服務多所限制,致空有政策卻難以落實,造成本國雇主及受照顧者、外籍移工之權益雙雙受損及我國外籍移工管理機制均受到衝擊,洵有未當。上開機關均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黑寶寶案)1081203(核章版).doc 糾正案文(黑寶寶案)1081203(核章版).pdf 連結
108/11/19108內正0040高鳳仙委員提,行政院無視107年10月29日再提出政府機關修正意見書已逾收受中央選舉委員會於同年4月至7月間通知後30日之法定提出期間,且無視依法於107年11月24日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等事實,以來源不明、未經正當及嚴謹程序作成、變更原意見書內容之修正意見書,取代經由正當程序作成,並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告之原意見書,由該院前秘書長卓榮泰於同月29日交由承辦單位違反規定以稿代簽,火速核定後,當日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重行公告,致影響公投案之進行,損害政府公信力,核有明確違失;中央選舉委員會收受行政院函送第9案至第15案共7案之公民投票政府機關修正意見書,該會竟疏未注意應於公民投票日28日前公告之規定,亦未注意應召開委員會決議,即核定於107年11月2日重行公告;嗣又拒不執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命該會停止執行之裁定,迄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駁回該會之抗告確定後,始於同年11月20日撤銷重行公告,並於4大報刊載原行政院意見書,造成刊登費用共計新臺幣900餘萬元之損失,嚴重斲傷政府公信力,違失情節重大案。...詳全文陳英鈐案糾正案文(對內外公布).doc 陳英鈐案糾正案文(對內外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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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38尹祚芊委員、張武修委員提,基隆市衛生局對於龍發堂堂眾陳○○回歸該市之接返及照護安置過程,核有重大違誤,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內正38基隆市衛生局龍發堂1081031糾正案文上網.docx 108內正38基隆市衛生局龍發堂1081031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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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42江綺雯委員、瓦歷斯.貝林委員、田秋堇委員提:按WHO對安寧療護的定義,係指對有嚴重健康上痛苦的重度病人,提供積極、整體性之照護,並未限制疾病種類及病程。次按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3條之規定,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為末期病人,亦未限制疾病種類。然健保署制定之健保醫療費用支付標準,透過給付機制,將安寧療護之服務對象限制於癌症、運動神經元及8大非癌症之末期病人;又病主法已經實施,但對安寧療護之收案條件卻未修訂,致病主法第14條第1項第2至5款之疾病族群仍收案困難,即使符合臨床條件時仍無法接受安寧療護,形成有意願者獲得服務之障礙,侵害病人善終權益,核有違失;另國內8大非癌症病人仍未普及利用安寧療護服務,衛福部應予檢討改進;衛福部掌理醫事品質,然現行委託醫策會辦理之新制醫院評鑑,適用條文僅針對有無提供生命末期醫療抉擇資訊、硬體設備、教育訓練及人力配置設定等基本結構面進行規範,雖醫院需耗費時間整理並準備相關文書接受評鑑,但多數評鑑委員不具備安寧療護專業,且依如此評鑑標準所列評量方法及參考之佐證資料進行評鑑,勢將難以正確評價醫院安寧療護品質真貌,無法確實發現醫院應予改善問題,達成促進醫院持續提升安寧療護品質之目的,核有疏失;衛福部為擴大我國安寧療護涵蓋範圍,已辦理乙類社區安寧,醫事人員接受21小時之專業訓練及實習時數,即可實施社區安寧療護,然安寧療護具高度專業,其品質決定於醫護人員的「人力」及「能力」,在欠缺專業之情形下,取得安寧療護資格之醫事人員未必有能力照顧病情嚴重且複雜的末期病人,故國內目前已取得乙類安寧療護醫事人員資格,但未實際執行業務高達52.2%及71.4%,有心從事社區安寧療護之醫事人員深感挫折,甚至放棄參與社區安寧療護之志向,長遠而言將斲傷我國社區安寧療護品質之發展,顯有未洽,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上網.docx 糾正案上網.pdf 連結
108/11/19108內正0039劉德勳委員提,新北市政府於103年4月29日訂定發布「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同年5月1日施行,未依法務部98年法律字第0980700587號函示,預留法規施行之緩衝期或訂定過渡條款;發布「變更新莊(頭前地區)(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安置方案)(配合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第一階段路線)細部計畫(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及事業及財務計畫)」書,亦未依內政部102年內授營都字第1020807705號及103年內授營都字第1030808153號函示,就涉及地主特殊性實質權益改變之予以通知,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新莊頭前地區開放空間獎勵案(外網).doc 糾正案新莊頭前地區開放空間獎勵案(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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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37張武修委員提,苗栗縣政府辦理後龍鎮衛生所大樓興建工程,逕由未具工程背景之衛生局直接辦理工程採購標案,衍生施工廠商未按圖施工、擅自減少工料及工序、設計監造單位審查及監造不實等缺失,造成大樓99年7月完工驗收後每逢下雨即多處滲水,104年8月因蘇迪勒颱風吹襲,造成外牆嚴重損壞、屋頂破洞、西側外牆與主結構剝離而無法使用。且該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於98年6月1日辦理查核之缺失,遲至99年3月23日始改善完成,歷經9個月22天,已超過工期200日曆天,期間除函催未有複查等積極作為等,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後龍鎮衛生所大樓工程案糾正文(對內外公布).docx 後龍鎮衛生所大樓工程案糾正文(對內外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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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35王幼玲委員、楊芳婉委員提,衛福部對於有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42條需求服務之身心障礙者,未將相關基本資料橫向介接連結提供各地方政府掌握,並督促各地方政府之社政、衛政、教育等單位提供之需求服務應到位;復未有身心障礙者專屬教材、教具或課程等相關設計;又疏於監督部分地方政府落實該辦法第42條各款應提供身心障礙者實踐親職、婚前、婚姻、生育、育兒等不同權利之服務,無法提供身心障礙者連貫性之支持服務,相關支持系統失靈,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男童-對內外公布).docx 糾正案文(男童-對內外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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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36劉德勳委員提,內政部未善盡商業團體法主管機關職責,查明中邦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有限公司,是否違反商業團體法第14條及第44條等規定情事,導致中華民國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第1屆理事長之當選爭議,遲未釐清;嗣復未能確實督導該公會依法辦理第二屆理、監事遞補及監事補選事宜,甚至發生對業管法規嚴重誤用情事,違失情節明確,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詳全文108內正36上網建築師公會10811217修 糾正案文.docx 108內正36上網建築師公會10811217修 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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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財正0027仉桂美委員、李月德委員提: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國營事業,其所屬人員相關作為理應悉依規定辦理,並為行業之表率,始符合社會之期待;詎竟發生所屬人員多次違規查詢非其本人之帳戶,或非依業務所需之查詢情事,其中更包括非基於業務需要查詢臺灣銀行財務部帳戶高達59次及舊制勞工退休基金帳戶高達33次等重大違規情事,而該公司長期以來竟一無所悉,內部控制明顯失靈,經核有重大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臺銀提列備抵呆帳案糾正案文-外網公布版.docx 臺銀提列備抵呆帳案糾正案文-外網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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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9108內正0041仉桂美委員、劉德勳委員提,臺北市選舉委員會各區選務作業中心於107年11月24日辦理臺北市長選舉開票作業時,速報表有疑問經確認補正登錄票數耗時最長與最短者相差竟高達40倍,違反電腦計票作業標準作業程序;又該會部分區選務作業中心對於無需確認之票所,登錄票數耗時最長與最短者相差竟多達51倍,違反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核對無誤後輸入電腦」之規定;另該會辦理該次選舉過程,發生多項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判決認定之重大選務瑕疵。另中央選舉委員會未經該會委員會議決議,即於其訂頒之107年工作人員手冊逕將原有「投票完畢,經清點結果,領票人數○○人」之文字刪除,亦核有違失案。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8.11.20糾正案文(公布版)1081210.docx 108.11.20糾正案文(公布版)1081210.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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