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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16106教正0015包委員宗和、李委員月德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於 98年7月向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提出第一核能發電廠運轉執照更新案,依該會「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應於24個月內決定之,惟歷時7年,迄105年7月仍未為專業決定,且同時審查該廠延役、除役計畫達7個多月,審查效能低落,影響核能安全強化案件之推動,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6教正15)...詳全文106教正15-核安強化糾正案文.docx 106教正15-核安強化糾正案文.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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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16106教正0013高委員鳳仙提:教育部對於景文科技大學、龍華科技大學於辦理105學年度迎新活動內容涉及性騷擾,違反通報義務,卻認定該兩校非屬延遲通報而不予究責,核有違失;除該兩校之外,自102年迄106年10月止,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中臺科技大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世新大學、中山醫學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大同大學及亞洲大學等9所公私立大學,於辦理迎新活動均涉及學生可能遭性騷擾之情形,教育部未積極查明實際案情及件數,對於部分學校延遲校安通報未予究責,對於部分學校處理違失,遲至本院調查始督導改善,即有違失,顯見教育部對校園性騷擾案件未予正視及列管,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106教正13)...詳全文糾正案文(迎新案)1061109(加亞洲大學委員核章版)(上網公布).doc 糾正案文(迎新案)1061109(加亞洲大學委員核章版)(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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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15106司正0006高委員鳳仙提:陳訴人因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看守所(下稱基隆看守所)主任管理員於104年9月6日持電擊棒實施糾正事件,向該所呈送收容人聯名提告主任管理員恐嚇之狀紙,遞狀過程屢次受該所矯正人員言語勸阻,而致陳訴人試圖飲清潔劑自殺,該所直至同年9月11日始將該狀紙移交地檢署,該矯正人員所為,已違反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第82條之1關於收容人寄送檢察署之書狀「應予登記後速為轉送或寄發」之規定,影響收容人之訴訟權益,核有明確違失;又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下稱基隆監獄)科員於106年3月13日陳訴人女友辦理接見登記時,告知其女友關於監所電腦內所列之陳訴人犯罪前科資料,且稱其所涉案件眾多,這種人不會改,不要跟他扯上關係等語,致使陳訴人與其女友於接見時,因女友質問其究竟進出監獄多少次,是否犯罪10餘條等,而發生爭吵。該監矯正人員之行為不僅未能維護收容人之基本權益,亦違背矯正署所屬矯正人員專業倫理守則第4點規定,且如涉洩漏司法院公布判決書以外資料,則侵犯收容人之隱私,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6條第1項及同守則第5點規定,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周文賢案糾正案文(上網).docx 周文賢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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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15106司正0007高委員鳳仙提:蔡曉崙於擔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期間,與未滿18歲之少女為性交易及媒介性交易、自103年4月至106年1月間,與滿18歲之人為性交易達30次以上,於105年12月30日上班時間為1次性交易;於104年年初接受性交易者請託而為不當關說,其行為違反法令規定且違失情節重大,彰化地檢署對於蔡曉崙之違失行為均渾然不知,核有違失。彰化縣消防局科員陳健立經蔡曉崙媒介而與A女性交易,該局遲至106年7月12日接獲本院約詢通知後始知,且誤認非執行職務行為不適用「消防人員服務守則」及「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對於陳健立之性交易行為及未依法通報行為,分別依「彰化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核予申誡2次及申誡1次之行政懲處;嗣於本院約詢後,始分別改依「消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表」規定,核予記過2次、記過1次之懲處,確有違失。核以上機關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蔡曉崙案1061115)公布版.doc 糾正案文(蔡曉崙案1061115)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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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09106內正0024江委員綺雯、尹委員祚芊、林委員雅鋒提:內政部明知國內殯葬業者所私設之「禮廳及靈堂」,悉數未經合法申請設置,係違規營業,卻怠未監督各地方政府依法積極取締處理,各地方政府之執法尺度亦寬嚴不一,徒使公權力淪喪,肇致法令形同具文等情,經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殯葬分流糾正案上網.docx 殯葬分流糾正案上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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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08106財正0029江委員綺雯、尹委員祚芊提︰勞動部對勞動檢查人力嚴重不足未予正視,致勞動檢查覆蓋率不及3成;就營造業作業環境複雜,未能促使將安全認知內化於從業人員,製造業(非營造業之其他行業)之機械設備型式驗證則未能積極推動;另未能積極查核事業單位勞工人數,致使達一定規模事業單位未能建置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及組織;復對於職業衛生暴露危害風險之調查、作業環境監測、化學品登錄及勞工健檢等資料庫建置未能完備,且未能積極建構我國職業病因果關係之診斷依據,致衍生重大職業災害發生頻傳及職業疾病診斷或認(鑑)定困難等情,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職安案糾正案文核定版 - 委員會通過版.doc 職安案糾正案文核定版 - 委員會通過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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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08106財正0026仉委員桂美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長期漠視國內埤塘供養殖經濟水產物之實情,任埤塘違規使用近20年,且此養殖行為及規模竟規避漁業法,明顯破壞漁業秩序,該會不思檢討改善,詎仍刻意逃避其對於農田水利會負有監督、輔導與糾正之責,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6財正26)...詳全文1062200059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62200059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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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08106財正0027林委員雅鋒、江委員綺雯提:臺北市政府所屬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於105年12月間,竟枉法同意備查該管位於新北市之八里污水處理廠代操作廠商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淡水河系污水下水道系統標準操作程序(SOP)「不得繞流排放」規定之「初級沉澱池(東、西池)進水渠排空清理修繕計畫書」;復放任代操作廠商於106年2、3月作業期間,兩度將未經沉澱處理之污水直接繞流排放海洋;事發後又飾詞諉過卸責,相關行政作為確有違失,難辭其咎,爰依法提案糾正案。(106財正27)...詳全文1062200061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62200061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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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1/08106財正0028仉委員桂美、王委員美玉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斷戴奧辛雞蛋之污染源係飼養過程由雞隻食入、屬片段且非持續性污染源,與環境介質無直接相關,然迄未能就污染源頭、遭污染飼料或添加物種類、污染傳播途徑等予以查明;彰化縣政府對本事件畜牧場負責人更換、使用自配飼料等於事前毫無所悉,且未能積極管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忽視飼料管理法所揭示保持飼料品質以維護國民健康之目的,肇生難以追查該畜牧場所使用之自配飼料,亦未能再行追蹤本案戴奧辛污染物之可能來源並加以阻絕,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6財正28)...詳全文1062200060戴奧辛雞蛋案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62200060戴奧辛雞蛋案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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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9106國正0008高委員鳳仙、楊委員美鈴提「前國防部保密局、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於辦理鹿窟共黨基地案期間,諸多村民控訴,恣意宰殺並食用所飼養家禽、搜刮村民財產,不分男女、年紀,將村民拘於光明寺(菜廟),使之不能換洗、休息或睡眠,期間長達數日或數十日。並稱於調查過程實施刑求,造成有人吐血、昏倒,甚至終生殘廢及釋放後自殺,此等情事因官方未有逮捕、拘禁及釋放紀錄,無從依相關法律規定獲得賠償或補償。軍事偵審期間,對村民稱其光明寺遭受刑求、受調查人員稱「承認便可獲釋」所誤導、因不識字而不知筆錄記載內容等主張,均未予審酌,亦未查明是否有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減刑事由,僅憑被告自白及共同被告之陳述而為有罪判決,侵害被告人權而於法不合。該案最高領導陳本江及陳通和,及將外來人士引進鹿窟並讓許多村民加入該隊之陳春慶等未移送受偵查及審判,引發不公之質疑。而19位自新而交保密局運用者(其中6位未成年),竟淪為私人奴役,村民呈訴復審均遭駁回,6位經總統批示復審後刑度反而明顯加重,無救濟功能,又執行死刑過程未通知家屬,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詳全文1061023鹿窋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1061023鹿窋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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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8106司正0005王委員美玉提: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於106年4月20日晚間發生同房之洪姓少年與李姓少年衝突,致李姓少年緊急送醫急救後仍不治身亡之不幸事件,該院因值勤的管理員未落實巡視、舍房報告燈連通值班台的警示燈故障數月未修、裝置位置不良、警示訊號未連通中央台等設備老舊、管理落伍因素,致緊急呼救警訊系統嚴重失靈,貽誤李生送醫契機,且事發後該院延遲報案,並錯誤引據法律,拒絕警方詢問學生、限制警方偵辦作為,致警方處理重大刑案標準作業程序難以實踐等情,均核違失情節嚴重,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文(彰少輔案)- 1018通過並公告.doc 糾正案文(彰少輔案)- 1018通過並公告.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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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7106交正0006王委員美玉、仉委員桂美提:蝶戀花旅行社以靠行友力通運有限公司之方式,違法經營遊覽車業務長達2年,不當剝削駕駛人勞動權益,且危及旅客生命安全,交通部、該部公路總局、觀光局與勞動部等相關權責機關,未能依法落實查核及處罰,致生監管漏洞,嚴重影響機關執法威信,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106交正6 蝶戀花遊覽車案糾正案文(o)-公布版.docx 106交正6 蝶戀花遊覽車案糾正案文(o)-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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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2106教正0012王委員美玉、仉委員桂美提:102年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修正條文及101年修正之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等相關規定,針對性侵害犯罪者進入補習班教學,是有雙重規範及限制,惟形同具文,歷年來整體查詢比例極低,教育部遲至106年間清查僅有4名不良紀錄之任職者,相對於100-105年補習班兒少保護通報事件共計336件,其中屬補習班老師不當對待案件(含過度管教、身心虐待或性騷擾等事件)達183件,且呈逐年增加趨勢,顯見該部未能積極主動查核督導,長期漠視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2項之相關規定,影響兒少安全甚鉅,核有重大疏失;又該部歷年未覈實監督各縣市自定相關管理規則,迄本院調查始,僅9縣市依法修正完成報部備查,該部督導不周,顯有怠失;況目前全國立案短期補習班計約18,156家,教職員數約82,289人,學生數約達1,096,111人,各縣市補習班稽查人員合計僅約42人(含兼任人員18人),多數縣市反應人力配置失衡,106年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正條文實施後要求管控密度更趨嚴格,但因人力不足,恐衍生管理漏洞,教育部未儘速處理,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6教正12)...詳全文補習班糾正案文-1012委員會決議修改(上網公布).docx 補習班糾正案文-1012委員會決議修改(上網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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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1106財正0022林委員雅鋒、孫副院長大川提:經濟部疏未依礦業法確實審查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亞泥公司)礦區內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地質敏感區及富世遺址等環境現況,輕忽礦區持續開採發生天然災害及礦害之可能性,及開採後廣大裸露面積影響環境景觀等妨害公益情形,率予核准礦業權繼續展限20年,並使文化遺址保護缺乏具體拘束力和充滿不確定性,洵有違失;花蓮縣政府就亞泥公司、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續租轄內礦業用地案先否後准,政策反覆,且處理時程歷時近6年,期間任令其等持續採礦收益卻未收取租金,形同「坐在權利上睡覺」,顯有怠失,均有未當等,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亞泥案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公布.doc 亞泥案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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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1106財正0025高委員鳳仙提:水利署第十河川局未訂立管理標準作業程序,對承攬廠商監督不周,造成漏油事件,使瑞芳地區1萬餘用戶停水近5日,嚴重影響民眾之健康、用水及作息;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相關履約管理及水質監管機制形同虛設,委外承攬勞務契約無檢測油污項目,肇致淨水場取用原水遭油污污染後未能察覺;第十河川局及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事前未評估廠商之賠償意願及追償可行性,且支出綜合損失慰問金並無先例且無明確法律依據,事後向廠商追償不力,致使國庫負擔5,000餘萬元;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所研議之相關改善措施及作為,未要求落實辦理,亦未積極督導成效,顯未記取教訓切實檢討改進,無法有效降低污染發生及營運風險等,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員山子污染案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公布.docx 員山子污染案糾正案文-決議版-對外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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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1106財正0023林委員雅鋒、孫副院長大川提:經濟部怠未監督,致所屬礦務局無視飲用水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竟未依法向轄區環保機關查詢,即分別於95年間率予核准高姓業者等多起礦業用地位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而應依法駁回之礦業權展限案,甚且環保機關已迭次明確告知礦業用地位於該保護區內,詎該局竟又分別於96至101年間擅自核准黃姓等多位業者礦業權展限,明顯違法妄為,置國人飲用水安全於不顧,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飲用水保護區礦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飲用水保護區礦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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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1106財正0024林委員雅鋒、孫副院長大川提:經濟部對於礦業權展限案恣意解釋法令,架空林業主管機關之權責,復過度寬列停工認定基準,致礦業法相關監管規定與退場機制形同虛設;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部分租地契約已屆期多年,卻久懸未決,履約管理有欠積極,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保安林礦區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x 保安林礦區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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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1106財正0021陳委員慶財、章委員仁香、李委員月德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澎湖縣政府均未善盡職責,肇使澎湖低碳島垃圾分選廠難以運作,效能與預期目標相距甚遠,復未依規定完備該廠污染防制設備,竟置令工作人員於欠缺負壓設計及防臭設備不足之廠房,以人工實施垃圾分選,與先進國家以自動化機械為主之分選方式明顯有違,致該廠工作人員因不耐臭味而離職,尤使該廠周遭民眾抗爭不斷,終致耗費近新臺幣5千萬元購置施作之相關軟硬體設備閒置迄今,更使澎湖地區環保永續措施無以為繼,低碳島所揭示之「垃圾零廢棄」等目標成為幻影,經核均顯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6財正21)...詳全文1062200049澎湖垃圾分選廠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62200049澎湖垃圾分選廠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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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11106財正0020章委員仁香、仉委員桂美提: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長期以來毛豬拍賣系統欄位未予控管、帳款收繳作業未分工且無定期輪調制度,又財務稽查與內部審核未臻落實,並怠於建立內部控制監督機制,致該公司員工藉此侵吞公司帳款新臺幣431萬餘元;臺南市政府對該公司財務、會計、出納及帳務等業務未確實稽查,相關督導及管理措施均未確實,又怠於輔導該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致未能及早遏止弊端發生,以上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6財正20)...詳全文1062200048糾正案文-公布.docx 1062200048糾正案文-公布.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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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0/05106內正0023高委員鳳仙、章委員仁香及江委員綺雯提,桃園市政府長期放任轄內新屋區亞洲保齡球館於農地之大型違建存在,自民國(下同)83年起至104年1月20日發生大火止仍未積極處置,該府違法核發使用執照,歷來對該違建查報不實、未切實追蹤列管,對其違建未依法拆除,且未確實裁罰並要求停止使用,甚至於103年間查報本案違建類別登載有誤時卻違法更改其類別,致拆除順序延後而未能執行,以及該府明知對農地所存在大型違建無法輔導合法化,卻仍執意辦理;再者,該違建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一再不合格,消防局卻未複查必要項目並促其改善,因而所設消防安全設備未能發揮作用,且救火指揮官對火場狀況掌握不足、未依規定落實火場人員管制,疏於注意無線電通訊阻礙,未確認鐵皮屋內訊號狀況,致室內人員無法及時收到撤退命令,終致本件火災釀成6名消防人員同時殉職,該府所屬各機關顯未善盡其職,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糾正案新屋案_1060929 送委員會(外網).doc 糾正案新屋案_1060929 送委員會(外網).pdf 連結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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