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8/03 | 102內正0015 | 葉委員耀鵬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改善原住民部落供水計畫,未遵照行政院核復意見與指示事項,積極研謀提昇原住民用戶接管率之宣導計畫及鼓勵措施,復未審慎評估用戶付費接管意願,即率予同意補助自來水延管工程,致部分工程完工後無居民申請接水,或接水後未使用、停用、低度使用等未發揮預期投資效益,浪費公帑達1億2,449萬餘元;且該會於用地尚未取得前,即同意補助管線、機電設備等工程先行施作,肇致已完成之工程或已交貨之設備閒置;復未督促地方政府落實維護管理及修復災損設備,導致簡易自來水系統停止運作或損壞無法使用,總計金額達7,610萬餘元;該會另耗資6,600萬元辦理防災地理資訊系統採購案,任由系統停止運作,套裝軟體與硬體設備閒置,且未研謀具體處理方案,致未達預期效益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03/07/24 | 103國正0009 | 葉委員耀鵬提「前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為高雄市左營區復興新村眷舍之列管單位,竟未落實眷籍清查及眷舍管理工作,於系爭原眷戶在72年違規轉讓高雄市左營區海功路42巷76弄22號眷舍時,未依規定取銷其眷舍居住權並收回其配住眷舍,復未依國防部「國軍眷村違規暨違(占)建處理規定」,於77年援例依現況專案處理時,確實清查戶數,查明戶籍住址變動之事實,釐清系爭原眷戶眷舍實際使用情形,確實依規定取銷其上開眷舍居住權及補辦眷舍轉讓手續,致其眷籍資料出現重複配舍疑義,洵有怠失;又海軍司令部不顧前海軍第一軍區司令部已於77年核配高雄市左營區海功路42巷39弄3號眷舍予系爭原眷戶,且昧於其無同時居住兩眷舍等事實,竟擅自終止與其該3號眷舍使用借貸關係,實有不當,國防部未善盡監管之責,亦有怠失」之糾正案...詳全文 |
103/04/03 | 103內正0013 | 葉委員耀鵬、余委員騰芳再提,為本院前糾正合併前之高雄縣政府,於98年間審理「大高雄迪斯奈華城開發計畫案」建造執照審理過程難謂無疏失,案經本院屢函請檢討改善,均一再敷衍均未確實處理,損及人民權益,爰依監察法第24條規定,提案再糾正。...詳全文 |
103/01/09 | 103內正0002 | 葉委員耀鵬、李委員復甸、余委員騰芳提,內政部警政署訂頒有關員警執行公權力標準作業規範及相關行政命令未臻周延,且不合時宜,復未落實執行,致造成員警執行勤務或偵查任務有傷亡情形等情,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02/12/10 | 102交正0014 | 劉委員玉山、陳委員永祥、葉委員耀鵬、余委員騰芳提: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聯合開發(臺北雙子星)案,未善盡投資申請人之信用查證與財務徵信之能事,且因申請保證金下修徒增投機情事,復因評審日期更動造成質疑及洩密之虞;嗣於評審會議前即公布投資人承諾事項得分,影響評選之公平性,亦未重視市府預審意見,評選標準亦有失公正,且評審表彌封程序,欠缺雙方確認;後續採擇優遞補或重新徵求之決策,及嗣後決定續辦次順位投資人議約,審定程序冗長,且辦理過程多有負面評價,卻未見確實檢討,損及政府形象,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02/12/04 | 102財正0064 | 程委員仁宏、葉委員耀鵬、馬委員以工提:內政部及屏東縣政府容任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自84年間起以集合住宅之名行旅館營運之實,且未經環境影響評估違法經營逾14年,核疏於職責;復歷年怠於執行稽查裁罰及強制改善作為,肇致無法遏止業者持續違法經營行為;又屏東縣政府對於悠活公司經營之牡丹灣Villa民宿,未能有效稽查以遏阻其屢次違法擅自開發、擴大營業並占用國有土地情事,且所為裁罰與業者違法利益所得顯不符比例原則,均有違失等,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2財正64)...詳全文 |
102/12/04 | 102財正0063 | 葉委員耀鵬提:私人占用高雄市旗山區國有林地搭建建物作為廟宇使用,早於84年間即經法院判決沒收廟宇工作物,詎10餘年來持續違占且一再擴充建築規模,迄今仍未拆除正殿建築物,顯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經管國有林地未善盡管理職責,公權力不彰,有損政府形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監督不周,均難辭怠失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2財正63)...詳全文 |
102/11/06 | 102財正0061 | 劉委員玉山、吳委員豐山、葉委員耀鵬、馬委員秀如提︰經濟部暨所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未積極與民營發電業者調降購售電費率,並任由業者以聯合行為抗拒修訂費率,且對轉投資發電業者之監督管理不當,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02/10/02 | 102財正0055 | 葉委員耀鵬、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李委員復甸提︰國發基金未經行政院專案核准即投資宇昌公司,且投資範疇改變亦未陳報首長,及國發基金管理會對於投資案之相關作業與檔卷管理,核有諸多缺失,行政院暨所屬經濟建設委員會未能善盡監督及管理之責;行政院對公文及檔案之管理核有疏失;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提供立法院之案關文件錯植日期,復對錯誤資訊、標註及增刪人員名單竟無所悉,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02/07/03 | 102財正0040 | 葉委員耀鵬、林委員鉅鋃、馬委員秀如提:政府基金委外操作國內權益證券金額龐大,101年底高達近5仟億元,然代操績效甚差,無論一年、三年、五年、十年期之年度報酬率,竟全部劣於自行運用,又中長期委外代操之報酬率,在絕大多數年度,均不如一年期定存利率,相對於各政府基金自行運用,近十年出售收益1,115億元,委外代操卻僅獲利20億元;另各政府基金投資報酬率之計算方式,均未能允當表達實際之投資績效,不易比較基金間之投資績效,尤其報酬率波動幅度較大時,僅以簡單平均為基礎計算中長期報酬率,不能觀得績效全貌,易使人誤解,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02/05/08 | 102財正0029 | 李委員復甸、葉委員耀鵬、劉委員玉山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長期對於經營不善之壽險公司,未能採取積極有效之監理措施,肇致部分壽險公司財務缺口嚴重惡化;復未落實問題壽險公司之定期查核機制,又怠於辦理專案檢查,經核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02/04/09 | 102交正0006 | 程委員仁宏、楊委員美鈴、葉委員耀鵬提:交通部暨所屬公路總局就現行初次登記為遊覽車駕駛人之認證程序及職前專案講習機制未盡妥當,復欠缺完善實際道路駕駛訓練暨因應配套之機制,定期訓練課程內容仍多遭評論,又未正視上坡熄火應變操作程序應儘速納入定期訓練課程,致使駕駛人不當操作因素約占近年遊覽車事故肇因之七成;施行登記證制度及長期靠行車生態衍生業者不易管理駕駛動態等問題盲點,仍未確實改善,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02/03/06 | 100財正0033 | 李委員復甸、葉委員耀鵬提: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未能汲取問題銀行衝擊金融秩序所生之經驗,積極建立保險業退場機制,肇致處理問題保險機構左支右絀;另該會對國華人壽及華山產險財務狀況顯著惡化,亦未能有效要求該等公司辦理增資或引資,並切實督促國華人壽落實各項風險控管機制,均屬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02/02/06 | 102財正0008 | 葉委員耀鵬、林委員鉅鋃、李委員復甸提︰經濟部為中鋼公司之主要公股股權管理機關,卻怠於督導中鋼公司及其轉投資中聯公司之爐渣等副產品銷售作業,容任遲未研訂公正客觀之招標標準作業規範,致使招商評選作業及續約決定,淪為主觀恣意,衍生環保糾紛及不法牟利弊端;行政院及經濟部掌握主導中鋼公司重要人事任免及營運決策方向,卻未見完備請託關說事件管考機制,恝置政治力不當介入中鋼公司及其轉投資事業,引發公股代表酬庸化及民營化事業公私不分訾議,且囿於政府一體,相關部會派兼中鋼公司之公股監察人難具獨立性,列席率偏低,削弱董監制衡機制,背離公司治理精神,難辭怠失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01/11/21 | 101外正0003 | 葉委員耀鵬提: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及駐橫濱辦事處,對遭通緝列註人士申請文件證明之審查未盡嚴謹,欠缺警覺而流於形式,重蹈過去駐英國代表處辦理汪○○文件證明缺失,核有違誤,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01/09/18 | 101財正0037 | 葉委員耀鵬提: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桃園縣事業廢棄物焚化處理第1期示範計畫」過程,草率簽訂協議書條文,列入該局對廠商應儘量協助取得事業廢棄物之不明確條文;復對廠商多次函文請求該局依約提供桃園縣境內事業廢棄物流向及保證處理量,該局竟均予存查延宕處理並衍生爭議,嗣經仲裁判斷該局應賠償廠商5,736萬餘元及相關利息,徒耗鉅額公帑支出,難辭疏失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01/06/22 | 101財正0017 | 劉委員玉山、吳委員豐山、葉委員耀鵬、黃委員武次提:經濟部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任由汽電共生業者以高價售電予該公司,再向其購買廉價電力;又該公司無視市場利率已大幅降低,迄未與民營電廠完成費率之調降,且與民營發電業者簽訂之合約諸多內容違反相關規定,致業者獲取不當之利潤;另經濟部於預估之備用容量率已逾目標之情況下,仍核准新設民營電廠,以上均使該公司徒增購電支出,致虧損加劇,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101/04/19 | 101國正0005 | 葉委員耀鵬提「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6榮民之家及榮民服務處,於民國95年至99年之間,因所屬人員與相同業者勾結,內部管理疏漏,未依該會規定及殯葬合約辦理158件單身亡故榮民殯葬案,致品質低劣,有愧職守及該等單身亡故榮民所託。該會之管理監督,以及案發後之檢討究責,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詳全文 |
101/04/11 | 101司正0002 | 余委員騰芳、葉委員耀鵬提:部分地檢署執行通訊監察業務未落實於通訊監察結束後陳報法院通知受監察人或暫不通知,影響人權甚鉅,洵有違失;法務部作為人權保障業務之推動機關,並身為各檢察機關之監督機關,對於所屬部分檢察機關未落實依通保法辦理通知受監察人,督導不周咎責難辭,殊有未當,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101/01/11 | 101司正0001 | 趙委員昌平、葉委員耀鵬提︰前台中縣警察局烏日分局於民國86年間偵辦「東海之狼」案,員警涉有違反辦案程序、遺失扣案證物及報案筆錄、誤導被害人指認犯嫌涉案、悉依被害人關於案情之描述製作自白筆錄等多項重大違失。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承辦檢察官亦查有草率辦案、濫權追訴,嚴重侵犯人權;又其上級檢察長官未恪盡督導審核之責,亦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