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3/10 | 109年劾字第7號 | 被彈劾人鹿潔身自任職臺鐵局基層起,歷經各職至局長一職,深知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下稱ATP)及其遠端監視系統對於行車安全之重要性,及該局相關組織文化之健全,對確保行車安全之必要性,惟仍於任職局長期間因綜理局務不周,有指揮監督之違失;被彈劾人柳燦煌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疏於檢驗測試程序之項目審定,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作動即投入營運,而無法防杜司機員恣意操作ATP,以維護行車安全之違失;被彈劾人吳榮欽於普悠瑪列車採購案自檢驗、測試與驗收,迄投入營運以來,未綜理所務,致ATP遠端監視系統未能落實功效,未察知該系統未作動之違失,終因上開被彈劾人等之失,致發生民國107年10月21日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翻覆事故,造成18人死亡、2百餘人受傷,財務損失初估約新臺幣9.58億元以上。核其等違法失職情節重大,爰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9/02/06 | 109年劾字第3號 | 屏東縣麟洛鄉第15、16屆鄉長李新煌,及原擔任該鄉公所秘書而嗣擔任該鄉第17屆鄉長蔡志和,多次利用業務上執掌之工程標案機會,收受賄賂,作為協助廠商確保工程款請領過程順利之對價,而分別取得新臺幣253萬元、457萬元之不法利益,嚴重敗壞法紀及損害政府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5/11/17 | 105年劾字第54號 | 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主任調查保護官張大光,於103年1月22日起至104年6月16日期間,先後33次向該法院不實申領差旅費新臺幣15,150元,違法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5/10/19 | 105年劾字第52號 | 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呂理銘申請102年度實任檢察官連續服務滿7年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於進修期間未依規定變更研究計畫逕行休學,且未立即返職服務,嗣於核准之進修期滿後所提之研究報告與原核准研究主題不符,字數亦未達規定之3萬字,其進修期間又無可資認可之學分數及進修活動證明,均違反檢察官進修考察辦法之規定,未能勤慎執行職務以維護檢察官職位榮譽,情節重大,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5/10/04 | 105年劾字第47號 | 為原臺北縣新莊市市長、新北市新莊區前區長許炳崑於任職期間,經(兼)營商業,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經營商業及投機事業禁止規定,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5/10/04 | 105年劾字第45號 | 國立東華大學副教授石明英兼任該校幼兒教育學系代理系主任期間,於103年4月1日至103年6月4日擔任遠雄悅來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實際參與公司經營及領有報酬,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規定,違失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5/09/06 | 105年劾字第42號 | 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教授賴秉彥擔任該校翻譯研究所及兒童英語研究所所長期間,兼任羅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衡平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前段,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5/03/04 | 105年劾字第6號 | 屏東縣萬巒鄉鄉長林碧乾於任期期間,兼任冠銘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益菱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5/03/04 | 105年劾字第5號 | 彰化縣田尾鄉前鄉長莊仁舜於擔任鄉長期間兼任北青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威壹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4/11/05 | 104年劾字第12號 | 原桃園縣政府水務局前副局長邱峰旭於督辦工程標案期間,接受廠商不當招待飲宴及洩漏採購評選委員名單,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政府採購法、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及原「桃園縣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另內政部營建署工務組前正工程司兼組長葉仁博於擔任工程標案採購評選委員期間,接受廠商不當招待飲宴餽贈及收受現金,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邱、葉二人違失情節重大,事證明確,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
104/08/03 | 104年劾字第9號 | 新竹縣前縣長鄭永金經營商業,並擔任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且其所有股份總額超過被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法提案彈劾。...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