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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祚芊 監察委員

尹祚芊
尹祚芊 監察委員
屆次:第5屆
任期:103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06/08/15106財正0016劉委員德勳、尹委員祚芊、王委員美玉提︰澎湖縣政府轄屬旅遊處、文化局、建設處及工務處預算執行率長期欠佳,建設處及工務處甚至連續6個年度均未達6成,且截至民國(下同)105年底,該府主管新臺幣(下同)3,000萬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預算共34個,平均預算執行率僅31.31%,高達18個計畫執行率未達5成,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嚴重脫節,影響預算資源運用效能。又該府辦理轄內重大建設計畫之擬定與規劃未盡審慎周延,經濟效益評估及財務可行性分析作業未臻詳實,導致近年來計畫停建、變更頻仍,此除造成公帑虛擲、投入人力浪費及影響資源分配效率外,更斲傷政府威信;另亦造成已編列預算因此長期保留無法執行,該府截至105年度歲出應付保留數高達41.7億餘元,實現率相當低,鉅額之預算保留,造成預算資源未能合理配置與有效運用,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6/08/10106教正0009劉委員德勳、尹委員祚芊提:教育部處理財團法人私立高雄醫學大學董事會利用私立學校法修正後對董事會權限規範不明確,由董事長直接派任人事,且為非法擴權,修改學校捐助章程等陳情案之過程,未能檢視相關脈絡,釐清問題,站在教育最高主管機關之立場處理,僅基於管理之責,與董事會及學校互動,且未提供明確之指示等,引發高雄醫學大學及全球各地校友會之全面反彈,媒體亦多所報導,除影響法人及學校之形象外,亦損及師生之權益,確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6教正9)...詳全文
106/06/22106國正0005高委員鳳仙、尹委員祚芊提「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CM21裝甲運兵車於104年11月14日執行戰備返防任務途中發生2死墜湖事件,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於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查無他殺嫌疑將案件簽結後,未再深入探究釐清,致使肇事原因迄今未明,無法作成訓練教材案例,以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嗣105年8月16日陸軍裝甲O旅CM11戰車演習墜溪4死1傷事件,5號戰車駕駛楊炎霖在坡頂經由車長向連長李永皓報告煞車異常時,連長未詢問煞車壓力數值查明是否已達應依規定停車待修狀況,即下達繼續前行指令,顯有失當。楊炎霖則有駕駛戰車超過可順利左轉位置、未倒車直接左轉、踩油門左轉同時踩煞車、踩油門往左原地轉向等疏失,經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公訴在案。而陸軍司令部未於事故發生前嚴格訓練戰車人員之緊急應變能力,事故發生後亦未深入查明相關人員之違失,進行澈底檢討改進及懲處作為。另陸軍司令部明知無線電通訊裝備為戰車指揮、掌握之重要手段,其現有戰車之制式通訊裝備效能欠佳,容易受到天候、地形等影響,卻未積極提升裝備性能,容許車長以其自購未經品質驗證之民用型無線電作為備援手段,均核有違失」之糾正案。...詳全文
106/03/14106交正0002林委員雅鋒、尹委員祚芊提:臺鐵局於民國105年6月4日辦理富里-東竹站間軌枕抽換作業,及同年6月22日富源北二平交道降道工程時,前者未盡確實夯實道碴之責於先,復未警覺日間高溫持續升高,應加強監視軌道穩定狀況,即時補充道碴,以致施工擾動之路線,因伴隨日間鋼軌溫度升高,數十列次車輛車速車軸重量輾壓,逐漸加大該路段鬆動及軌道不整範圍,造成鋼軌挫屈。後者為改善平交道路面高度及線形問題,養護及整修次數繁密,期間多次施工作業已達一定規模,長期以來逕由道班人員憑其施工經驗判斷辦理,而未擬定施工計畫,以致道班人員執行降道工程時,涉犯未按規定事先申請列車慢行、未確實夯實道碴及僅憑其施工經驗將線形整平拉順等違失情事。肇致兩次列車出軌重大事故,均因養護或整修作業不佳,未落實檢查及加強監視軌道穩定狀況,未按規定採取列車慢行措施及缺乏路線異常通報之適當應變處置作為,事後又無法確實監督改善,相同違失重複發生,總計造成9節車廂出軌,2名乘客受傷,嚴重危及鐵路行車安全,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6/03/14106交正0001章委員仁香、尹委員祚芊提:臺中市政府推動BRT藍線優先段,未能妥適考量臺灣大道之交通特性,致當地交通肇事率增加,影響臺灣大道整體交通服務水準,相關設施亦有疏漏,又該府廢止BRT系統,僅採認藍線優先段未具備BRT功能與效益,逕將多年規劃之BRT系統全盤廢止,不符政府施政一致性,且該府未對原藍線優先段已採購之雙節公車、機電設施及維修機廠等設施妥適規劃後續使用及配套措施,致車輛長期閒置、機電設施停擺及機廠功能失效等缺失,致鉅額公帑財務支出效能不彰,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6/03/08106財正0006尹委員祚芊提:新竹縣政府未依法且怠於辦理新竹瓦斯股份有限公司輸儲設備之查核;該公司遲未訂定相關人事法規,滋生人員進用及陞遷之爭議、人事檔案未妥善保管致有佚失、瓦斯表之管理不當致生帳物不符、存貨及倉儲管理亦有缺失等,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6/02/15106司正0001高委員鳳仙、尹委員祚芊提: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辦理陳訴人移監屏東監獄過程失當,違反「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要點」規定,對陳訴人及其家屬之探視會面權益造成極大影響,核有嚴重違失;另臺北監獄辦理本案陳訴人戒護外醫作業不當,對陳訴人戒護外醫報告單及檢查單均因該監相關人員未依法陳核與歸檔或轉送屏東監獄而遺失之事實,均未能深入調查係何人未依法保管而遺失、是否出於故意而構成毀損或隱匿公文書罪等事實,亦未追究相關人員之行政責任,輕忽文書保管之重要性,漠視受刑人之權益,實有重大違失;法務部及矯正署對所屬臺北監獄監督不周,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6/02/09106內正0004王委員美玉、尹委員祚芊提,勞動部、內政部移民署對於外籍勞工的管理輔導及非法查察,各行其是,使得規範的調整及政策的執行欠缺配套措施,也不夠周延,致一再發生女性外籍勞工於懷孕或生產後逃逸或棄養子女、以及逃逸外勞在臺生育子女等情事,因而衍生後續非本國籍兒童及少年安置照顧、身分認定及居留權益等諸多棘手問題,卻由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苦於難以收拾善後解決,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5/10/06105內正0026尹委員祚芊、江委員綺雯提,健保署推動轉診制度措施失當,成效不彰,雖聯合門診中心有助紓解醫學中心門診初級照護人數,然健保署躁進行事,將該中心公園路門診及早結束營運,擅權剝奪長期就醫民眾權益;復因前衛生署健保局未能顧及民眾就醫需求及健保政策推動,據理力爭聯合門診中心之存續,致遭修法裁撤,在高雄聯合門診中心即將委由高榮承接之際,基於醫事團體壓力,無視當地民眾就醫之需求及確保該中心員工工作之權益,罔顧行政院指示,逕以結束高雄聯合門診中心營運方式辦理,便宜行事;又行政院早於98年即指示儘速研商臺北聯合門診中心委由相關醫院承接,惟健保署敷衍應對,絲毫未見積極作為,後以醫院總額利益分配為考量,仍對行政院指示恝置未理,逕採結束該中心(公園路院區)營運方式辦理,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5/10/06105內正0025林委員雅鋒、尹委員祚芊提:臺北市政府於民國57年及62年間徵收重測前該市大安區坡心段○○○-42及-12地號土地後,延宕至77年及72年間始完成囑託登記為該市所有;復於79年間將該等已登記為該市所有之土地,錯誤更正回復登記為被徵收前原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又數十年來亦未善盡公產管理職責,致上開已被徵收並開闢為道路之土地,自91年起遭數十民眾及仲介者競逐投資(機)並輾轉移轉達約60次,核有損害公產權益及破壞土地登記公信力之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5/09/14105司正0004尹委員祚芊、林委員雅鋒提︰法務部矯正署僅以電話片面瞭解受刑人詹保男病況,即草率認定其病況穩定並判定不予同意保外醫治,任其因癌症晚期相關併發症痛楚不堪,入獄不到4個月即病逝;另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輕視專業醫師建議詹君回原診療醫院醫治之意見,怠未積極查證及審酌詹君實際病況,且以尚需相關病歷摘要為由,致延誤詹君接受診療之權益等情,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員股)...詳全文
105/09/08105內正0022王委員美玉、尹委員祚芊提,臺中市政府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對於轄內弱勢的身心障礙者及老年榮民遺眷,各自為政的關懷訪視,彼此間無法進行資源整合,訪視過程流於形式;臺中市政府衛生局亦未能落實自殺風險個案及精神病人之關懷訪視服務,致使這些弱勢民眾及其家庭遭逢生活困境及照顧壓力時,皆未能獲得適當之協助,是政府社會安全網的重大漏洞,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5/08/04105內正0019尹委員祚芊、楊委員美鈴提:衛生福利部未能積極督促地方政府對老人福利機構依法落實輔導查核工作,以確保機構提供之服務環境及品質符合法令規定,對於攸關老人生命安全之重要項目且存在已久之缺失問題,迄乏有效督導改善作為,亦未能正視機構人力不足且召募困難等問題之嚴重性,又迄未能以需要照護服務之民眾本身需求為中心,通盤檢討及實質整合各類機構,致使機構內長者無法獲得相同且適切之照護品質,此均嚴重損及老人生命安全及受照顧權益,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5/07/07105內正0015陳委員慶財、楊委員美鈴、尹委員祚芊、陳委員小紅提: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執行全民健保藥品價格調查機制效能不彰,又未能完整掌握藥品實際交易價格,肇致藥價差比率長期居高不下且反趨擴大;另該署亦迄未釐訂明確合理藥價差比率,並罔顧醫療院所賺取藥價差已然超出其合理利潤範疇,且藥品核價機制不足,形成「以藥養醫」扭曲醫療生態之現象等情,經核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5/06/14105交正0005尹委員祚芊提:交通部主管修正汽車裝載行駛相關法令,對於法令規定與落實執法顯有落差情事,及對國道掉落物之減量、業者與肇事者之督考與罰則,顯應儘速研修妥適之法令,亦未盡道路交通安全主管機關之權責;內政部警政署依法執行汽車裝載行駛相關稽查,對於執法盲點或難以舉證之情事,應予提升執法技巧,以落實稽查舉發,惟卻坐視違規情事迭然重生,難維交通秩序之目標,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5/05/19105國正0002包委員宗和、王委員美玉、尹委員祚芊、劉委員德勳提「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所屬陸軍後勤指揮部、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於辦理履帶蹄塊總成之軍品認試製及採購程序過程中,發生鑑測處代理處長指示測評室路試人員竄改測試報告圖利特定廠商、採購案不符國軍管制預算支用原則、承辦人員涉洩漏採購計畫並限縮交貨期程圖利特定廠商、廠商與驗收人員勾結以不正方法通過驗收、於辦理委外送驗時任由承商自行至庫房取樣調換送驗、兵工整備發展中心鑑測單位對外驗機構檢驗規範違反原契約仍予判定合格;另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所屬兩棲履車保修工廠辦理軍品認試製,擅將已入庫軍品交與廠商供其履約交貨,並於履約督導後出具不實報告,使該廠商得以取得認試製合格證;又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及海軍左營後勤支援指揮部對所屬亦未能善盡督導防範之責,均核有重大違失」之糾正案...詳全文
105/05/05105內正0008江委員綺雯、尹委員祚芊提,衛生福利部為擴大我國安寧療護涵蓋範圍,以降低訓練時數之方式實施乙類社區安寧療護,恐使病患及家屬未能獲得良好之照護,甚或使有心從事社區安寧療護之醫事人員放棄參與社區安寧療護之志向,斲傷我國社區安寧療護制度之推動;又該部未建構整合性安寧緩和醫療照護體系,而社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照護末期病人之能力未獲信任,且與甲類醫療機構間未能建立完整之連續性安寧照護銜接,不但未達成社區安寧療護服務普及之目的,甚造成社區安寧療護品質無以確保之疑慮,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5/03/03105內正0007尹委員祚芊、章委員仁香提,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臺中兒童藝術館委託民間經營效益執行情形,長期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任,致該館營運績效遲未能獲得真正改善,損及公共利益與政府權益,顯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5/02/03105財正0006陳委員慶財、李委員月德、陳委員小紅、尹委員祚芊、章委員仁香提:國內「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政策」自90年代推動迄今,已逾10多年,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卻迄未健全統一調度分配、風險預測及應變管理機制,肇使國內多個縣市自104年初起,相繼陷入垃圾無法正常處理致生民怨窘境,部分縣市焚化廠反因垃圾量不足而頻繁停爐;甚且,該等垃圾無法正常處理之縣市「垃圾妥善處理率」,竟仍大部分呈現100%,顯與事實難以契合。又,臺中市政府除與彰化縣政府轄內焚化廠違規超收處理事業廢棄物,背離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書件所載內容外,復將所收受之南投縣垃圾率由約定每日150公噸調降至60公噸,已違背雙方簽訂之行政契約及區域合作政策。經核前開各機關均顯有欠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5/01/07105內正0001尹委員祚芊提,104年3月22日於臺北市發生1名41歲之何姓父親一家三代為照顧其患有腦性麻痺之兒子,20年來心力交瘁,惟本案臺北市立啟智學校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對案家服務過程中,存有諸多嚴重違失,最終造成何父因不堪照顧負荷而親手掐死何男之人倫悲劇;另高雄市1名黃姓男子不堪長期照顧因車禍傷及腦部以致失智、行為脫序之父親,而於104年1月6日失控將其父親毆打成傷,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於同年月7日接獲醫院通報後,明知通報表已清楚載明「黃男明日恐會到院照顧黃父」,猶未能加以提高警覺,僅以1次電話聯繫黃男之2弟,即率爾評估認定黃父安全無虞,致日後發生黃男於醫院病房內看顧黃父時,因無法忍受黃父又不斷吵鬧,遂持彈性繃帶將黃父封嘴窒息死亡之悲劇,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