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7/29 | 109司正0010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監獄相關戒護管理人員對陳姓受刑人戒護管理不周,因故踹踢撞擊陳員成重傷,復傷不使療,延誤救治之黃金時間,肇致陳員死亡,案經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以凌虐人犯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戕害矯正機關形象,核有嚴重違失,高雄監獄於事件發生後,未本於權責深入進行調查,並覈實通報法務部矯正署,相關主管管理及監督不周;法務部矯正署無法及時掌握囚情動態,難辭監督、管理不周責任,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9/07/16 | 109教正0010 | 楊芳玲委員、蔡崇義委員、田秋堇委員提:彰化縣立藝術高級中等學校 (下稱彰藝高中) 106年6月23日獲知卓教練與A生疑似師生戀,該校性平會收案後雖於同年6月26日召開會議決定啟動調查,惟因A生家長表示不願調查,該校便推翻其性平會決議,未對該事件進行調查,並於同年7月6日草率解聘該教練以為辦結,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等情節甚明;彰藝高中106年違法解聘卓教練,致其未獲適法妥適處理,仍在該縣彰興國中、彰安國中與私人道館教學,故108年3月又發生其性侵害年僅14歲B生之憾事;卓教練行為直至108年5月經民眾檢舉以及同年7月媒體披露才曝光,嗣經彰化縣政府要求,彰藝高中始於108年補行對卓教練之懲處及處置,實亡羊補牢。彰化縣政府對於彰藝高中106年6月23日通報「卓教練疑涉師生戀」,僅以該校通報勾選事件類別有誤,即未再予追蹤瞭解,對於該校後續違法不調查性平案件、錯誤提供家長不調查申請書、違法解聘卓教練等毫無所悉,監督機制嚴重失靈,且對於該校辦理性平業務之專業素養長年不足,未予導正及協助,難謂已盡職責。核彰藝高中與彰化縣政府,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9/07/09 | 109內正0024 | 尹祚芊委員、江綺雯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臺中市大雅區中和六路92-7號農地違章工廠,於108年10月3日發生火災,並延燒至同為鐵皮建築,與火場間隔8米車道,上方設有人字型屋頂之92-6號,經查臺中市政府於104年8月即認定屬新違建,迄發生火災,均未依規定處罰鍰或命其停止使用或拆除;另火災搶救,未諳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第19-2章所述鐵皮建築物災害特性,於92-7號已全面燃燒,92-6號內部無人受困情況下,仍派員入室監測煙熱任務,且未有水線伴隨,造成2位消防員殉職,確有違失案。...詳全文 |
| 109/06/16 | 109內正0022 | 林雅鋒委員、蔡崇義委員、楊芳玲委員提:本院早自71年間即已促請原行政院衛生署完備國內傳統中藥行相關人員執業管理制度,至91年間,該署仍遲未訂妥管理辦法,再遭本院促請檢討改善在案,迨108年間,相關團體仍陳訴不斷,自始迄今已耗近40年,衛生福利部相關制度猶未建置妥善,飾責理由始終同出一輒,任由問題與歧見懸而未決,行事消極因循至明,確有怠惰失職,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9/06/09 | 109交正0003 | 張武修委員、包宗和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南方澳大橋橋梁管理機關妾身不明,致橋梁檢測、評估作業權責不清,無法落實;斷橋至今,航港局與港務公司仍為該橋之檢測、維護權責爭論不休,見解嚴重分歧,實有未恰。港務公司歷年對南方澳大橋雖屢有進行維護作業,惟維護項目均未涵蓋攸關結構安全的鋼索及錨碇裝置,顯不到位;交通部長年未將類此商港區內非屬公路橋梁強制納入橋梁檢測三級品管制度,且從未對其實施督導考核及評鑑,核有違失。另交通部未善盡中央公路主管機關職責,訂定常見的特殊性橋梁維護管理相關技術規範,使各級公路橋梁管理機關辦理公路橋梁檢測、評估、維修及補強作業時有所依循;面對本院調查,復一再以公路總局所送「南方澳跨港大橋倒塌事件分析報告」為密件,表示「陳核中尚未奉核」、「礙難提供」,其內容卻完整披露於報章媒體,亦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9/05/06 | 109財正0007 | 楊芳玲委員、蔡崇義委員提:經濟部主管之加工基金、台糖公司未積極維護公股權益,以行政院90年8月28日函示現職公務員不得兼任政府轉投資事業董事長為由,未發揮股權優勢推派公股董事爭取台絲公司、越台糖業公司董事長職位;該部所屬中油公司未掌握其為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單一最大股東與唯一客戶之優勢派任董事長,完全負責尼米克船東控股公司經營政策,卻與日商股東輪流派任該公司董事長,損及公股權益;台糖公司以非屬現職人員為由,對派駐越台糖業公司董事兼總經理未辦理考核,不符合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規定;該部直接投資事業中鋼公司長期未依照經濟部派任直接投資事業董監事及經理人管理要點以及中鋼公司遴派轉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辦法等規定確實建立再轉投資事業董監代表之考核制度;中鋼公司涉嫌提供本院不實之轉投資事業高捷公司108年預算審核與營運績效考評指標等文件,經濟部顯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
| 109/04/21 | 109內正0016 | 蔡崇義委員、林雅鋒委員提:雲林縣政府消防局於103年10月購置ooo-oooo車輛,性質改為「消防勤務車」,兼作首長座車。該車輛外觀為黑色,無雲林縣消防局字樣,但執行公務時會在駕駛座前方放置執行公務牌子,做為消防標識,並配有無線電等通訊設備、可拆卸閃光燈,因此符合「直轄市縣市消防車輛裝備及其人力配置標準」附表二規定,消防勤務車並無紅色車身及固定式閃光燈之要求,然依107年3月12日訂定「雲林縣消防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僅規定「救災指揮車」可兼局長專用車,則該車之性質,無法符合該要點規定,且該車之車樣型式外觀,極易規避公眾監督,確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9/04/21 | 109內正0012 | 蔡崇義委員、田秋堇委員提,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制定、立法理由及修法目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謂食品添加物,除於該法第3條已為食品添加物界定限於食用範圍外,亦透過修法及查驗登記之許可制度,來加強管控「食用」之食品添加物使用規範,然食藥署就工業用碳酸鎂管理之函釋及該署證人到庭之證詞,已有違反食安法立法宗旨及法規範目的,並無視立法者修法明確防止工業級化工原料被混入食品添加所賦予主管機關加強管理之責,且部分函釋有限縮解釋及行政怠惰之情形,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9/04/16 | 109教正0005 | 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臺北市政府於97年6月至100年2月間陸續核可業有因故毀損情形之原直轄市定古蹟「陳悅記祖宅(老師府)」以相同的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共計完成5次古蹟土地容積移轉,其第1次容積移轉案經最高行政法院105年度判字第638號判決臺北市政府敗訴確定,原行政處分失其效力,惟該府自105年11月判決後迄今(109年4月)已歷3年餘,仍未能處理或補正,對於容積移出基地、移入基地及後續房屋購買人之權益均影響甚鉅;又,臺北市政府雖稱「陳悅記祖宅老師府第一期修復工程」整體工程並無原貌遭破壞或構件遺失等情事,惟該古蹟確有未經妥善修復及管理維護之情形,該府顯未善盡文化資產保存職責;另該府未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逕行許可古蹟保存區內土地改做停車場使用,致涉及古蹟滅失情事,亦見該府對於古蹟保存區之使用管理草率輕忽,以上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9教正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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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9/04/16 | 109教正0004 | 蔡崇義委員、張武修委員、楊芳玲委員提:教育部查處中華民國滑冰協會108年喪失「2019亞洲國際花式滑冰經典賽-臺北站」賽事主辦權事件,均以滑冰協會人員之說法及該協會函報文件為據,又對於滑冰協會陳稱其吳前秘書長行為踰越組織授權、違背組織任務目的、擅以組織名義製作文書,涉犯刑法背信、偽造文書罪,以及刪除電腦檔案等情,該協會以「協會無法查證」、「顧及吳員具國際裁判資格」等事由不予提告,明顯有違法治原則情事,該部身為主管機關,知悉該協會說法,且應恪遵法令以維護政府威信,詎胥不此之圖,全盤接受該協會之說法及決定,未符刑事訴訟法第241條所定之告發義務規定,且致此事件之真實原因以及該事件中「吳員有無受到國際隱形壓力、是否確實受到其他國家人士隱示」等爭議,迄未能釐清,難以昭信各界,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9/02/05 | 109財正0003 | 楊芳玲委員、蔡崇義委員提:明道學校財團法人防火實驗室於103年間擅自加裝120公分之延伸框並進行商品檢驗,致爐內熱電偶距離待測試體不符合10公分之國家標準規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內政部營建署遲至105年5月、106年1月間方獲悉此違規情形,致已有逾250件以上之防火門及防火捲門完成試驗,後續進行爐溫查核試驗、樣品抽測代表性仍難以杜絕外界質疑及安全疑慮,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 |
| 109/01/21 | 109內正0002 | 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林盛豐委員提,衛生福利部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署罔顧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審查委員建議,以及國際癌症研究中心已將「嘉磷塞」致癌風險提高至「很可能致癌(Group 2A)」等情勢,於欠缺科學及客觀之確實評估情形下,逕行於108年4月23日預告修正「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率爾大幅放寬燕麥、蕎麥與大麥等10項穀類之「嘉磷塞」殘留容許量,有危國人飲食安全,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8/12/10 | 108交正0005 | 蔡崇義委員、田秋堇委員提,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未於契約中明訂CMIS功能應納入MMIS驗證範圍,以為MMIS完成履約之必要條件,以致MMIS完成後,無法介接CMIS進行驗收測試及上線。CMIS開發進度嚴重落後,該局亦未依契約即時處理,並依契約規定收繳逾期違約金。另該局及專案管理廠商審查後勤支援管理系統相關文件作業天數,超過契約規定合理天數達236天,審查作業效率不彰。該局自與簽約至通知廠商終止契約日止,已歷時6年9個月,耗費公帑2億7,447萬餘元;且該二系統目前均在訴訟中,迄未完成驗收,均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8/10/15 | 108內正0030 | 蔡崇義委員提,內政部營建署正工程司兼組長李O芳於擔任前署長葉世文署長室主任期間,以不實收據詐得特別費之違法事證明確,惟該署以李員係迫於長官威勢不得已而為,並無中飽私囊,且檢察官對其為緩起訴處分,及其違失行為已逾公務人員懲處權時效等為由,僅予李員口頭告誡並讓其仍任主管職務,不但無法收懲儆之效,亦使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定形同具文,確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8/10/15 | 108內正0031 | 林雅鋒委員、蔡崇義委員提,民國108年1月9日新北市永和區淯薪托嬰中心發生3名托育人員對嬰幼兒施暴案件,新北市政府早於107年12月21日即知該托嬰中心遭檢舉有「保母流動率高、品質不穩」、「標榜視訊監控卻常常無法連線」等情,即為警訊,該府於107年12月25日查察時知悉該托嬰中心之推托態度,卻未將該托嬰中心列為積極監督檢查之對象,致未能及早發現本案,並阻止不當事件繼續發生,且於108年1月9日知悉本案後卻未進一步查察該托嬰中心有無相關人員未盡法定通報之責,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8/09/19 | 108國正0008 | 楊芳玲委員、蔡崇義委員、楊芳婉委員提:國防部辦理第二期302廠委託民間經營案,橫向聯繫嚴重不足,於尚未核定數位迷彩野戰服(配件)籌補暨換裝計畫,即將「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三○二廠委託民間經營契約書」訂購品項中之抗近紅外線迷彩野戰服改以數位迷彩野戰服替代,復因該部暫緩辦理上開換裝計畫,致契約期間無法重新採購抗近紅外線迷彩服,產生供給不足之情事,戕害國軍服裝籌補制度,並造成廠商虧損,須補償廠商損失,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 |
| 108/08/15 | 108教正0015 | 張武修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對106年6月9日所發生A與C之語言暴力事件,未落實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異常事件通報,致該院無從進行危害辨識及風險評估以發現相關危害,並及時對相關人員依據工作適性進行適當調整,終致造成A挾怨而於107年9月28日再發生開刀房之不幸暴力事件,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8/06/06 | 108內正0017 | 蔡培村委員、蔡崇義委員提:雲林縣斗南鎮公所受理陳訴人陳情變更都市計畫案件處理失當,經本院於88年1月糾正後,雖於90年間與陳訴人協調做成結論,惟嗣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卻未依協調結論提出變更案,更對陳訴人之陳情意見,表達未便採納之託辭,一再失信於民,致該陳情案延宕逾30年懸而未決,顯有怠失。...詳全文 |
| 108/05/09 | 108內正0016 | 蔡崇義委員提,新北市汐止區公所長期未辦理「第八公墓」土地鑑界,亦未運用地理資訊系統輔助確認土地位址,民眾申請「第八公墓」埋葬許可案件,公墓巡山員未依規定確認墓基之正確位置,業務人員及主管亦未確實覆核,致誤葬於公墓範圍外之國有及私有土地,對違反規定之新設(修繕)墳墓,未依規定積極查處;新北市政府長期以來未依規定對各區公所管理之公立公墓進行稽核,且於100年間已知悉轄內國有土地遭私人墳墓占用之情事,卻未積極要求各區公所查明有否核發埋葬許可誤葬國有土地之案例,迄106年辦理教育訓練,始提醒墓政業務承辦人須記載經緯度,並於107年6月19日修訂申請書,惟對有否核發許可而誤葬國有土地之情事,仍未查明釐清並採取一致性之處理方式;「第八公墓」鄰近之國有土地,早於91年間即有遭占用闢建墳墓情形,且數量及密集程度逐年增加,惟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多年未辦理勘查,致被占用範圍一再擴大,迨至107年7月民眾及媒體披露,始釐清全部占用範圍並採取相關作為,被占用面積已達5公頃多,該分署對所管國有土地長期遭闢建墳墓違法占用卻未積極查處,國產署未盡監督權責,以上經核均有明確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
| 108/05/08 | 108財正0010 | 蔡崇義委員、林雅鋒委員提:花蓮縣政府為興建國際雕塑文化園區撥用國有土地,卻未妥善評估興建之可行性,致執行政策反覆,迄未依計畫使用;另為安置南濱公園內夜市攤販而撥用國有土地,卻另擇鄰近用地設置臨時夜市,未善盡土地使用規劃之評估,致撥用土地仍未開發;又擅自於未完成登記之國有土地興建北濱海岸舊漁村休閒設施,雖後經申請登記並完成國有土地之撥用,卻因尚需完成都市計畫整體規劃及劃設適當分區或用地始能補辦建築執照,致相關設施完工後閒置迄今,未能發揮興建休閒設施之使用效能,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詳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