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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崇義 監察委員

蔡崇義
蔡崇義 監察委員
屆次:第5屆
任期:107年1月22日至109年7月31日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13/11/21113國正0010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林文程委員提:外交部對駐聖保羅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採購所生諸多缺失、該處馮○○處長與得標廠商發生利益糾葛,及其對該處事務未盡監督職責等節雖有進行調查,然始終未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亦未檢討相關制度缺失,迄今已逾1年,足徵該部未覈實監督該處,損及機關廉潔形象,又該部長期未依法設立公務員安全及衛生防護小組,核有嚴重怠失,爰提案糾正。(113國正10)...詳全文
113/10/09113內正0012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宜蘭縣羅東鎮公所辦理111年度志工餐敘採購案失當,案經法院審認涉犯公文書登載不實等情,影響政府形象,核有違失;另該公所主計室未能有效執行預算控管及考核,監辦失當,亦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詳全文
113/10/09113內正0010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前副處長王文秀與業者過從甚密,操守有嚴重瑕疵,臺北市政府民政局未能及早發現而即時處理,顯有監督不周之情事,另於其經檢察官偵辦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而裁定交保後,仍將其調任主管職務,人事管理及任用上顯有重大瑕疵,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3/10/09113財正0015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提:經濟部能源署再生能源設置推廣組組長林文信因涉力暘集團光電案,遭檢察官於113年4月26日以圖利罪嫌起訴,該署未依「經濟部及所屬機關(構)處理涉嫌弊案人員行政責任注意事項」規定落實行政調查,率以召開考績委員會檢視起訴書之方式,遽認林員無違法事證,嗣因外界質疑「涉弊官員審光電案恐上下其手」,該署方於113年9月4日倉卒調整其職務,致使林員於檢察官起訴後至調整職務前,仍主持該署光電會議多達13件,並承辦與光電業務有關之電業籌設許可、施工許可等多件公文,該署對於涉弊高階主管人員怠於調整職務,影響機關之公正、中立、客觀形象,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3/08/15113教正0016葉大華委員、蔡崇義委員、林郁容委員提:新北市政府民國(下同)112年5月14日知悉新北市板橋區某私立幼兒園幼兒體內疑檢出安眠鎮靜類藥物,疑涉違法及不當對待幼兒事件,徒有稽查行為,卻未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規定,本於權責留取行政調查所需之重要影像證據,導致迄今幼兒實際受照顧情形仍未釐明;對幼兒疑遭餵食不明藥物之釐清更便宜行事,第一時間推諉園方處理並提供無效檢驗管道,並遲於112年6月5日才入園專案採檢,後續檢驗之公布更失精確嚴謹,致擔憂蔓延,對兒童安置就學也消極處理、未盡周全,新北市政府處理本案各項作為未能確實考量兒童權利,嚴重折損家長對政府之信任,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16)...詳全文
113/08/15113教正0015王幼玲委員、蔡崇義委員、張菊芳委員提: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於轄內A補習班疑似違規經營幼兒園、B補習班涉違規經營幼兒園及課後照顧中心(安親班)業務規避查核,怠於執行法律所賦予之公權力,以促其積極改善,明顯是行政怠惰,核有違失;新竹市政府教育處對於C補習班共稽查5次,業者未落實改善,卻未予以裁罰,遲至發生性別事件後,該處始聯合跨局處及相關單位進行查處,對業者規避稽查等情進行裁處,顯見稽查不力,亦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3教正15)...詳全文
113/08/07113財正0012田秋堇委員、葉大華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農業部為充分供應國內雞蛋消費需求及平穩蛋價,於民國111及112年補助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辦理雞蛋緊急調度相關計畫,惟該會於超思有限公司尚未設立登記前,即與該公司合作進行雞蛋採購相關作業;且該會對於貿易商所協助進口的雞蛋,未進行驗收作業,復於貿易商寄送請款發票後,始以回填方式填列「履約情形確認書」核對購買數量,並作為付款之依據;另該會容許超思有限公司先行代墊巴西雞蛋貨款,非但使報價評估機制蕩然無存,且明顯違反合約規定;再者,畜產會未確實核對超思有限公司所提交易憑證之正確性,逕依該公司提供之錯誤單據如數支付款項;另農業部疏未掌握企業自行進口之數量,亦未察覺國內雞蛋產量已逐漸回穩之情況,且於雞蛋逾期多時始辦理銷毀作業,致耗費冷凍倉儲及銷毀費用計新臺幣9,130萬元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3/08/07113財正0011蔡崇義委員、賴鼎銘委員提:im.B詐欺案發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係採取「鼓勵銀行與P2P借貸平臺業者合作」模式,以求間接促進P2P平臺業者之營運發展,政府並未有强力監管作為。惟該會雖已責由銀行公會研議「銀行與網路借貸平台業者建立業務關係審查實務參考做法」(下稱「P2P業務關係審查實務參考做法」),並經金管會同意備查後實施。惟im.B平臺案爆發後,該平臺所宣稱之5家合作銀行,經金管會要求各該銀行稽核單位自行查核,雖均回報未違反前揭參考做法;然金管會實地查核後,發現竟有4家銀行並未落實前揭參考做法要求,足見金管會輕忽銀行對相關規定之遵行程度,核有明顯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3/07/16113內正0008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張菊芳委員提,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席姓領班等21人疑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經檢察官偵結起訴,而機關係於檢、調機關偵辦後始發覺知情,主管監督及政風查察機制失靈,另該處明知相關殯葬陋習存在,可及早建置相關公開透明排程系統,減少人為操作空間,以杜絕不肖人員藉機上下其手之措施,但均未落實監督執行,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3/06/05113財正0008蔡崇義委員、趙永清委員、王麗珍委員提:政府為尊重動物生命及保護動物、增進動物福利,於87年11月4日制定動物保護法公布施行。依動物保護法第2條第1項規定,連江縣政府為動物保護之地方主管機關,惟未落實機關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規之教育宣導及訓練,且授權動保單位主管之權限不當,致使該縣政府產業發展處相關人員,藉由「109-110年連江縣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勞務)」採購招標案,於該採購案並無宰殺梅花鹿之契約項目,不符合採購案內容之情況下,濫行指示得標廠商屠殺大坵島梅花鹿。且宰殺梅花鹿方式,係由廠商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俟梅花鹿遭陷阱困住後,即以繩索套住鹿隻之四肢,再以刀具刺入鹿隻之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失血死亡,亦顯有違動物保護法第13條規定,核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3/03/21113國正0004蔡崇義委員、賴鼎銘委員、張菊芳委員提:「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委託行政法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產製『戰術型近程無人飛行載具』,中科院於後續辦理組件採購案『垂直起降無人機製作等3項』採購有不合理評選之情事,且原評選優勝者採用失標廠商協力廠商之光學產品交貨,違反採購公平精神,而陸軍司令部及中科院在本案建案及作戰需求規劃階段作業未臻周全,未明確以目標為導向提出需求,未充分考量成本因素,致外界於本案採購有依特定規格而限制競爭之疑慮等,國防部身為中科院之監督機關,陸軍司令部為委製機關,對於中科院辦理本案採購明顯督導不周,均核有怠失」糾正案。(113國正4)...詳全文
113/03/21113國正0005賴鼎銘委員、蕭自佑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國防部面對中國以無人機頻頻襲擾金門駐軍,亟需獲取無人機干擾設備予以反制,惟國防部未循正常預算及武器獲取程序,卻以委託研究的名義向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申請預算,欲藉此快速獲取2套無人機干擾設備;又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辦理無人機反制系統委託研究案遴選過程中,查有未落實要求參選同一團隊廠商提供合作意向書或其他合作書面證明文件,影響評選之公正性及後續執行成效,另事前已明知參與廠商技術能力不足,無法達成預期成效,仍堅持辦理該委託研究案,並遴選一家廠商進行兩套相同的設備研究,且對於該委託研究案及與日後陸軍無人機反制系統建案關係,亦未能對外充分說明,肇致外界誤解及對本案之陳訴,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113國正5)...詳全文
113/03/20113社正0004田秋堇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研訂之「包裝蜂蜜及其糖漿類產品標示規定」,係以「蜂蜜含量是否達60%」作為產品品名標示依據,惟該署針對蜂蜜產品內蜂蜜含量多寡,並無法定檢驗方法,致標示規定公布施行迄今,從未抽驗市售蜂蜜產品之蜂蜜含量,根本無從確認產品品名及成分標示是否確實符合規定,致該規定徒具形式,益見該署研擬該規定過程失之草率,確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案。...詳全文
113/01/03113財正0001葉大華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基隆市大武崙溪屬基隆市管區域排水,其支流二號排水溝流經工業區部分屬原經濟部工業局管理維護範圍,該流域於民國(下同)106年6月2日因短延時、強降雨,導致水道溢淹造成基隆市安樂區及大武崙工業區等地災害(下稱六二水災)。惟於六二水災發生前,大武崙溪已有連續多年發生暴雨溢淹情事,基隆市政府以「102年間函大武崙工業區服務中心就轄管二號排水溝護岸工程妥善評估」、「105年間提出該排水系統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未及進行改善工程即發生六二水災事件」、「堤防加高亦無法避免溢堤」等內容置辯,然基隆市政府未能正視該排水系統存在多年之護岸缺口,且於災害發生前未能採行堤防加高或合理可行之防汛作為,以及原經濟部工業局未能督促所屬大武崙工業區服務中心辦理或修繕該堤防缺口之防洪設施,未能以行政一體原則並循機關協調機制解決爭端,肇致溪水可由該缺口強灌民宅,沿岸居民應變不及而蒙受損失,均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2/12/06112財正0018王麗珍委員、葉宜津委員、蔡崇義委員提: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長期疏於小額採購案件之內控風險管理,肇致該公司煉製事業部大林煉油廠洪姓基層員工,藉由勾串廠商開立無出貨事實之虛偽不實交易收據手法套出資金後,再與廠商朋分或用以核銷未循正常預算程序辦理購置之物品;且於案發後,該公司雖於111年5月23日發函要求所屬單位辦理小額採購,在購案履約期間需不定期檢視廠商營運狀況,仍未落實。又該公司煉製事業部高雄煉油廠張姓經理身為「採購審查小組」成員,洩漏多起採購案件規格與預算予特定廠商、陳姓前勞工董事亦藉其「董事會採購審議小組」成員身分,協助特定廠商取得假日施工權限後,其等2人再違法收取回扣,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均未能有效防範,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2/12/06112財正0016蔡崇義委員、林國明委員、王麗珍委員提: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前局長陳凱凌涉犯貪瀆不法,經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有罪判決,上級機關臺南市政府監督不周、內部控制機制失靈,造成機關廉潔聲譽受損;另臺南市政府機關首長宿舍法制及管理作業不周,且辦理程序未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2/11/16112教正0020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王美玉委員提:國立故宮博物院庫房工作空間雜物堆疊紊雜,不僅防護設施不足,且人員分工及動線混亂不明,長期置文物安全於高度風險中,肇致該院文物「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盤」因人為疏忽而掉落破損,傷害文物甚鉅;又「明 弘治款 嬌黃綠彩雙龍小碗」與「清 康熙款 暗龍白裏小黃瓷碗」遭發現破損,惟因該院文物於開箱提件之人員接觸紀錄未臻詳實,且文物裂璺狀況亦未確切記載登錄,致無從追溯文物破損之相關原因及責任;另「黃河蘭州浮橋圖」遭該院研究員兼科長,以展櫃尺寸不符為由,擅自命人裁切裝裱花綾,該院竟渾然未察,逾半年後始發現,且迄今無相應責任檢討及懲處;又該院將高階圖檔放置對外開放查詢服務的網路儲存裝置進行處理作業,肇致超過3萬張故宮文物高階圖檔外流,詎故宮接獲民眾反映後,逾9個月後始通報,違反資通安全管理法相關規定,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12教正20) ...詳全文
112/11/08112財正0015趙永清委員、蔡崇義委員提:苗栗縣政府未依規定辦理本案土地之河川區檢討變更作業,致土地登記簿使用分區仍登記為「特定農業區」,復因卓蘭鎮公所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案件之審查,未審慎查證本案土地屬「河川區」而錯誤核發容許使用同意書,而該府對於該公所未實質審查情事,竟仍予備查,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12/09/13112司正0004蔡崇義委員、張菊芳委員及蕭自佑委員提:基隆地檢署於111年5月14日(星期六),無正當理由拒絕李○○家屬之易科罰金聲請,不但使李○○人身自由權利蒙受侵害,且衍生其因身體狀況不佳,未能即時就醫之風險,違失情節重大;法務部相關行政調查,不盡確實,調查結果避重就輕、多有謬誤,亦難謂當;另基隆看守所111年5月14日之督勤人員,未予基本確認即輕率拒絕收受李○○家屬之送藥,事後復未就家屬所陳明之李○○病況及備藥情形與舍房有任何提醒或確認之作為,導致李○○入監後因無法按時用藥,而病況急轉直下,於入監後僅2天即不幸死亡,核已嚴重斲傷民眾對政府機關之信賴,違失情節明顯重大,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12/09/13112司正0005林國明委員、蔡崇義委員、王麗珍委員提:吳孟釗為高二監(與高雄看守所同址)管理員,並於民國108年4月30日至112年3月16日擔任仁舍(羈押人犯舍房)之主任管理員,從109年4月持續為周姓收容人傳遞違禁物品並收受賄賂,高二監至112年3月經人檢舉方發覺並予以處理,其間吳員違法行為長達近3年之久,高二監卻未曾透過安全檢查發現,甚至在吳員協助收容人攜出錄音筆時,金屬探測器雖曾發出警報,安檢人員卻僅要求吳員自行取出口袋物品供其察看,此做法顯與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強化紀律及戒護管理效能」實施計畫參之二之(一)之4規定:「……請其自行掀開口袋、外套、鞋帽、物品包裝等,以供察看。又檢查時,得使用金屬探測器或科技設備輔助偵測。」有違,致錯失破案之先機,更使吳員心存僥倖,實施違法行為長達近3年之久,高二監未落實安檢作為,難辭其咎,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