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陳永祥 監察委員

陳永祥
陳永祥 監察委員
屆次:第4屆
任期:97.12.01~103.07.31
審議日期案號文件案由
103/07/28101交正0009劉委員玉山、趙委員昌平、陳委員永祥提:交通部未能有效遏止遊覽車意外事故,損及我國觀光優良形象,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7/24103內正0030陳委員永祥、馬委員秀如及余委員騰芳提:「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計畫BOT案」之可行性評估及財務規劃草率粗糙、品質甚差,且內容謬誤甚多,嘉義縣政府之審核卻未發現,審查流於形式;本案招商作業,事先未確實評估國內需求,致因無人投標而流標3次,嗣後不顧特許開發公司財力嚴重不足,卻貿然大幅降低資本額之要求,疑有量身訂做之嫌;另本案工程進度嚴重延宕,復多次不當准予展延融資期限,又未依契約規定簽辦重大違約事件,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7/22102財正0006高委員鳳仙、趙委員昌平、陳委員永祥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施工人員於核二廠建廠時,因施工不慎而造成反應爐下方之錨定螺栓損傷,該公司品管人員卻未能即時發現缺失,復因施工環境不佳與錨定螺栓材質瑕疵等情,致一號機及二號機共8支錨定螺栓產生斷裂或裂紋,而須支付新台幣1億8千餘萬元之修復費用;又該公司發現錨定螺栓裂損後,所認定之斷裂原因前後不一,未能適時澄清裂損之原因及影響,遭致媒體及大眾質疑,且先後三次變更修復支數,致使一號機啟動時間延後61天,增加運轉成本之損失高達新台幣62億2千2百萬元,電力系統之備用容量率亦長時間降低約3.3%,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7/22103財正0027高委員鳳仙、趙委員昌平、陳委員永祥提: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委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所屬核能署進行壓力測試獨立同行審查之審查小組成員中,竟有1人為我國人;嗣請歐盟執委會/歐洲核能安全管制者組織執行獨立同行審查之審查報告,原能會未在國內與歐洲舉辦公開研討會,均有違歐盟壓力測試之相關規範;又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運轉中之三座核電廠近年之違規案件及注意改進事項日益增多,顯示各廠近年違反相關法令事件頻繁;另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對於核三廠附近之違章建築未能儘速拆除,有礙公共安全,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7/08103交正0016陳委員永祥、趙委員榮耀、林委員鉅鋃提:交通部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授權所屬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辦理「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因技術評估未盡周延,致政策搖擺不定,且甄審、履約及協商過程爭議不斷;又該局辦理計程電子收費營運,實施初期服務品質不良等諸多問題,引發民眾強烈質疑,後續衍生相關費用負擔爭議及收費員工作轉置出現窒礙等情事,及未能依約據以處分,未改善國道都會區路段之壅塞問題,且各收費站區路面更換工程造價偏高疑慮,造成政府公信力及自主性低落;交通部亦有監督不周之失,均有未當,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7/02103財正0026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提:前臺南縣政府辦理「臺南縣七股濱海濕地植物及生態園區計畫」,未辦理技術可行性評估及成本效益分析,完全漠視園區土壤高度鹽化且生態環境惡劣的現地狀況,貿然推動觀光生態園區,各項建設不堪使用,幾無效益;復未了解舊鹽田土壤含鹽量及植物生長環境等資訊,恝置植栽種植於高濃度鹽分土壤中,致植栽全數枯死,亦放任承商未履行養護義務,未善盡監督管理之責;臺南市政府續辦第2期工程,鹽田綠化毫無生機可言,且未依約要求第2、3期工程廠商限期改善工程保固及澆灌設施等缺失,致園區澆灌水之效能低落,監督管理不善;另內政部營建署未要求評估本案鹽田綠化之可行性,即草率核定補助經費,致計畫投入鉅額經費後隨即發生植栽枯亡、設施毀損及閒置等情,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7/02103財正0022陳委員永祥、尹委員祚芊提:經濟部所屬中油公司長久以來採購質量流量計及其維護保修與零組件等購案,於預算編列、審核、規範訂定、審標作業及完工驗收等採購流程,經查皆有缺失或違反法令規定,且遭媒體報導涉有綁標及收賄等不法情事,嚴重損害政府形象;嗣於案發後所進行分級檢核部門之先行核查,查核過程流於形式,未見確實檢討,敷衍了事,顯見中油公司管理鬆散,紀律廢弛,且未能自我反省,力求改進,致積弊成習;又經濟部對上開違失情事,無法發揮上級機關採購監督及稽核功能,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6/12103教正0010趙委員榮耀、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提:公務機關補助研究計畫經費之審查欠嚴謹,部分教研人員不當使用研究計畫經費,虛報、浮報情況嚴重,且於事發後部分計畫主持人與機關首長猶企圖合理化不當行為,混淆視聽,斲傷教研人員清高、誠實形象;又科技部長期漠視補助研究計畫支用經費之合理性,同意與計畫無關之支出得予報銷,對補助案件經發現浮報虛報者,亦不予處理,肇致經費報銷屢有不實;另該部查核抽樣以件數為準,未將支出之金額納入考量,忽略重要性原則,復未對內部控管不良之執行機構,提高其抽查比率,長期任容缺失存在;經核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103教正10)...詳全文
103/05/13103交正0013陳委員永祥、楊委員美鈴、程委員仁宏提:新北市政府前於96年間辦理根德水車園區吊橋設計、監造及施工作業,未能針對橋梁於海洋環境之設計需考量海水、海風對橋梁構造物所引起之腐蝕,嗣因簽證技師資歷有限,對吊橋結構設計、分析及計算之專業疑有欠不足,且對鋼索防鏽認知不足,致吊橋完工驗收後僅6年即突然斷裂,造成遊客受傷,公共工程品質不良,損害政府形象;又辦理該吊橋檢測維護作業,疏於考量特殊橋梁之特性,未能慎選適當吊橋檢測顧問公司,致採用不當檢測表,而以車行混凝土橋梁的檢查項目,並非一般吊橋型式之橋梁或特殊橋梁之檢查項目,嗣無法察覺垂直吊索已嚴重鏽蝕,防患吊橋斷裂於未然,錯失採行適當維護作業時機,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5/08103內正0018陳委員永祥、葛委員永光提,嘉義縣政府辦理「嘉義縣擴大縣治污水處理廠新建工程暨操作營運」採購案,因採購評選委員會逾越法定權限,肇生弊病;復未事先評估變更設計之可行性與效益,致工期展延及增加工程費用;又未考量相關計畫開發時程詳實推估污水量,而減損污水處理廠設備使用效能及額外增加營運費用;且未依契約書規定率予同意備查試車計畫書並辦理驗收,致失仲裁利基;亦未及早就營運期間計算爭議研謀因應對策,一再衍生履約爭議及訴訟,嚴重損及政府權益;且本案評選國立中山大學擔任專案管理引生爭議,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4/18103財正0015陳委員永祥、尹委員祚芊提:有關民間業者擬於桃園縣八德市設立宏和康復之家,桃園縣政府暨八德市公所於申辦過程竟草率不察,相關行政作為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3財正15)...詳全文
103/04/02103財正0014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提:高雄市政府辦理「高雄市現代化綜合體育館新建工程」案,於先期顧問服務、專案管理及規劃評估等相關勞務採購,核有不當限制廠商資格及未依法公告投標資格;對投資效益分析未善盡審核之職,容忍自償率之計算隱藏所使用之估計數,致嗣後續實際發展背離估計時,市府未能偵知背離之嚴重程度,又未發現政府出資之金額與時間,在廠商所提出之效益分析,與經核定之建設計畫書,竟有不同,均未能積極採行適當對策;實際營運狀況,與原始計畫有重大差異,原設定廠商應支付權利金之條件已大幅變更,惟開發經營契約僅有績效評估,但未納入調整權利金之時機及方式,風險與利益之分攤顯失公平;議約簽訂之契約,卻降低廠商須支付之違約金、增列政府給予之融資利息補助及未更改保單受益人等情,皆違背原公告之內容;本案地上權設定負擔之範圍,超逾契約規定及簽准內容,亦未要求業者訂定償債計畫或設立償債基金辦法,且未督促業者依約要求授信銀行團連帶承擔義務,又業者未取得市府同意,即提高融資額度;業者與授信銀行團訂定之融資契約中缺乏履行之異常情形告知市府之約定,致政府難以掌控廠商繳款情形,背離契約規定;於享減收土地租金優惠之際,仍續申請土地租金補助,顯違法令規定,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4/02103財正0011陳委員永祥、林委員鉅鋃、程委員仁宏提:台電公司以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配電變壓器之採購,對於廠商承製能力、得標後是否按原認可圖施作及驗收時特性試驗是否符合該公司材料標準等均有明確規定,明知廠商能為求順利通過各該關卡,將極力奉承驗收人員,惟台電公司竟未建立定期輪調制度,放任協驗人員單獨見證特性試驗之進行,致紀律敗壞,長期集體接受廠商花酒招待、曠職及虛報差旅費情事,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3/03/11103交正0007余委員騰芳、陳委員永祥、馬委員以工、馬委員秀如提: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自行研提之「台北機廠遷建建設計畫」耗費170.14億元,屬國家重大公共建設,惟缺乏周延可行性評估及綜合規劃,復無端附帶加掛多項不相干工程項目,模糊目標,膨脹預算,延宕工期,又預算迄今竟尚未經工程會審議通過,執行過程悖離法定程序,顯有嚴重偏差及違失;交通部對該計畫之預算遲未能依法送審、且未經核定即先行施作等情,未能本於主管機關權責嚴予管理及監督改善,亦未及時協調妥謀解決之道,顯怠忽職責,致生前揭違法情事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3/02/18103財正0005葛委員永光、馬委員秀如、陳委員永祥提: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水公司)93年辦理王○○案之人事作業異常,而經濟部之監督亦欠確實;又該公司自88年改隸經濟部後,於99年4月之前自行遴用、招僱契約工等辦理名義,再以內部訓練、取得證照或對內甄試途徑,使成為評價職位(士級)正式員工之情形,破壞就業、考試及人事之公平性,並嚴重影響該公司之專業性,台水公司人事管理不健全,經濟部監督不周,均洵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2/12/10102交正0014劉委員玉山、陳委員永祥、葉委員耀鵬、余委員騰芳提:臺北市政府辦理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土地聯合開發(臺北雙子星)案,未善盡投資申請人之信用查證與財務徵信之能事,且因申請保證金下修徒增投機情事,復因評審日期更動造成質疑及洩密之虞;嗣於評審會議前即公布投資人承諾事項得分,影響評選之公平性,亦未重視市府預審意見,評選標準亦有失公正,且評審表彌封程序,欠缺雙方確認;後續採擇優遞補或重新徵求之決策,及嗣後決定續辦次順位投資人議約,審定程序冗長,且辦理過程多有負面評價,卻未見確實檢討,損及政府形象,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11/07102內正0049沈委員美真、陳委員永祥提:南投縣政府辦理限制性招標,未參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優良廠商資料庫,亦未建立優良廠商名單,採私下邀商比價;辦理災修復建工程採購之前置作業期程冗長,濫用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採購;又該府採購稽核小組未依法監督機關辦理之採購作業,致南投縣歷年限制性招標災修工程比率居高不下居全國之冠,並衍生集體舞弊、收取回扣新台幣(下同)3,093萬5千元;該府主(會)計、政風等單位辦理之災修工程緊急採購案件,未派員監辦之件數及比率偏高;「100-7月豪雨C2-015信義鄉神木村神木國小至11鄰聯絡道路災修復建工程」及「集集鎮富山里富山產業道路改善工程」等工程品質,確有偷工減料與契約圖說不符之情事等,均有嚴重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11/07102內正0050沈委員美真、陳委員永祥提:南投縣政府辦理101年全民運動會相關採購案,未於招標前確認採購標的性質是否不宜以最低標決標,逕採準用最有利標方式辦理,屬「最有利標作業手冊」所列最有利標錯誤行為態樣之一,核與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最有利標作業手冊、政府採購決標方式認定原則等規定不符;又該府辦理「101年全民運動會典禮及各項表演相關採購」等4件勞務採購案,核有經費核定、支用與核銷均未具嚴謹且作業遲延等情事;投入總經費9千萬餘元,惟相關設施、財產或物品,於活動結束後,或囤放倉庫保管或逕行拆除,未能妥善規劃運用,促進再利用等,均有違失,爰依監察法第24條提案糾正。...詳全文
102/08/07102財正0049高委員鳳仙、趙委員昌平、陳委員永祥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用過核子燃料池出現滲漏警報3年餘,迄未查明原因;用過核子燃料中期貯存設施之興建時程延宕,致一號機燃料池無法容納下次大修退出之用過核子燃料束,影響電廠後續營運;以及該公司用過核子燃料貯存管理計畫之委外研究報告遺失,致無法確知選定乾式貯存技術之評估過程;未能有效落實執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品質明顯欠佳,相關作業皆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
102/08/07102財正0050程委員仁宏、陳委員永祥提︰台電公司東部發電廠發生重大工安事件,造成所屬員工溺斃身亡,該廠未落實管制作業規定,水路課長非涉行負責人卻擅逾權回報並要求隧道送水,值班主任不但未聯繫電氣組涉行負責人,而且未依規定收回輸水隧道涉行許可卡副卡,於確認人員已全數撤離前未依公司標準作業程序,即率爾指示恢復送水,肇致電氣組涉行負責人傅彥誠因水位升高走避不及而遭沖至下游龍溪壩中而溺斃,造成工安重大事件;另台電公司東部發電廠未確實管制進出人員身份與涉行範圍,災害發生當日該廠土木組及電氣組申請之輸水隧道涉行許可證登載人員與實際進入隧道人員不同,且電氣組勘查地段非屬涉行許可證核准之範圍等,顯示依規定申請之涉行許可證徒具形式。本案相關人員未依輸水隧道涉行作業管制標準程序執行任務,一連串疏失導致1位優秀員工死亡之重大工安事件,台電公司長期怠忽監督考核,平日疏於工安演練、內控失調,除造成工安事件之外,且損及公司形象及政府權益,該公司事後責任追究檢討,亦涉有未盡周延及從寬認定之嫌,顯與工安事件不成比例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