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因「麻豆市四市場」(原稱麻豆中央市場)建物老舊並有公共安全疑慮,已公告該市場自103年4月1日起停止使用,嗣卻默許原攤舖商營業迄今,且不將市場所坐落私有土地返還地主或辦理徵購,更在排除建物安全疑慮及取得地主同意前,逕行政策決定由原攤舖商申請成立民有市場,監察院糾正該府違失,促請改進
監察委員:郭文東、陳景峻、林文程
臺南市麻豆區「市四公有零售市場(原稱麻豆中央市場)」是興建於民國39年且曾部分遭祝融之災的老舊市場,其市場基地內有77.59%是私有土地,但是臺南市政府(市場處)及改制前的麻豆鎮公所數十年來都沒辦理徵購,而是以租用或代繳地價稅的方式作為土地使用權源。由於該市場「建 ...更多